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512948M/2022-00497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2 | [ 發布日期 ] | 2022-05-27 |
發布日期: 2022-05-27 17:52:45
重慶市江津區“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
江津區生態環境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 錄
“十三五”期間,江津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區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路,切實落實碧水、凈土保衛戰以及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攻堅有關部署,全面貫徹落實“土十條”、“水十條”和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要求,將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實施《江津區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通過實施污染狀況排查、理順推進機制、管控突出風險、實施治理修復、夯實基礎能力等措施,全區土壤環境風險管控得到進一步強化,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地下水污染防治不斷深化,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狀況不斷改善,“十三五”既定的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領域指標已如期完成。
專欄1 “十三五”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
序號 |
工作領域 |
指標名稱 |
2020年現狀值 |
2020年目標值 |
完成情況 |
|
1 |
土壤污染防治 |
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 |
95 |
* |
完成 |
|
2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5 |
不低于現狀值 |
完成 | |
|
4 |
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
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農戶覆蓋率(%) |
78.61 |
* |
完成 |
|
5 |
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 |
92.28% |
* |
完成 | |
|
6 |
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100% |
* |
完成 |
土壤污染防治基礎進一步夯實。編制實施《關于印發江津區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津府發〔2017〕20號),完成全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編制,扎實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根據全區土壤環境質量空間狀況,基本實現了“一張圖”管理。開展了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采土壤樣113個,農產品樣105個。完成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普查,基本摸清全區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狀況。嚴格控制涉重金屬重點行業新增重點重金屬排放量,完成了73家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全面建立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排查清單,完成重慶市江津電力線路構件廠等8家單位和4個區域的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污染源排查。
推進農用地土壤環境保護與安全利用。區農業農村委聯合區生態環境局印發了《江津區耕地土壤環境類別劃分》(津農業農村委發〔2019〕61號)等工作方案,完成全區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編制形成了《江津區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分類管理方案》、《江津區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方案》,進一步掌握了全區耕地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嚴格管控類的空間分布狀況。穩步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認真組織實施土壤重金屬污染修復技術應用試點,對400畝不同污染程度的土壤實施分類治理。強化農用地安全利用,推廣種植低吸附水稻種子,實施推廣測土配方施肥、腐殖酸有機肥、水分調控等安全利用措施,帶動全區的農用地安全利用持續推進。截至2020年,江津區開展農用地安全利用6.1012萬畝,在安全利用區域建立示范片2萬畝,全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
嚴控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環境風險。嚴格落實《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將相關地塊報告上傳至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經排查,全區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共有重慶市江津區長風機械廠(A、B、C地塊和東關路)、重慶江電電力設備有限公司原址等5塊。配合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了《重慶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并發布《江津區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并上傳國家系統,按要求引導江津區20家重點企業開展自行監測。嚴格落實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聯合發布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渝環〔2020〕60號),嚴格監管全區列入《名錄》的重慶三五三三印染服裝總廠有限公司原址地塊、重慶市鵬程鋼鐵有限公司2塊地塊。截止2020年,全區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已達95%以上。
土壤污染源頭防治不斷深入。加強對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督促指導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落實減排措施。在全面排查基礎上,建立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實行區域差別化的環境準入政策,嚴格涉重金屬行業企業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建立并完善了固體廢物管理體系,嚴格固體(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開展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和環境整治,完成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開展“清廢行動”,加強化學品環境風險評估和高風險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全面禁止洋垃圾進口。以醫療廢物、廢酸、廢鉛蓄電池、廢礦物油等危險廢物為重點,持續開展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有效管控固體廢物和重金屬環境風險。
