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規范性文件
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組織部
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印發《江津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
考察辦法(試行)》的通知
津人社發〔2021〕64號
各鎮黨委、人民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區委各部委,區級各部門,各人民團體,有關單位:
現將《江津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考察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開展考察工作期間如有問題及建議,請及時與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聯系。
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組織部
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25日
江津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考察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考察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江津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區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選聘(含商調,下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統稱“新進人員”)。
第三條 考察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按照新時期好干部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突出能力的正確用人導向,考察結果要做到全面、客觀、真實、準確。
第二章 考察組織和實施
第四條 區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考察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各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單位)新進事業人員的考察工作。
第五條 組織考察時,應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成員應具有以下資格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責任心強;
(二)熟悉招(選)聘相關政策和考察流程;
(三)具有一定考察工作經驗,了解招(選)聘崗位相關情況。
考察組負責人除具備上述條件之外,原則上為科級以上領導干部。
第六條 考察組負責實施考察工作,并對考察情況負責。具體職責包括:1.制定考察實施方案,明確考察內容標準和方法程序;2.實施考察工作;3.形成書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見;4.處理考察工作中出現的其他問題。
第七條 考察應當堅持實地考察原則。因客觀原因實地考察確有困難的,經區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委托被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學校、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居住地所在居委會或村委會)等機構按照考察內容和標準提供相應材料。
第三章 考察對象
第八條 按照相關規定程序確定的擬新進人員考察人選。
第四章 考察內容和標準
第九條 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日常表現等方面情況,同時要對其進行資格復審。
(一)政治思想方面:主要考察政治立場、政治態度、政治紀律、政治規矩以及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等方面的表現,重點了解堅定理想信念,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
(二)道德品質方面:主要考察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現,重點了解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范遵守社會公共道德,抵制各種不文明行為,在敬業奉獻、誠實守信、清正廉潔、情趣健康等方面的表現;
(三)能力素質方面:主要考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表達能力以及擬聘用單位及崗位所需的其他工作能力;
(四)日常表現方面:主要考察學習、工作表現,以及與職業和崗位相適應的性格特征、心理素質、人際關系等情況;
(五)其他方面:主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有應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第十條 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日常表現等方面表現良好,能夠適應崗位要求,具備崗位基本素質,確定為考察合格。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確定為考察不合格:
(一)不符合招(選)聘范圍和條件的;
(二)未達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素質標準,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禁止行為的,如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或有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禁止行為的;
(三)擬商調人員近三年內曾受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撤職等處分情形的;
(四)具有法律法規規定及招(選)聘簡章規定不得招(選)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考察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條 考察程序:
(一)考察準備。成立考察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培訓考察組成員,熟悉考察內容及崗位資格條件,掌握考察方法,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紀律。
(二)考察公告。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報考單位及職位情況、考察時間、地點及參與對象等內容。
(三)個人總結。考察組通知考察對象撰寫個人總結,如實規范填寫相關材料。
(四)考察實施。考察組通知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社區),做好準備和配合工作。按照考察內容和考察標準,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
(五)撰寫考察報告。考察組成員經共同研究、統一意見后,提出考察結論建議,撰寫考察報告。考察報告應當如實記錄考察經過,全面反映考察內容的情況,并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考察過程中收集的材料應當注明出處,并由經辦人簽名和加蓋公章。
第十三條 考察應綜合運用下列基本方法,并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如高校畢業生、在職人員、未就業人員等)而各有側重:
(一)個別談話。要深入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社區)等進行廣泛的個別談話,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地掌握考察對象基本情況和日常表現。
(二)查閱檔案。要認真審核考察對象的檔案,確保考察對象年齡、工齡、黨齡、學歷、工作經歷和人員身份、獎懲、家庭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等重要信息真實準確,重要原始依據材料齊全完整規范。發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核查,未核準前一律暫緩考察并停止招(選)聘程序。擬商調人員人事檔案應按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要求完成專審。
(三)查驗學歷征信情況。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zwfw.cscse.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
(四)延伸考察。根據需要到考察對象曾經工作或學習過的單位進行延伸考察。對面向大學生村官、優秀村干部等群體定向招聘的崗位,應深入到服務(工作)單位,綜合考察其在基層的服務年限、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對資格條件要求工作經歷的崗位,應綜合考察其在崗期限、工作崗位、履職實績、組織評價等情況;對資格條件要求處于擇業期的崗位,應調查核實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保管)情況、就業情況、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
(五)出具表現材料。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日常表現情況的鑒定或說明。對考察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應予查實,并由相關部門出具書面材料。
(六)與考察對象面談。可以與考察對象進行面談作進一步了解,包括報考動機、興趣愛好,以及家庭主要成員、近親屬及社會主要關系基本情況等內容。
第十四條 考察期限一般為30個工作日,自確定考察對象次日起計算,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考察人數較多、考察工作量較大以及有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考察的,經區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延長。
第十五條 考察結束后,用人單位應在考察期限內確定考察結論,并在10日內告知考察對象。
第十六條 考察對象對考察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書面申請復核考察結論。各用人單位應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復核結論,此結論為最終結論。
第六章 考察紀律
第十七條 考察組成員與考察對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十一條、十二條、十三條所列情形、《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第三十條情形以及《江津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第二十二條情形的,應當回避。
第十八條 參與考察的人員在考察工作中,應做到客觀公正,不得弄虛作假、歪曲事實;應堅持集體議事原則,不得以個人意見替代考察組集體意見;應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察情況和考察對象個人隱私;應公正廉潔,不得收受禮金、禮券和禮品,接受宴請等。
第十九條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組嚴格執行“誰考察、誰簽字、誰負責” 和考察留痕的考察工作責任制,嚴禁把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招(選)聘、商調到本區事業單位。對違反有關考察工作要求、紀律規定的,以及因失職導致考察結果失真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在本辦法執行過程中,國家和本市對相關考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組織部、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文件中有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附件:1.重慶市江津區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考察表
2.重慶市江津區事業單位區外調入考察表
3.報送材料說明
附件1
重慶市江津區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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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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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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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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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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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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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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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團)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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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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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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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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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 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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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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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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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學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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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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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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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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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小組 人員名單 |
