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009320465J/2022-00130 | [ 發文字號 ] | 津財辦〔2022〕8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財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31 | [ 發布日期 ] | 2022-08-31 |
發布日期: 2022-08-31 16:12:09
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
關于做好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財政局統一部署,2022年9月3日—5日我區將舉行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我區考點有考生989人。為扎實做好考試期間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預防、及時管控和妥善處理考試期間突發事件,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聯合制定了《重慶市江津區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重慶市江津區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重慶市江津區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2.《重慶市江津區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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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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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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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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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做好我區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考務組織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及時管控和妥善處理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財會〔2022〕21號)精神和有關疫情防控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誰舉辦、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提供場所、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本次考試疫情防控。
二、考試時間
2022年9月3日至9月5日。
三、考試地點、考生人數
考試地點:重慶工商學校(江津區白沙鎮馬崗路2號)。
備用考點:重慶市江南職業學校(夾灘校區)
考生人數:989人。
四、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成立2022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江津考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如下:
組 ?長:劉 ?鑄 ?區財政局副局長
副組長:陳大鑒 ?重慶工商學校副校長
葉 ?青 ?區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劉樂其 ?區疾控中心主任
吳宣橋 ?白沙鎮政府黨建辦主任
成 ?員:區財政局、白沙鎮政府、區疾控中心、江津區第二人民醫院、重慶市江南職業學校、重慶工商學校派出現場防疫人員、醫務人員。
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負責江津考區疫情防控組織、協調、應急、匯報工作。一旦出現疫情或可疑狀況,立即協調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科學有效地積極處置。
五、成立聯合指導工作組
成立由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公安局、區委網信辦、白沙鎮政府、區疾控中心、江津供電公司、移動公司等相關部門(單位)組成的聯合指導工作組。區財政局負責考試組織工作。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中心負責考試期間疫情防控指導及應急處置工作。區公安局負責治安維持和交通疏導。白沙鎮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及應急處置工作。江津供電公司負責電力保障。江津移動公司負責網絡保障。區委網信辦負責輿情實時監控和處置。
六、落實防控措施
考試組織實施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具體防疫措施按照當地政府和防疫部門的統一部署確定。為確保不因疫情影響考試、不因考試引發疫情傳播,要扎實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重點要做好以下事項:
(一)考前準備
1. 參考人員軌跡排查
(1)考生信息收集。由區財政局全面收集參考人員身份信息(身份證、護照等)、手機號碼等基礎信息,并通過電話詢問、查驗通信行程卡等方式梳理出市外來津返津人員,提前于考試舉辦日前3天,以正式函件形式,將市外來津返津參加人員信息報送區“三公(工)”流調溯源工作專班的社區排查系統,并根據考試工作實際情況,動態報送新掌握的來津返津人員信息。
(2)信息反饋。區“三公(工)”流調溯源工作專班的社區排查系統接到協查人員信息后,應立即組織開展排查,并于48小時內向區財政局反饋排查情況。
2. 考生考前防控要求
(1)做好參考人員宣傳教育。考生應全文閱讀《重慶考區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仔細閱讀所有疫情防控告知事項;簽署《重慶考區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健康申報承諾書》,承諾已知悉考試健康和防疫要求相關規定,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考生不得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瞞報健康情況以及偽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如有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情形的,取消考試資格;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同時記入誠信檔案;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考生于考前按照考試防疫規定,自行開展“三天兩檢”核酸檢測;通過“重慶健康出行一碼通”申領本人“渝康碼”和“通信行程卡”,并持續關注“兩碼”狀態;考生提前做好疫苗接種,從參考前7日起,每日測量、記錄體溫并進行健康狀況監測,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就醫并報告有關部門。
