發布日期:2025-09-26 12:14:35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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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合科。承擔文電、機要、保密、文秘、值班、會務、檔案管理、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政務公開、財務管理、政府采購、項目、資產、裝備配備等行政運行工作;承擔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辦公用房、應急保障、物業服務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擔全面從嚴治黨、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以及意識形態等黨的建設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2.?????督查監察科。承擔執法制度建設、執法業務規范、普法宣傳、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檢查、效能評價、駐隊律師、法律顧問管理等法律事務工作和執法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城市管理執法與司法銜接相關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承擔執法案源線索管理工作;承擔執法記錄、執法案卷評查和評議考核、執法公示、執法信息統計分析、案件辦理情況的監督審查、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工作;承擔執法隊伍糾察、執法考核、依法維護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正當權益等督察工作;承擔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培訓、執法教育培訓、行政執法有關的宣傳教育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3.?????數字化執法科。承擔組織推進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訪穩定、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智慧執法平臺的運行管理工作;承擔執法信息化裝備管理工作;承擔網絡安全運行監管工作;承擔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領域信息輿情、網絡問政有關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市政公用設施執法大隊。承擔城鎮建成區范圍內道路、橋梁(隧道、涵洞)、城市供水節水、照明、停車場等市政基礎設施方面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職能;承擔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人民防空工程及配套設施等方面的行政處罰等職能;參與聯合聯動執法;協助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行業監管整治等活動;指導各鎮街大隊開展市政公用設施執法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市容園林綠化執法大隊。承擔城鎮建成區范圍內生活垃圾、園林綠化、市容環境秩序、國旗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職能;參與聯合聯動執法;指導各鎮街大隊開展市容園林綠化執法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6.?????城市生態環境執法大隊。承擔城鎮建成區范圍內城市管理領域的大氣污染、建筑垃圾、戶外廣告、店招店牌等方面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職能;參與聯合聯動執法;指導各鎮街大隊開展城市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7.?????城市違法建筑執法大隊。承擔專門管理區域外區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未進入規劃審批程序的城市違法建筑等方面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職能;參與聯合聯動執法;指導各鎮街大隊開展城市違法建筑執法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8.?????城市規劃執法大隊。承擔進入規劃審批程序城市違法建設等方面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等職能;承擔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和傳統風貌區以及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保護等方面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等職能;參與聯合聯動執法;協助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行業監管整治等活動;指導各鎮街大隊開展城市規劃執法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9.?????房屋管理執法大隊。承擔城市管理領域房屋建筑使用和管理活動中各方主體在物業管理、房屋建筑改建擴建、房屋裝飾裝修、公租房廉租房使用、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的行政處罰等職能;承擔城市管理領域房地產開發、銷售、測繪、估價、中介服務等方面的行政處罰等職能;協助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行業監管整治等活動;參與聯合聯動執法;指導各鎮街大隊開展房屋管理執法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0.?????建設工程執法大隊。承擔城市管理領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施工安全,房屋消防和抗震安全等方面的行政處罰等職能;承擔城市管理領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勘察設計、建筑市場行為等方面的行政處罰等職能;協助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行業監管整治等活動;參與聯合聯動執法;指導各鎮街大隊開展建設工程執法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1.?????各鎮街執法大隊。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在轄區內依法行使城市管理領域范圍內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職能;參與聯合聯動執法;承擔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涉及城市管理領域賦權、委托執法事項的業務指導職能;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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