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6-15 09:50:00 大 中 小
各區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委、財政局、農發行,重慶高新區改革發展局,萬盛經開區農林局:
《2021年重慶市耕地地力保護和種糧大戶補貼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重慶市分行
2021 年6月15日
2021年重慶市耕地地力保護和種糧大戶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1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1〕8號)、《財政部、原農業部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6〕26號)、《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修訂印發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0〕10號)要求,結合《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21〕11號)精神,在上年實施方案已明確的總體原則、補貼對象、依據、標準、程序以及資金管理和兌付辦法的基礎上,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原則
(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工作采取“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為約束性任務。
(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用于支持保護耕地地力。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予補貼。
(三)對拋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補貼資格。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要對2021年本區域撂荒耕地及農戶進行逐一摸排,登記造冊建檔,并以村為單位對耕地撂荒農戶張榜公布。經公示后則次年即2022年取消補貼資格。切實做到享受補貼農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四)市級下達區縣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資金用于一般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同一地塊,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或種糧大戶補貼。
(五)要探索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地力保護行為相掛鉤的有效機制,引導農民綜合采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科學施肥用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措施,自覺保護耕地、提升地力。 對于土地流轉、補貼由土地承包者領取的,各區縣要引導承包者相應減少土地流轉費,真正讓生產者受益。
(六)嚴格落實補貼公示制度,每個種糧大戶和一般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必須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公示內容與實際補貼發放情況一致。補貼具體辦法要簡便易行,便于操作。補貼資金兌現要及時。
(七)耕地地力保護和種糧大戶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以任何方式統籌集中使用,必須全部直補到戶。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滯留、擠占、挪用和騙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領,不得直接抵扣任何農業生產費用或“一事一議”等籌資款。對違反規定截留、滯留、擠占、挪用和騙取專項資金的單位或個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等相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二、一般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1.補貼對象。用于補貼一般農戶的耕地地力保護資金原則上補貼給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與耕地面積掛購,直接補貼到戶。
2.補貼依據。補貼依據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具體以何種類型面積計算,由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行確定一種類型。鼓勵各地逐步將補貼發放與土地確權面積掛鉤。
3.補貼標準。由區縣根據市級下達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資金總額扣除種糧大戶補貼資金后測算確定。
4.補貼程序。各區縣根據一般農戶耕地面積和當年統一的補貼標準,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個承包耕地農戶,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將所有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準和補貼資金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方可發放。鄉鎮、村社公示方案由區縣制定。區縣農業農村、財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補貼資金發放明細的審核,區縣財政部門負責將補貼資金通過金融機構發放到農戶手中。村社集體機動地種地的,補貼給種地農戶。
三、種糧大戶補貼
種糧大戶補貼自2009年開始實施,對培育種糧大戶、穩定糧食生產、創新經營體制發揮了重大支撐作用。2021年繼續實施。
1.補貼對象。即種糧大戶,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自然人、法人、專業合作組織或其他組織:一是相對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種耕地(包括代種撂荒地、新開墾未發包耕地)50 畝(含50畝)以上,種植一季主要糧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麥、馬鈴薯、紅苕、大豆、綠豆、豌葫豆、高粱、蕎麥、腎豆、紅小豆等12種糧食作物)。二是獨立承擔風險、自負盈虧,統一生產經營管理,獨自享有產品處置權。三是按當地基本種植技術要求規范耕種。四是種糧大戶單戶補貼面積不超過3000畝。
2.補貼依據。2021年種糧大戶的補貼按程序核定的2020年種糧大戶實際種糧面積計算。
3.補貼標準。種糧大戶補貼資金,由各區縣在市級下達用于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的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總額中列支。每畝補貼230元。糧食作物之間套種的不重復計算補貼面積。
4.補貼程序。實行區縣核準、市級備案制。各區縣對種糧大戶的真實性、合規性、準確性負責。鄉鎮人民政府、區縣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負責對種糧大戶進行核實,區縣財政部門負責核撥補貼資金。種糧大戶、鄉鎮人民政府、區縣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分別填報《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申報表》(附件2)、《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分戶鄉鎮統計表》(附件3)、《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分戶區縣統計表》(附件4)。種糧大戶須按要求提供土地流轉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對代種撂荒地的,應由鄉鎮政府、村出具種糧證明,新開墾未發包耕地、村社集體機動地種植的,應由鄉鎮、村級及國土部門出具土地面積和性質相關證明。種糧大戶補貼核實結果必須堅持區縣、鄉鎮、村社三級兩次公示,每次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對有異議的,重新查實審核后再公示。
四、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資金管理和兌付
(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撥付到各區縣財政,各區縣財政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農業發展銀行根據本方案要求,將上年度結轉資金與當年預算資金統籌安排使用,盡快制定本區縣實施方案,于6月20日前報市農業農村委和市財政局(由區縣農業農村、財政部門通過辦公網電子公文報送)備案,紙質件通過快遞形式送市農委糧油處,并加快推進組織實施。
(二)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資金的申報、審核、兌付工作,嚴格按程序實施。各區縣務必于6月30日前通過補貼“一卡(折)通”將需兌現到農戶和種糧大戶手中的補貼資金發放到位。區縣相關金融機構收到同級財政局撥付文件后要及時辦理相關款項撥付業務,不得截留、滯留或挪作他用。
(三)落實備案制度。8月15日前,區縣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要將《××××年××區縣(自治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執行情況統計表》(附件 1)和《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分戶區縣統計表》(附件 4) 的紙質件和電子文檔及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按鄉鎮匯總電子數據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和市財政局備案。經市級備案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匯總數據、種糧大戶補貼發放明細及區縣實施方案作為審計、專項檢查、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五、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人民政府對本區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政策的落實負總責。各區縣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要加強配合,相互支持,確保補貼工作平穩推進。為保證補貼工作順利開展,補貼工作經費原則上由各地財政預算安排,市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二)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政策的宣傳工作。各區縣要通過相關媒體和召開會議,宣傳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政策,把“耕地撂荒一年次年不得享受種糧補貼”的政策宣傳到戶,做到補貼范圍和補貼依據宣傳到戶,補貼金額核定到戶,補貼申請表填寫到戶,補貼數額公布到戶,補貼通知發放到戶,補貼資金兌現到戶,實現補貼政策家喻戶曉,有效調動農民保護耕地地力和種糧大戶種糧的積極性。
(三)開展地方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執行情況自查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政策實施基本情況(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準、面積核實和發放流程等);二是結轉結余資金情況(結轉結余資金數額及成因、資金存管情況、消化結余資金采取的措施等);三是耕地數量和質量核實情況(對耕地質量和數量核實情況、是否及時清退出補貼范圍等);四是農戶檔案信息化建設情況(是否存在補貼農戶的身份信息、銀行賬戶等資料錯漏、重復、更新不及時等);五是違規問題處理情況(是否存在騙取、套取補貼資金行為及相關處理情況);六是需要反映的問題及整改措施。各區縣將上述情況形成自查報告于2021年7月10日前報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
(四)各區縣要認真做好相關基礎工作。進一步完善補貼資金的公開公示、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加強補貼資金監管,落實各級各部門審核責任。建立健全種糧大戶檔案管理,包括種糧大戶申報資料、公示資料、審核資料及大戶清冊等。同時,要認真做好一般農戶耕地面積和2021年種糧大戶實際種糧面積的核實工作,填報附件1、附件3,于2021年12月15日前報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備案,為明年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打好基礎。
(五)嚴格落實定期調度督導機制。各區縣要根據工作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每旬最后1天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兌付進度旬報表(附件 5)紙質件和電子文檔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落實定期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補貼監督機制。組織督查組深入村社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報告,并分別于8月15日、10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將補貼階段性執行情況紙質件和電子文檔報送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要做好補貼工作總結,全面總結分析補貼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并提出有關建議,于2022年1月10日前將工作總結紙質件和電子公文報送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階段性執行情況和總結材料報送情況列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等部門將適時開展重點抽查,堅決杜絕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等違規現象的發生。
