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1-17 15:28:14 大 中 小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社會辦養老機構:
為鼓勵和扶持民間資本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根據《重慶市民政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社會辦養老機構建設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渝民辦〔2025〕3號)文件精神,現就2025年社會辦養老機構申報補貼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5年社會辦養老機構建設補貼資金申報從2025年1月18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止。
二、申報條件
(一)取得許可或備案。江津區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書(或備案);
(二)未獲得財政支持。未享受過市級養老機構建設補貼或養老機構建設市級財政專項支持資金;
(三)床位數量。利用自有產權建設養老機構需新增床位50張(含)以上的,利用租賃產權(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設養老機構需新增床位20張(含)以上;
(四)入住率或備案年限。養老機構入住率達到50%(含)以上或依法運營2年以上的養老機構;
(五)運營年限。養老機構享受建設補貼后,運營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三、補貼標準
(一)自有產權。利用自有產權建設養老機構新增床位50張以上的,市級財政對其新增床位給予每張10000元的建設補貼;
(二)租賃產權。利用租賃產權(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設養老機構新增床位20張以上的,市級財政對其新增床位給予每張5000元的建設補貼。
四、申報流程
(一)申請。各鎮(街)指導轄區內符合申報條件的養老機構認真、如實準備建設補貼申報材料;
(二)調查。區民政局養老和兒童福利科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對養老機構設施建設和運營情況進行實地調查;
(三)評審。由區評審委員會對申請建設補貼的社會辦養老機構建設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形成評審會議紀要;
(四)公示。對符合條件并通過評審的項目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五)推薦。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市民政局評審,符合條件的,確定為當年建設補貼項目。
五、注意事項
(一)一冊一檔。各申報機構應將申報資料規范整理成冊(見附件),并加蓋機構公章,制作一式兩份,未按要求報送的視為不合格申報資料。
(二)內容要求。其中一冊申報資料除按附件準備外,還應包含老年人入住花名冊、入院評估、入住合同和收據的復印件。
(三)截止日期。請于2025年2月12日前將申報資料電子件交至江津區民政局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科,紙質件后續再制作,凡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責任自負。聯系人:石元剛,電話:47262676。
附件:江津區申報資料
重慶市江津區民政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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