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5-06 09:10:00 大 中 小
尊敬的毛彬韌委員:
您在重慶市江津區政協第十七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強網絡農藥銷售管理的建議”我委已收悉。我委非常重視政協委員提出的提案,主要領導親自督辦,分管領導組織討論研究,落實責任、明確專人及時認真辦理政協委員提案。現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復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抖音、拼多多等APP普及,網上購物已被大眾所熟知。網絡購物在方便大眾的同時,也為農藥使用、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主要體現在存在銷售假劣農藥產品、虛假夸大宣傳、用藥指導缺失等方面。
二、問題分析。
(一)網絡可以銷售限制使用農藥以外的其它農藥。根據《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限制使用農藥不得利用互聯網經營。利用互聯網經營其他農藥的,應當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規定,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的農藥經營者可以在互聯網平臺經營限制使用農藥以外的農藥。
(二)網絡銷售農藥監管難。一是購物APP不受農業執法部門監管,若購物APP放松對網上經營農藥商家的資質(農藥經營許可證)審查,就容易發生非法經營的情況。二是農業農村部門調取網絡銷售農藥店鋪數據困難,若網絡銷售農藥的經營者不向所在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報備,其網絡銷售農藥行為不易被發現。三是網絡銷售農藥多為異地購買,農藥使用地農業執法部門無法對銷售地農藥經營門店監管、執法。四是網絡購藥農戶農藥使用不受監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網絡銷售農藥監管。區市場監管局將對外地網絡交易平臺上的本地網店采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要求實體店鋪在網上上傳并公示相關資質證照。區農業農村委將向上級主管部門建議,對網絡銷售平臺的農藥經營門店開展摸底排查,讓各地農業主管部門掌握轄區網絡經營農藥情況。同時開展轄區農藥經營門店網絡經營摸排,建立轄區網絡經營農藥門店臺賬,并加強監管。
(二)提升農藥使用者自身能力。開展農藥經營者、農藥使用者培訓,增強農藥經營者合法經營、用藥指導能力及農藥使用者識假辨假、科學用藥意識。
(三)加大網絡銷售農藥違法行為打假力度。區市場監管局通過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監測系統發現和處置轄區內相關涉及農藥網上銷售的違法線索。區農業農村委將依法開展轄區網絡銷售農藥門店執法檢查,結合12345等投訴舉報線索,嚴厲查處網絡銷售假、劣農藥等違法行為。
此復函已經我委楊棟群主任審簽,感謝您對我區農業農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也誠懇地希望您今后繼續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敬意和感謝。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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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承諾事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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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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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杜林;聯系電話:023-4752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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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承諾事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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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承諾事項具體內容 (分項列出) |
承諾落實時間 |
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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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聯合市場監管局加大網絡銷售農藥執法檢查及違法行為打假力度 |
2025年12月31日 |
區農業農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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