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5-16 10:23:32 大 中 小
民建界別委員活動小組:
首先感謝你們對江津教育的關心和重視,你們提出的《關于優化幼兒園小學接送流程 排除重大事故隱患的思考的建議》(第60號)提案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視,經認真研究辦理,現回復如下:
一、關于“明確責任,避免校外排隊”的建議
一是法律條款表明: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8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在校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承擔侵權責任。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8周歲以下)在校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即學校需自證已盡到職責,否則需擔責。3.《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且未在可預見范圍內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學校應擔責。從以上法律法規分析,如學校能證明制度完善、設施配備充足、安全教育開展充分、應急處理及時有效,可依法免責,反之,則需承擔相應責任。
二是上放學排隊現狀。目前,全區各學校嚴格執行標準市教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校教育教學管理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3號)要求:小學上課時間一般不早于8:20,中學一般不早于8:00。據走訪調查,在上午上學階段,少量學生提前到校的情況屬實,學校要求學校保安、值周教師對校園周邊進行巡查,保障校園周邊處于一個相對安全的環境中;下午放學階段,由班級教師在校內組織排隊放學,接生家長在校門口接到學生迅速離開學校門口區域,其間,有公安干警在路面巡查。
二、關于“強化防御,建立安全區域”的建議
一是物防方面: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要求,現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安裝有物理防沖撞設施,如拒馬、石墩、水泥柱(墩)等。二是技防方面: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在校園重點部位安裝高清攝像頭,錄像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城區學校在校門處安裝結構化鏡頭,若重點人員出現在區域內,轄區公安部門會提前收到預警信息,便于前提處突工作。
三、關于“健全預案,提高處置能力”的建議
一是完善應急預案。全區350所中小學、幼兒園均根據實際情況,每學年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并按演練要求,中小學每月開展應急處置演練不少于1次,幼兒園每季度不少于1次,寄宿制學校在夜間如消防、地震、交通、反恐等。二是建立健全最小網格單元,由3-5人組成,處置時間遵照1、3、5分鐘快處機制。
四、關于“共同參與,提高安全意識”的建議
一是強化校園安防措施。進一步提升校園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落地落實,建立健全校園“護學崗”的管理實施方案,一校一方案科學合理規范設置“護學崗”,構建校園周邊的安全穩定。二是抓實普法進校園。聘請129名政法干警擔任學校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配合政法系統抓好法治宣傳進校園活動,多方協同提高學生的法治水平,懂得尊法、守法、用法律武器進行自我保護。三是突出活動育人。各學校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團隊活動、社團活動及其他課外時間進行法治教育,確保法治精神在學生心目中入腦入心。
五、下一步工作
我委將以問題為導向,完善江津區校園安全接送標準化流程,規范全區校園接送規范,最大程度減小校門口事故風險,保障師生、家長生命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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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承諾事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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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教育委員會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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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事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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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承諾事項具體內容 |
承諾落實時間 |
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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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善江津區校園安全接送標準化流程 |
2025年12月 |
區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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