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0093202468/2025-00004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審計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7 | [ 發布日期 ] | 2025-08-07 |
發布日期: 2025-08-07 17:03:10
重慶市江津區審計局關于2024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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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區上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嚴格執行區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有關決議,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緊緊圍繞全區建設“一樞紐三高地”工作目標,統籌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創新高效能治理,有效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各項重點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力促經濟平穩發展。落實支持科技創新和制造業發展政策減稅降費退稅12億元,用好融資擔保、上市獎補等金融扶持政策,為企業融資提供擔保貸款12.8億元,兌現獎補資金3.3億元。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債券等資金21.1億元提速推進重點項目建設,落實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補貼5700萬元,推動擴大有效投資促進消費升級。
——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守護基本民生底線。堅持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大力壓減非必要開支,充分調度各項資金安排,加強保障改善民生支出。安排0.9億元兌現就業創業補助,投入22.6億元落實低保、特困等民生政策提標,持續加大教育、醫療、鄉村振興等投入。
——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筑牢安全穩定防線。嚴格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有序消化存量債務。完成6%以上高息債務置換,推動融資平臺存量債務降成本、優結構。加大鎮街“三保”支持力度,確保基層財政平穩運行。投入6億元健全防災減災救災保障機制、推動平安江津建設等,保障社會面安全穩定。
——深化財政管理改革,提升財政治理效能。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各類資金歸集代管,增強財政統籌保障能力。堅持“四級復核”項目評審措施,探索開展限額以上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健全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政策調整掛鉤機制,促進預算績效管理提質增效。
重點審計了預決算編制和執行、重點專項支出績效、財政資金管理等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 預算編制不精準。一是11個預算單位未編制或少編制政府采購預算2091.11萬元。二是46所學校多編制生均公用經費279.12萬元,58所學校少編制生均公用經費60.38萬元。三是將應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單位的8426.5萬元預算納入財政代編。
2. 績效管理不到位。一是12個單位19個項目追加預算資金1018.49萬元未編制績效目標。二是1個單位未開展對部門整體績效中共性指標實現情況的評價,未按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3個部門的整體績效重點評價、5個項目或政策的年度重點評價計劃。
3. 專項資金管理不到位。一是1個單位未按規定在30日內分配下達19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39080.76萬元。二是3個項目未按期開工,6197.07萬元專項資金未發揮效益。三是1個單位專項資金465萬元未及時安排使用。四是5個項目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中填報開工時間、資金支付率等數據不實。
4. 財政資金管理不規范。一是區財政局將應零結轉收回的835.58萬元福利費轉入各單位實有資金賬戶。二是2個單位127.65萬元利息收入未及時上繳財政。
(二)部門預算執行和鎮街財政決算情況審計。
組織對4個部門開展了預算執行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對1個鎮財政決算情況進行了關注。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1. 預算執行和決算編制不規范。一是5個單位超預算采購257.3萬元,1個單位超預算支出物業管理費50.09萬元。二是2個單位未及時上繳非稅收入71.6萬元。三是2個單位未將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100.42萬元納入決算編報,在決算報表中將“上年結轉收入”15313.36萬元錯列入“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和“事業收入”。四是1個單位在決算報表中少列政府采購支出22.47萬元,1個單位在決算報表中少列培訓費支出4.54萬元、會議費支出0.92萬元。
2. 財務收支管理不規范。一是2個單位應收款29.52萬元長期掛賬未清理。二是1個單位在項目經費和專項資金中列支工作餐費共計9.29萬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和重大風險防范審計情況
組織實施了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汽車產業、電子信息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情況,重慶市地方國有金融企業風險防控情況專項審計調查,重點關注了產業發展、地方金融風險等。
(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汽車產業、電子信息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1. 產業協同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不健全。一是未與毗鄰地區形成每年定期會商機制,未細化具體合作方案和協同配合事項。二是工作專班未完善川渝兩地合作協調機制,未細化落實舉措。??????
2.?電走廊建設落實不充分。一是未牽頭成立組建電走廊建設工作專班,未協調區內各部門在成渝高速公路沿線布局建設充電設施,與毗鄰區、市協同配合相關工作推進遲緩。二是江津區1011個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僅38個位于高速服務區,充電設施布局不符合相關要求。
3. 汽車產業強鏈補鏈項目統籌指導不足。一是2個汽車產業強鏈補鏈項目,不屬于“渝西跨越計劃”明確的優先發展方向。二是1個汽車產業強鏈補鏈項目實際未落地。三是2個新能源技術裝備產品項目建設推進滯后。
4. 企業激勵措施不完善。有關單位未單獨制定對汽車產業、電子信息產業的專項財政資金獎勵措施,2021-2023年撥付該兩個產業獎勵扶持資金逐年遞減。
(二)重慶市地方國有金融企業風險防控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1. 業務經營不合規。一是2家擔保公司代償資金追收率低。二是1家擔保公司對抵押資產執行不到位,導致核銷代償損失225.67萬元;未及時清理客戶保證金119.26萬元。三是1家擔保公司核銷損失事項登記臺賬不健全,且均未開展原因分析、制訂追收方案工作。
2. 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不到位。1家擔保公司未制定完善擔保業務相關核心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未對3個融資擔保項目發生代償866.82萬元制訂追償措施;未經集體決策同意1個公司延期還款445.79萬元。
三、重點行業領域和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殯葬領域和無廢城市建設相關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一)江津區殯葬領域專項審計。 ?