(3)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安全防護。考前10天避免前往或途經疫情高、中、低風險地區,避免到人員密集區,減少參與聚集性活動,減少人員接觸,做好個人衛生防控和健康管理,公共場所和密閉場所佩戴口罩,保持公共場所“一米線”社交距離,不接觸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人員。
3. 考試工作人員防控要求
(1)所有考試相關工作人員須保證考前7天內無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10天內未前往國(境)外或7天內未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行、居住,未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接觸,“渝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體溫<37.3℃,考前開展“三天兩檢”核酸陰性方可從事考試相關工作。
(2)考試相關工作人員不得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瞞報健康情況,若故意隱瞞以上情況造成傳染病傳播或流行的,應當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3)考務人員考前3天由重慶工商學校對其進行疫情防控工作篩查,考前每天查驗“渝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須均為綠碼,體溫<37.3℃,考試期間每天填寫《新冠疫情防控考點工作人員檢查記錄表》,監考期間全程佩戴口罩。
4. 對兩個考場入檢口防控要求
(1)在重慶工商學校C區校門口設立2個檢測通道,安排考務人員、民警、交警、防疫人員及醫務人員、救護車輛現場值守,按規定檢查考生身份信息、健康狀況等;配置手持體溫檢測儀、一次性醫用口罩(無呼吸閥)、一次性手套等醫療物品和十滴水、礦泉水、遮陽棚等防暑降溫物品。
(2)在1號和2號考試樓大廳分別設立考生通行通道,配備手持體溫檢測儀、人臉識別器、標示標牌等提醒考生不得聚集、擁擠,掃描身份證后快速、有序進入考場。
5.?對普通考場的防控要求
考場內配備金屬探測器、無線電屏蔽器、消毒液、消毒濕巾、一次性醫用口罩(無呼吸閥)等物品,區財政局督促重慶工商學校每天考試完畢對考場、考務辦公室、醫務室、視頻監控室、廁所、樓道等場所全面保潔、消毒、開窗通風,如需使用空調,做到消毒、單向風、外循環、不得開內循環風。
6. 對隔離備用考場的防控要求
備用隔離考場除準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水銀體溫計、速干手消毒劑、含氯消毒劑等,還需要準備防護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隔離衣、醫用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等。考生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應由專業人員及時做好考場的清潔消毒。工作人員的防護裝備應按規定流程穿、脫,脫下的防護用品應按感染性醫療廢棄物處理。
7. 設置防疫專用通道
設立疫情防控專用通道標識,配備速干手消毒劑、個人防護用品,通道內與健康考生流動不交叉,互不干擾,考生所經路徑指定專人負責噴灑消殺。
(二)考試實施
1.考生進入考場要求
(1)重慶工商學校C區校門口監測點疾控防疫人員主要負責疫情防控指導及應急處置工作。所有考生應滿足考試期間重慶市及江津區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除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特別提醒:持電子身份證不能入場參加考試)和紙質準考證外,還需滿足以下要求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在重慶市內完成考前(以參考場次開考時間為準,下同)“三天兩檢”,持有資質核酸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電子證明均可,下同)。“三天兩檢”以采樣時間為準,兩次核酸采樣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最后1次核酸檢測采樣時間在考前24小時內。如:9月3日參加考試,須在8月31日至9月2日期間內,間隔24小時完成兩次核酸檢測。
(3)“渝康碼”、“通信行程卡”顯示為綠碼(當日入場時更新);
(4)體溫查驗低于37.3℃,且身體無其他異常情況。
(5)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①考試前10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
②屬于新冠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且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
③尚未出院的新冠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
④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但尚在隨訪醫學觀察期內的;
⑤考試前7天內,曾出現體溫超過37.3℃(含)或有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疑似癥狀,但考試前未排除傳染病或仍存在身體不適癥狀的;
⑥考試前7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正處于隔離管控和臨時管控的;
⑦進入考點前,出現體溫異常(經現場兩次復測復查后,體溫仍≥37.3℃)、干咳、乏力等癥狀,經現場醫務專業人員研判確認有可疑癥狀的人員。
⑧進入考場前,未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包括且不限于核酸檢測結果和時間等不符合規定)、未提供經考生本人簽署的《重慶考區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健康申報承諾書》及其他有關證明、“渝康碼”紅碼、黃碼或“渝康碼”出現彈窗(進入考場時更新)、或“通信行程卡”黃碼、橙碼或紅碼(進入考場時更新)的。
