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50069234B/2026-00178 | [ 發文字號 ] | 津教發〔2026〕18號 |
| [ 主題分類 ] | 教育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3 | [ 發布日期 ] | 2026-03-25 |
發布日期: 2026-03-25 16:40:49
機關各科室,委管(屬)事業單位,各學區管理中心、中小學、幼兒園:
為全面貫徹《江津區加快建設教育強市推進教育現代化規劃(2024—2035年)》,深入落實江津教育強區“15811”體系架構“教師隊伍強基培優專項行動方案”,加強高水平教師教育體系構建,全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全方位提升干部教師專業素養,經研究同意,現就2026年教育系統干部教師培訓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十五五”規劃綱要關于教育強國、人才強國建設部署,堅持黨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貫徹新時代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弘揚教育家精神為引領,聚焦教師隊伍高質量發展,系統開展理論武裝、黨性教育、意識形態、師德師風、家庭教育、健康教育與專業技能提升等一體化培訓,做實做優干部教師精準賦能培訓,全面提升干部政治能力與教師專業素養,為加快建設教育強區、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堅強師資支撐。
二、培訓設置
2026年計劃培訓項目共30個,其中教材培訓專項1項、新教師培訓類2項、學科賽馬比拼類7項、教師素養提升類9項、治理能力提升類6項、五名工程類1項、教師教育改革試點類4項(計劃表見附件1)。培訓工作由區教師進修學院牽頭,相關科室(單位)配合,共同組織實施。2025年未完成的培訓項目,由區教師進修學院綜合研判,確定需繼續實施的項目,在今年按程序組織實施。
三、具體工作
(一)弘揚教育家精神,強化師德師風
承訓單位要加強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工作,發揮黨員教師先鋒模范作用,要大力推動教育家精神融入干部教師培訓全過程,貫穿培訓課堂、現場教學、返崗實踐各環節,構建日常浸潤、項目賦能、平臺支撐的教師發展良好生態。區教師進修學院要組織開展師德師風專項培訓,各承訓單位要將師德師風培訓內容納入培訓必修課程,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將師德師風培訓內容納入校本研修必修內容。
(二)做好統籌管理,加強協調配合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結合本計劃和學校年度校本研修計劃,統籌規劃,合理安排人員,加強對參訓干部教師培訓成效的跟蹤了解,確保培訓按計劃完成。區教委、區教師進修學院負責統籌掌握培訓計劃,并對培訓執行情況開展督促檢查評估。各承訓單位要加強與相關科室(單位)對接,提前制定方案,科學設計教學內容,精心實施培訓計劃,嚴格教學、組織、管理和考核,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并將學員參訓情況及時向區教委和選送單位反饋。
(三)規范培訓安排,強化學風建設
承訓單位要嚴格執行本計劃設置的培訓班次,原則上不得在本計劃外開展其他培訓。各中小學校、幼兒園不得自行組織教職工外出培訓,確因工作需要的,須制定培訓方案,報區教師進修學院和區教委按程序審批(審批表見附件2),審批通過,方可實施。各選派單位要做好參訓人員的統籌安排,避免和防止多頭調訓、重復培訓、長期不訓等問題。嚴格按照“學風建設十不準”和區委組織部加強學員管理“八條規定”,嚴肅培訓紀律,切實加強培訓人員管理。選派單位要加強培訓人員的學習和紀律要求,開展訓前談話教育,并跟蹤了解學習情況和返崗情況。嚴格執行請假制度,確因特殊原因需請假的,由所在單位履行書面請假手續,按程序上報審批。
(四)統籌培訓資源,嚴格經費使用
區教師進修學院要統籌培訓資源,鼓勵名優中小學校(幼兒園)積極申報國培市培項目,指導有條件的中小學校(幼兒園)主動申報區培項目(項目申報書見附件3)。按照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組織部、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江津區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津財行〔2018〕13號)規定,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保證培訓質量,節約培訓資源,增強培訓項目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全區教育系統干部教師培訓計劃表
2.江津區中小學校申請外出培訓項目審批表
3.江津區(2026)教師教育培訓項目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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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教育委員會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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