1. 相關部門職責履行不到位。一是1個單位在未取得市林業局許可前同意1個鎮在林地上修建陵園,在未獲得建設用地批復情況下審批同意1個鎮啟動陵園建設,未按要求制定火化證審核、發放、管理等辦法及制度。二是1個單位在聯合執法檢查后,未及時制止4家非法治喪點繼續從事經營性殯葬服務活動的行為。
2. 對違規經營監督不到位。一是6個農村公益性公墓運營方在未取得殯葬服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墓位3141個。二是5個農村公益性公墓運營方超標準銷售288個墓位,2個農村公益性公墓運營方超標準收取114個墓位管理費。三是2個農村公益性公墓運營方違規對轄區外人員銷售墓位2112個。四是5個農村公益性公墓運營方違規向未出具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的人出售墓位503個。
3. 專項資金管理不到位。1個單位撥付殯葬服務設施建設市級補助資金30萬元依據不充分,未及時停發124名已死亡的特困人員救助資金15.75萬元,重復發放4名特困人員喪葬補貼2.02萬元。
(二)無廢城市建設相關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1. 資金使用和收取不規范。一是2個單位聯合下達的2項專項資金456萬元分配意見未按要求報區政府審批,其中450萬元未及時分配到所在鎮街。二是1個單位3項專項資金472.18萬元使用不及時,提前撥付9個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資金180.05萬元。三是2個單位未督促相關代征單位應收盡收垃圾處置費50.24萬元、應繳盡繳垃圾處置費322萬元。
2. 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一是1個生活垃圾中轉站及配套設施設備閑置。二是1個單位未開展秸稈綜合利用示范鎮、示范村創建工作,2個秸稈綜合利用項目未實施建設,2021年秸稈綜合利用項目未達目標效益,地膜推廣實際覆膜面積未達到目標任務要求。三是1個單位牽頭的1個擴建項目推進滯后。
3. 部分主管部門監管力度不夠。一是1個單位購買1項服務274.59萬元未進行政府采購;未對委托處理機構生豬無害化處理數據進行審核確認。二是1個單位未編報綠色礦山建設年度計劃;未對15戶采礦權人未按期建成綠色礦山進行責任追究。三是2個單位協作配合機制不健全,對違規運輸的149.82噸危險廢物監管不到位。四是1個單位未督促5個處置場地和8個建設項目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或產生核準手續,推廣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車工作滯后。
四、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審計情況
組織對11個單位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 建設要素保障不到位。一是1個單位3個項目未批先建,其中2個公園項目農田建設和農業種植核價過高。二是8個單位17個項目未及時履行變更審批手續。三是1個單位1個項目前期論證不充分導致增加投資104.29萬元;1個單位因設計變更不當、重復實施造成損失浪費214.97萬元。四是5個單位8個項目招投標管理不到位,存在未公開招標、拆分發包等問題,涉及金額396.62萬元。五是1個單位4個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六是3個單位8個項目推進緩慢、進度滯后。
2. 建設資金管理不到位。一是4個單位5個項目提前支付工程款707.83萬元。二是1個單位1個項目進度款1610.67萬元支付依據不充分。三是1個單位7個項目未及時支付工程款1891.74萬元,以撥作支1個項目資金97.08萬元。四是1個單位對施工單位工程預付款專用賬戶監管不到位,應用于遷建工程的建設資金被司法劃扣。
3. 結算審核不到位。一是1個單位2個項目多計工程結算價款1051.6萬元,結算事實不清形成結算爭議金額7177.17萬元。二是3個單位178個項目未辦理結算審計或將結算資料備案。三是1個單位對11個結算項目復核時間過長,對32個土石方工程預算評審下浮標準不統一。
4. 工程質量存在隱患。1個單位裝飾工程吊頂多次脫落,已致2人受傷;本部院區室外環境與綠化工程中擋墻泄水孔、擋墻伸縮縫均未按設計施工,擋墻表面松軟脫落,欄桿與混凝土基礎連接不穩。
五、國有資產資源管理審計情況
(一)國有資產管理情況。
重點對10個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進行了關注。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1. 資產底數不清。一是9個單位賬賬、賬實不符,存在部分資產未及時登記入賬,已處置資產長期掛賬未處理,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提供資產總體面積和價值數據差異大等情況。二是1個單位無累計應收未收租金臺賬。
2. 資產管理不到位。一是5個單位未定期對資產進行全面清理。二是1個單位門面類資產空置24.12萬平方米,3宗土地閑置;2個單位3處房屋閑置。三是2個單位2處房屋被侵占數年。四是1個單位1500平方米房屋未辦理產權,且無償交由社區管理。五是1個單位未及時公開轉讓車改車輛,造成國有資產貶值。六是1個單位處置灑水車未按程序報批。七是1個單位部分應急物資儲備數量或方式不合規,過期藥劑未及時清理。