姓 名 |
單 位 名 稱 |
職 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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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從大專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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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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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表現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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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或檔案存放處)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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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所在地 派出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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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情況 |
本表內容校核無誤。經考察,該同志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屬實,所學專業、學歷層次、工作經歷、職業(執業)資格等方面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等方面未發現問題,無《簡章》規定不能報考的違紀違規行為和禁止報考、應當回避的任何情形;通過實地考察、走訪了解、學歷(學位)官方網站查證、檔案審查等方式未發現問題。 該同志符合聘用要求。 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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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結論 |
考察結果為: (合格/不合格)。
負責人: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 |||||
說明:1.本表“個人簡歷”欄從大專填起至報名招聘時止,時間不能間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欄填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的姓名、年齡、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及職務;“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見”欄指在轄區內及網上比對,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2.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請相關部門和單位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在相應欄目中簽署意見并蓋上公章。3.本表一式一份,A4紙雙面打印(一頁雙面)。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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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事業單位區外調入考察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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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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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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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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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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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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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聘 崗位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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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調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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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調 崗位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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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執業)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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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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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學 位 |
全日制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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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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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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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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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情況 |
與擬調人員 的關系 |
姓名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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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諾 |
本人自愿申請調入江津區事業單位工作,承諾提交的調動材料(信息)真實有效,承諾按照《江津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及有關簡章(協議、合同等)執行最低服務年限要求。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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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 表現 情況 |
一、遵紀守法情況: □ 有/□ 無 犯罪記錄;□ 是/□ 否受過處分;□ 是/□ 否符合調出條件; 政治意識、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 有/□ 無 問題。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 20 年度考核結果: ;20 年度考核結果: ;20 年度考核結果: 。 三、綜合表現及其他應說明情況:
(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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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部門意見 |
該同志為 區(縣)事業在編人員。
(現工作地編制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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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意見 |
該同志于 年 月通過 方式聘用為我區(縣)事業在編人員,于 年 月轉正聘用,現聘崗位等級 。
(現工作地人事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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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機構意見 |
該同志目前未在接受紀律審查、立案調查,不在處分或誡勉影響期內。
(現工作地紀檢監察機構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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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聘(調入)單位考察情況 |
本表內容校核無誤。經考察,該同志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所學專業、學歷層次、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方面符合選聘(調入)崗位要求,調入單位有相應崗位空缺。該同志干部人事檔案存放于 ,經查閱,“三齡兩歷一身份”相關材料齊全完整規范,未發現干部檔案存在異常情況。未發現該同志存在違法違紀、應當回避等不適宜選聘(調入)情況。
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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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聘(調入)單位考察結論 |
該同志考察結論為: (合格/不合格)。
負責人:
(調入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 ||||||
說明:1.考察嚴格執行“誰簽字、誰負責”工作責任制,請在相應欄目中客觀公正地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2.“崗位等級”請規范表述,如“職員9級”“職員8級(非領導)”“專技12級”等。3.本表一式一份,A4紙雙面打印(一頁雙面)。
附件3
報送材料說明
1.公開(考核)招聘考察結束后,應及時報送以下材料:①考察對象高中(中專)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個人檔案中學籍材料(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以及學歷學位官方網站查詢結果;②身份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信用情況官方網站查詢結果等資料;③《重慶市江津區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考察表》(附件1);④書面考察材料;⑤考察對象個人檔案(機要方式寄送)。
2.公開選聘(區外調入)考察結束后,應及時報送以下材料:①主管部門來函(應寫清楚調入單位空崗情況、擬調人員情況、考察審查情況、擬調入崗位及等級情況,是否應當回避和是否從主要領導干部成長地或原工作地直接調動干部等應當說明的情況);②考察對象的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和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③《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錄(聘)用審批(備案)表》《轉正審批(登記)表》等“三齡兩歷一身份”證明材料;④《重慶市江津區事業單位區外調入考察表》(附件2);⑤書面考察材料;⑥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出具的體檢結論材料。
3.聯系方式
區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聯系人:周玥、黃柏盛 電話:023-47522709
檔案機要郵寄接收單位: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收地址:重慶市江津區幾江街道大有正街1號
國務院部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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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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