(六)嚴格執行補貼信訪辦理制度。要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認真做好農民群眾舉報個案的調查處理工作,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把農民反映的實際問題解決在基層。對于信訪案件要在規定時間內辦結,讓群眾理解認可,信訪案件處理情況將作為績效評價的重要考核指標。
(七)做好績效評估工作。各區縣根據市級下達的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自覺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將政策目標實現情況、任務清單完成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納入日常工作,建檔歸檔。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將適時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全面評估、考核政策落實情況,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請各區縣于2022年1月10日前將績效評價報告和績效評價表(附件6),與工作總結同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和市財政局。
市農業農村委聯系地址:北部新區黃山大道東段186號,郵政編碼401121;糧油處聯系人:胡永慶,電話: 89133250,傳真:89133123;市種子站聯系人:陳渝,電話:89133476;郵箱:cqnwlyc@126.com。
市財政局聯系地址:渝北區洪湖西路1號326 室, 郵政編碼401121;農業農村處聯系人:瞿波,電話:67575326;郵箱:市財政局辦公內網。
附件:1.××××年××區縣(自治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
大戶補貼政策執行情況統計表
2.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申報表
3.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分戶鄉鎮統計表
4.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分戶區縣統計表
5.××××年××區縣(自治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兌付進度旬報表
6.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及評分表
7.××××年××區縣(自治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數據備案表
附件1
××××年××區縣(自治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政策執行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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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縣 |
補貼戶數(戶) |
補貼面積(萬畝,保留兩位小數) |
補貼標準(元/畝) |
實際兌現補貼金額(萬元) |
結余資金(萬元) |
種糧大戶性質(戶) |
全區縣補貼兌現完成時間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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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
種糧大戶補貼 |
自然人 |
法人(企業、農場) |
專業合作組織 |
其他組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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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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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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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糧大戶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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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畝至3000畝(含2000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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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畝至2000畝(含1000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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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畝至1000畝(含500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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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畝至500畝(含200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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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畝至200畝(含100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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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畝至100畝 (含50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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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備注欄簡要說明“結余資金”原因及“其他組織”構成情況。 填表人:
附件2
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申報表
申報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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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況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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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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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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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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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折)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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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糧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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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面積 |
承包耕地面積(畝) |
合計 |
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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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
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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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種耕地面積(畝) |
合計 |
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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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
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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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 購買 情況 |
種 子 (元) |
肥 料 (元) |
農 膜 (元) |
農藥 (元) |
自有 農機 具(臺) |
微 耕 機 |
插 秧 機 |
收 割 機 |
灌溉 設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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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 糧食 面積 (畝) |
水稻 |
玉米 |
小麥 |
馬鈴薯 |
紅苕 |
大豆 |
綠豆 |
豌葫 豆 |
高粱 |
蕎麥 |
腎豆 |
紅小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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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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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審核意見: 駐村干部審核意見: |
鄉(鎮)審核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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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負責人簽名: 駐村干部組長簽名: |
主要負責人簽名: | ||||||||||||||||||||
備注:本表內容要據實填報,一式兩份,一份報鄉鎮審核,一份由鄉鎮報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附件3
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分戶統計鄉鎮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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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糧 大戶 性質 |
種糧 大戶 姓名 |
種糧 地點 |
身份 證號 |
聯系 電話 |
耕地面積(畝) |
糧食種植面積(畝) |
補貼 標準 (元) |
補貼 金額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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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承包耕地 |
租種耕地 |
合計 |
水稻 |
玉米 |
小麥 |
紅苕 |
馬鈴薯 |
大豆 |
綠豆 |
豌葫豆 |
高粱 |
蕎麥 |
腎豆 |
紅小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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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鄉鎮主要領導簽字: | ||||||||||||||||||||||