3. 資產出租管理不到位。一是1個單位未按合同約定協商確定租賃價格并收取1家公司承租廠房租金;在承租人超標準收取商戶租金情況下,未按合同約定與其協商調增租金。二是租金減免未履行內部審批程序,為9戶未申報企業直接減免租金,免租臺賬金額與實際減免金額不一致。三是3個單位33處資產各自存在出租前未報批、租金未進行評估、未公開招租、未簽訂合同、出租后未備案等情況。四是4個單位8處房屋未收取租金或承包費。五是1個單位將權屬不明的30畝土地承包給個人。
(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審計。
組織對2個鎮進行了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對2個鎮自然資源資產情況進行了關注。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 土地和森林資源管理不到位。一是2個單位3個點位固體廢物未及時清理。二是1個鎮未完成長江生態屏障建設造林任務75.46畝,未完成農藥減量任務0.17噸,未完成化肥減量任務0.98噸。三是1個鎮未按要求開展森林病蟲害防治日常監測工作,長江生態屏障建設項目中造林面積合格率低,個別退耕還林地塊成果較差。四是1個鎮未督促1個建筑棄土消納場取得建筑垃圾消納場處置核準或完成復墾復綠。
2. 水資源和礦產資源保護不到位。一是4個單位河流考核監測斷面和污水處理廠97次水質檢測不達標。二是1個單位1個村污水處理站未運行,尾水直排入周邊環境中;禁漁護漁工作開展不到位,鎮域范圍內多次發生非法、違規捕撈被判處或行政處罰的情況;未督促養殖戶恢復原河道生態原貌。三是1個單位非法采石持續存在,且未督促非法采石責任人對土地復墾。?????????????????????????????????????????????????????
六、審計整改工作部署推進和審計發現線索情況
(一)審計整改工作部署推進情況。區委、區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審計工作的部署要求,召開審計委員會會議和區政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并提出具體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落實,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措施、最過硬的作風,全面推進審計問題整改。區審計局認真落實“八張問題清單”總體要求,加大對整改問題的跟蹤問效,本著既改當下、又立長遠的原則進行整改監督和指導,促使問題清單到成效清單的有機轉化。截至2025年6月,2023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111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整改相關問題金額13164.11萬元,建立完善制度26項。
(二)審計發現線索情況。2024年審計發現并向紀檢監察機關、有關主管部門移送問題線索6件,涉及10人、9個單位。期間,收到有關單位反饋辦結移送問題線索(含以前年度移送問題線索)6件,給予4人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行政處罰4個單位和1人。
七、審計建議
(一)深化財稅管理體制改革,推動財政資金提質增效。加強財政政策與產業、金融等政策協同聯動,提升稅收治理精準性。加強財政資源統籌,積極盤活存量資金資產,兜牢兜實“三保底線”。優化支出結構,注重惠民生、促消費、增后勁,科學安排和使用“兩重”建設和“兩新”工作資金。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常態化壓減一般性支出。深入推進零基預算改革,提升預算收支完整性,強化績效目標和預算執行雙監管。
(二)加強重點項目統籌管理,確保政策項目落實落地。推進政府投資項目立項、招投標、投資管控等全過程管理,理順各部門監管職責和重點,確保建設工程規范化管理。加強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西部陸海新通道等重大戰略的統籌協調,強化要素資源統籌和財力保障。抓實抓細就業、教育、醫療等惠民政策落實,強化資金籌集、分配和使用全過程監管,助力推動資金到位、項目落地、改革見效。
(三)著力增強除險清患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加快存量債務化解,對地方專項債券實行穿透式監管。持續深化“三攻堅一盤活”改革突變,提升國有企業現代化管理和市場化經營水平,加強閑置低效資產盤活處置利用,增強高質量發展內生動力。強化自然資源資產的保護和利用,防止生態損毀風險。
(四)健全審計整改管控機制,推進審計成果有效運用。迭代升級以“審計問題清單”為切口的全周期審計整改閉環管控機制,壓實審計整改各方責任,推動審計發現問題徹底整改、全面整改。推動紀巡審“三類監督”貫通協同,優化協同工作流程,達到“政治體檢”和“經濟體檢”效應疊加效果。深化審計與相關部門聯動協作,健全常態化溝通機制,加強審計成果跨領域、跨部門整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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