(6)嚴格控制人員行進速度和距離(間隔一米),指引考生進入考場。如出現第一次測量體溫≥37.3℃的考生,可以讓考生在單獨房間休息15分鐘后復查體溫,如果復查仍高于標準,由考場負責人、防疫人員、醫務工作人員共同研判,是否同意考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或者提供備用隔離考場參考,考試結束后再進行健康評估。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現場醫務人員及時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7)考生進入考場后,巡考人員對考生核酸證明、身份證、準考證、綠碼進行同框拍照留底,考試結束后,將拍照資料統一拷貝到考務室電腦里。
2.考試過程中異常情況處置
考點設立醫務室一間,用于處理身體出現異常應考人員的突發問題。考試期間發現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按照防疫評估要求和應急預案執行。由現場疫情防控人員和醫療救護人員開展個案調查和分析研判,報現場主考確定是否啟用隔離考室,同時,立即采樣送檢,檢測結果陰性前,不得離開隔離考室,原考室考生就地等候,結果陰性后方可離開。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安排在隔離考場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按照考試相關規定不予以追加。當場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向所有考生解釋和說明,避免考生恐慌。
(三)考試結束
1.考生離場時要按工作人員指示有序離開,不得聚集、擁擠,保持人員間距。
2.監考人員在考試結束后要有序交接考試材料(考場情況記錄表、違規情況報告單等),保持人員間距。
3.每場考試結束由監考工作人員負責對考生使用物品用消毒濕巾擦拭消毒(鼠標、鍵盤、桌面等)。安排專人對考場的通道、桌椅等,使用500mg/L含氯(澳)消毒液進行拖拭或噴灑消毒,人員多時,增加消毒頻次。
七、做好考前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宣傳。通過官方網站、手機短信、QQ群等宣傳平臺上提前發布本地區考試應考防疫須知,做好疫情防控告知承諾,按照當地防控形勢進一步明確應考防疫措施,提示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強化個人防護意識,告知考生可采取的措施,對交通出行及部分考點入場特殊要求等信息做好重點宣傳,提醒考生保持信息溝通渠道暢通。
(二)培訓。對全體考務工作人員開展專題培訓,學習防控方案和考務管理規定,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內容,明確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同時邀請疾控機構或醫療機構專業人員對疫情防控常識和要求進行全面輔導。培訓前應對參加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并做好記錄。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中心派出專業人員到考點現場指導,并負責異常人員處置。
(三)演練。考前,在疫情防控人員的指導下,聯合考點學校組織全過程模擬演練,包括入場體溫檢測、掃碼查驗、突發異常情況處理,切實做好設備調試、考點考場消毒通風、熟悉相關檢測操作。為滿足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檢測要求,設定合理的考生進場開始時間,并提前告知考生。重點把握考生入場、離場進度。參與考試組織實施的全體人員務必熟練掌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法和程序。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江津區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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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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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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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制定目的。為切實做好重慶市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時控制和有效處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發事件,最大程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對考試的影響,確保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總體目標。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提高防控能力和應對水平,及時有序地開展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將疫情危害降到最低。
(三)制定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重慶市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江津區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五)工作原則。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聯防聯控;聯動快速、規范處置。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二、組織機構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1.區財政局在市財政局的領導和指導下,承擔組織和實施江津考區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職責。區衛生健康委做好考試期間本地區新冠肺炎疫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根據江津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研究本考區工作機制、聯合制定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等,切實履行防控主體責任。
(二)明確責任分工
1.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22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財會〔2022〕21號)精神和有關疫情防控規定,聯合制定本地區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2.區財政局負責收集整理考區、考點新冠肺炎疫情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區衛生健康委對新冠肺炎疫情突發事件提出應急處理的意見建議,執行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項決策。