附件4
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分戶統計區縣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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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糧 大戶 性質 |
種糧 大戶 姓名 |
種糧 地點 |
身份 證號 |
聯系 電話 |
耕地面積(畝) |
糧食種植面積(畝) |
補貼 標準 (元) |
補貼 金額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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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承包耕地 |
租種耕地 |
合 計 |
水 稻 |
玉米 |
小麥 |
紅苕 |
馬鈴薯 |
大 |
綠豆 |
豌葫豆 |
高梁 |
蕎麥 |
腎豆 |
紅 小 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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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區縣農業、財政部門主要領導簽字: | ||||||||||||||||||||||
附件5
××××年××區(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
種糧大戶補貼兌付進度旬報表
填報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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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 |
應補貼戶數(戶) |
應補貼面積(萬畝) |
實際補貼戶數(戶) |
實際補貼面積(萬畝) |
應兌現補貼資金(萬元) |
實際兌現補貼資金(萬元) |
結余資金(萬元) |
補貼資金兌付進度(%) |
兌付開始時間 |
本次旬報兌付截止時間 |
未兌付或進度滯后原因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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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附件6
重慶市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
(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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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名稱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耕地地力保護和種糧大戶補貼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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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門 |
財政部、農業農村部 |
專項實施期 |
長期 | |
|
省級財政部門 |
重慶市財政局 |
省級主管部門 |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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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財政部門 |
有關區縣財政局 |
區縣主管部門 |
有關區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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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情況 (萬元) |
年度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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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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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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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標 |
穩定糧食生產和農民收入;促進種糧大戶發展;耕地地力不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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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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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金額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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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已改變用途的耕地或長年撂荒的耕地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 |
不發放補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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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農戶耕地地力保護和種糧大戶支持保護補貼發放。 |
統一資金審核和發放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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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制定。 |
符合市方案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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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執行情況統計表、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分戶統計表紙質件和電子檔及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匯總數據備案。 |
數據準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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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滯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農業支持保護補貼。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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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干部代領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或直接抵扣任何農業生產費用或“一事一議”等籌資。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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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 |
市方案規定時限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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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報備。 |
市方案規定時限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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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執行情況和總結材料報送。 |
市方案規定時限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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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執行情況統計表、補貼兌付進度旬報表、重慶市種糧大戶補貼分戶統計表紙質件和電子檔及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匯總電子數據備案。 |
市方案規定時限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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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一般農戶耕地地力保護和種糧大戶補貼面積數據報送。 |
市方案規定時限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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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一般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種糧大戶補貼發放。 |
按程序審核、公示、發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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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工作經費。 |
納入區縣財政預算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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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督查組深入村社進行督促檢查。 |
開展督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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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種糧大戶增收。 |
1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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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指標 |
重大違規違紀 |
不發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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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糧大戶發展規模。 |
增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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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指標 |
秸稈露天焚燒 |
不發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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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性影響 |
耕地質量 |
質量持續好轉,有機質提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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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農民對政策滿意度 |
90%以上 | |
|
舉報投訴處理滿意度 |
90%以上 | |||
附件7
××××年××區縣(自治縣)耕地地力保護
補貼數據備案表
填報單位(蓋章): 時間:
|
鄉鎮 |
補貼戶數(戶) |
補貼面積(萬畝,保留兩位小數) |
備注 |
|
合計 |
填報人: 聯系方式:
(此件公開發布)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
關注公眾號
江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