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5-25 16:36:56 大 中 小
楊艷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積極推動解決跨區域鄉鎮行政勘界歷史遺留問題的建議》(第150號)收悉。經與江津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共同研究辦理,關于行政區域界線勘界問題不具備解決條件;關于農戶宅基地選址問題已解決?,F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行政區域界線勘界問題
區級行政區域勘界是1996年起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統一行動,我市行政區域勘界均是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有關要求推進完成,有關參數指標和勘界成果均符合國家規范及精度要求,是標準的法定行政區域界線。關于行政區域界線走向與實際管轄不一致的問題,在全國普遍存在、客觀存在、允許存在,問題形成主要是“飛地”“插花地”等特殊存在的原因。江津區和綦江區在1999年勘界時已經在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上明確雙方的相關飛地、插花地的權屬和管理界線。根據《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嚴格執行行政區域界線批準文件和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的各項規定,維護行政區域界線的嚴肅性、穩定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擅自變更行政區域界線。《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是指將一個行政區劃的部分行政區域劃歸另一行政區劃管轄。民函〔2006〕258號明確:因行政區劃變更引起行政區域界線位置、走向、等級、名稱發生變化或新出現行政區域界線時,要依照行政區劃變更批準機關批準的有關文件,在批準之日起1年內完成界線勘定工作。因此,我區與綦江區的行政區域界線不具備變更條件。
二、關于宅基地選址問題
關于因勘定的行政區域界線走向和位置與實際管轄不一致,導致江津區與綦江區邊界插花地部分農戶無法打點選址和辦理相關建房手續的問題,因當前江津區的農房宅基地審批已經下發至鎮(街)審批,因邊界插花地導致不能顯示在國土資源系統上的土地,可由鎮、村、社開展土地權屬調查或者周邊村社出具權屬證明,確定使用土地權屬后,由鎮(街)審批建房手續。
此答復函已經何勇局長審簽。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及時通過人大代表全渝通應用代表議案建議場景進行評價。
?
附件:已辦理及承諾事項列表
?????????????????????
??
?????????????重慶市江津區民政局
?????????????????????????????? ? ? ? ? ? ????2026年5月20日
?
聯 系 人:匡文彬
聯系電話:13883971757
郵政編碼:402260
附件??
已辦理及承諾事項列表
|
類別 |
序號 |
事項具體內容 (分項列出) |
完成時間 |
責任單位 |
經辦處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
|
已 辦 理 事 項 |
1 |
插花地農戶宅基地選址問題 |
已完成 |
江津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陳苗,13608305782 |
|
2 |
區級行政區域界線勘界問題 |
已完成 |
江津區民政局 |
匡文彬,13883971757 | |
|
承 諾 事 項 |
1 |
開展邊界界線聯合檢查 |
每5年輪檢一次 |
江津區民政局 |
匡文彬,13883971757 |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
關注公眾號
江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