3.區財政局監督考點明確考場人員分工及崗位職責,設置應急處置流程,做好相關處理工作,建立嚴格的報告制度。
(三)成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劉 ?鑄 區財政局副局長
副組長:陳大鑒 重慶工商學校副校長
葉 ?青 區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劉樂其 區疾控中心主任
????????吳宣橋 白沙鎮政府黨建辦主任
成 ?員:區財政局、白沙鎮政府、區疾控中心、江津區第二人民醫院、重慶市江南職業學校、重慶工商學校派出現場防疫人員、醫務人員。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物資準備。考試期間配備充足的應急專用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口罩、水銀體溫計、消毒液、消毒設備、洗手液、一次性隔離衣、防護服、防護面屏或護目鏡、一次性乳膠手套等防疫相關物資。應急物資應單獨存放并設專人看管,按需領取。
(二)應急場所設置。江津考區設立備用考點1個(重慶市江南職業學校夾灘校區),重慶工商學校考點設立隔離考場1間,并按要求配備相應的防疫人員、醫護人員、監考人員、設備及防護用品。備用隔離考場應選擇通風良好、相對獨立的房間,并設置專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備速干手消毒劑、個人防護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潔。如需使用空調,做到消毒、單向風、外循環、不得開內循環風。隔離考場應做明確標識,在外圍設置警戒線。在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需簽署知情同意書,考生考試期間應佩戴口罩。隔離考場工作人員需著防護服,配戴醫用防護口罩、一次性乳膠手套、一次性工作帽、防護面屏或護目鏡。
(三)應急處置培訓。針對考試期間個人防護、入場核驗、隔離處置等重點環節和注意事項,考前對考試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疫情防控知識與技能培訓。
(四)應急責任分工。根據考試中可能出現的疫情相關情況,設置詳盡的應急處置流程,成立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并明確相應工作職責。
(五)組織應急演練。在考前組織應急模擬演練,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及時排查、解決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疫情防控處置流程和措施,確保出現應急情況時,反應及時、處置規范、措施得當。
四、應急處置
(一)考前發生疫情
考試前,如果出現我區疫情防控部門宣布疫情防控等級升級的,由我區疫情防控部門做出能否如期舉辦考試的研判,需啟用備用考點的,按規定報批后啟用;若確實無法按時組織考試的,區財政局應及時通過重慶市財政局報請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同意后,做出延期或取消考試的決定,并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告,并由重慶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發布公告。同時,密切關注可能出現的考試輿情,做好考生情緒疏導和相關善后工作。
(二)考前異常情況
1.凡篩查發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均不得參加考試:考試前10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屬于新冠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且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尚未出院的新冠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但尚在隨訪醫學觀察期內的;考試前7天內,曾出現體溫≥37.3℃或有疑似癥狀,但考試前未排除傳染病或仍存在身體不適癥狀的;考試前7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正處于隔離管控和臨時管控的;進入考點前,出現體溫異常(經現場兩次復測復查后,體溫仍≥37.3℃)、干咳、乏力等癥狀,經現場醫務專業人員研判確認有可疑癥狀的人員;進入考場前,未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包括且不限于核酸檢測結果和時間等不符合規定)、未提供經考生本人簽署的《重慶考區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健康申報承諾書》及其他有關證明、“渝康碼”紅碼、黃碼或“渝康碼”出現彈窗(進入考場時更新)、或“通信行程卡”黃碼、橙碼或紅碼(進入考場時更新)的。
2.防疫健康碼、通行大數據行程卡以及核酸檢測證明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參加考試和考務工作。
(三)考中異常情況
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者,由現場防疫人員和醫療機構專業人員開展個案調查和研判,提出建議,報告現場主考決定是否啟用隔離考場,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并及時安排采樣送檢。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不予以追加。經防疫人員和醫務人員綜合研判,不能排除新冠病毒肺炎感染的,應立即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做進一步診治,如診斷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置,現場防疫人員對同考室及其他情況密切接觸者統一隔離醫學觀察,并做好環境消毒及核酸采樣檢測等工作。
當場次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當場向所有考生解釋和說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轉運
由現場防疫人員、醫護人員進行緊急轉運、定點醫療機構診治。
六、報告
考試期間發現的異常情況,考場工作人員在按規定處置的同時,立即按程序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對重大情況,區財政局應及時向市財政局報告。
七、應急保障
(一)交通運輸與通信保障。區財政局安排應急值班車輛、區衛生健康委安排救護車,保證醫療救護、應急聯絡和交通運輸通暢。
(二)治安保障。在區公安局支持下,為參加應急處理的人員提供治安保障,維護人身安全。
(三)物資和經費保障。區財政局提前足量配備應急處置所需醫療物資和防暑降溫藥品等,落實培訓、演練、處置所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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