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3-05 11:07:55 大 中 小
1.申請條件:(1)已取得項目主管部門實施意見。(2)涉及在古樹名木保護范圍以及已建成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和道路附屬綠地的地下空間進行開發利用的,已通過轄區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專題論證。(3)已完成項目占綠移植優化方案論證。?(4)已取得綠地或樹木權屬單位同意的書面意見。(5)已完成公開征求意見。?(6)市政府另有文件規定的從其規定。
2.申請材料:(1)申請表;(2)占用城市綠地及移植樹木施工公告;(3)占用城市綠地和移植城市樹木清單;(4)移植占綠優化情況說明;(5)項目主管部門實施意見文件資料;(6)現場示意圖或定位圖、現場圖片;(7)輔助材料。
3.申請流程:受理→審查→決定。
4.法定依據:《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
5.咨詢方式:023-4757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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