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11-29 11:37:45 大 中 小
本流程適用于教師資格證書遺失或損毀、教師資格證書基本信息錯誤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等三種情況。
一、受理機構
由原發證機關(或指定機構)受理。
高等學校、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頒發的證書,在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辦理。
普通初級中學、普通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由原發證的區縣教委(教育局)或其指定教師進修學校辦理。
二、資料準備
(一)教師資格證書遺失或損毀類。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
3.《教師資格證書》補換發申請表》(樣表在重慶市教師資格網“資料下載”專區下載,除簽字、日期外所有信息須填寫后打印。特別提醒:檔案保管機構填寫處需加蓋機構公章,經辦人簽字);
4.2008年以前認定的證書,申請人還需提供個人檔案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1份。復印件須簽注“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檔案保管機構公章。
(二)教師資格證書基本信息錯誤類。
1.個人基本信息如持證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證號碼等有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正面1寸免冠證件登記照一張;
(4)《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備案表》(樣表在重慶市教師資格網“資料下載”專區下載,特別提醒:除持證人簽字、日期外所有信息須填寫后打印。);
(5)身份證號碼因公安機關錯號、重號等發生變更的,需另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
2.除個人信息外的其他信息如資格種類、任教學科、證書號碼、認定機構等有誤,需要提供上面(1)—(5)項材料外,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6)本人認證教師資格證書時的學歷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7)申請人檔案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1份。復印件須簽注“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檔案保管機構公章;
(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類。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表>遺失情況登記表》1份(樣表在重慶市教師資格網“資料下載”專區下載。特別提醒:檔案保管機構填寫處需加蓋機構公章,經辦人簽字);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1式2份(樣表在重慶市教師資格網“資料下載”專區下載,特別提醒:除本人簽名、日期外所有信息須填寫后打印)。
三、受理時間及方式
(一)提交資料時間:每月21日至月底的工作日。(周末、節假日和寒暑假不受理)
(二)領取時間方式:原則上為提交資料后的次月15日-20日,遇周末、節假日和寒暑假則順延。提交材料時本人或委托人可選擇自取或郵寄之一種領取方式,郵寄為順豐到付方式,費用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三)委托辦理情況:以上證書或表格均可委托他人辦理,但申請人須填寫委托書。委托書樣表在重慶市教師資格網“資料下載”專區下載,填寫后打印簽字,由被委托人攜帶相關資料辦理即可。
四、聯系方式
(一)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地址:南岸區四公里學府大道9號重慶第二師范學院綜合樓503室;
電話:023-62658186
電子郵箱:cqjszg@163.com
(二)江津區教育委員會
地址:江津區鼎山大道729號附2號(體育場)二樓205室
電話:023-4753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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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登錄重慶市教師資格網查詢https://www.jszg.cq.cn/
所需附表較多,詳見重慶市教師資格網或者本文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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