農村飲水安全得到持續鞏固和提升。全區共劃定54個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其中河流型水源地24個,水庫型水源地29個,地下水型水源地1個,涉及19個鎮街,均已完成勘界及保護區矢量圖繪制。已完成金沙江油溪鎮三圣社區水庫型水源地、德感街道長沖社區地下水型水源地等23個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十三五”以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鞏固提升,以改擴建已成供水工程、以大并小、鎮級水廠擴網農村、改造凈水配套設施等為重點,著重提升水質,提高供水保證率,實施鞏固提升工程93個,鞏固提升飲水安全人口72萬人,其中農村受益人口超過1.8萬人。截止2020年,農村集中供水率為90.54%,農村自來水普及率為90.14%,農村供水入戶率為100%,供水保障率達到95%以上,春旱、伏旱、冬旱等季節性應急缺水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基本解決了農村居民從有水吃到吃好水、吃方便水的問題,全區農村供水總體有保障。
加強農業種植面源污染防治。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全面開展測土配方施肥補充采樣工作,全區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到96.1%以上。積極推廣化肥減量技術,全區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2%,農藥利用率40%,全區主要農作物專業化統防統治覆蓋率提高到40.36%,綠色防控覆蓋率提高40.45%。建立農膜及農藥包裝回收體系,引進和推廣生物降解農膜,加大農膜集約使用和替代技術推廣,大力推廣糧經作物集中育秧育苗、水稻無紡布育秧、水稻玉米新型直播、玉米半膜覆蓋、果園生草、秸稈或無紡布覆蓋栽培等技術,農膜處理率達到90%。
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不斷引導優化畜牧業區域布局,編制完成《重慶市江津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調整)》,合理劃定完成全區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的“三區劃分”工作,細化到村社名稱、邊界地理坐標位置、區域面積。完成禁養區養殖場關閉或搬遷任務。開展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套,截至2020年,全區規模養殖場配套任務334家,其中大型規模養殖場配套任務82家,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均達100%,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為100%。積極開展養殖巡查工作,將規模以上畜禽養殖場納入重點污染源管理。對發現問題的養殖場要求整改,對重慶蕓積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江津區吳灘鎮二百生豬養殖場依法實施處罰。全區畜禽養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農村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加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優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嚴格執行了水產養殖三區劃定規定。推廣生態健康養殖,宣傳推廣“一投三不投”的生態增殖模式,養殖區內推廣水產健康養殖,成功創建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3家150畝。開展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建成配合飼料替代冰鮮幼雜魚示范基地1個,依托市級水產原良種場江洲漁業公司、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推廣異育銀鯽“中科5號”、長豐鰱等國審水產品新品種500多萬尾。開展水產養殖尾水直排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印發實施《江津區中央環保督察水產養殖尾水直排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農村委函〔2020〕268號),建成水產養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5個250畝,實現達標排放,其中沉淀過濾池示范基地3家,魚菜共生示范基地2家。對3家單位300余畝池塘配套建設養殖尾水處理設施3套,在2000畝池塘投放360個魚菜共生栽培箱。
加快實施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印發實施《重慶市江津區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江津區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重慶市江津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自評報告》等文件,扎實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將全區233個行政村(涉農社區)根據各自基礎條件分類分檔劃分進行整治,其中一檔50個,二檔179個,三檔4個,取得了較好整治效果。積極開展生態文明示范村鎮建設,截至2020年,全區成功創建市級生態文明示范鎮24個,市級生態文明示范村(社)7個。深入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模式,完善垃圾箱體、垃圾桶、垃圾運輸車等設施設備,全區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已全面建立,常態化運行,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達到100%,截至2020年,已累計建成農村垃圾分類示范村40個,其中申報的3個分類示范村接受市級掛牌評定,完成對全國排查整治信息系統在冊備案的10個農村生活垃圾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的整改銷號工作,整治完成率100%。印發實施《江津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2021-2030)》(江津府辦發〔2020〕158號),不斷完善農村污水處理工程,累計技改、擴容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36座(含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完成鄉鎮管網建設209.86km。截止2020年,實現全區25個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全覆蓋,農村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聚居點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全區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農戶覆蓋率達82.9%。大力開展以改造衛生廁所為主的農村“廁所革命”,規劃期間累計完成衛生廁所改造74561戶,截止2020年,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85.64%,有效改善了農村人居環境,提升了農村居民幸福感。
著力開展地下水環境污染調查。貫徹落實《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逐步開展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完成信息收集上報,持續開展“雙源”地下水試點監測工作。加強地熱水礦業權管理,嚴格控制開采深層承壓水,地熱水、礦泉水開發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和采礦許可,科學劃定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強化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管理,加強地面沉降、地裂縫、巖溶塌陷等地質災害易發區開采利用地下水和因工程建設(如隧道、涵洞)可能造成地下水流失、地面塌陷的工程項目,均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采取工程措施,避免或減少地下水流失,防治發生地面塌陷等。對于報廢的礦井、鉆井和取水井,積極督促礦山企業和有關單位及時實施封井回填,避免地下水污染。加強加油站防滲處理,完成54家加油站防滲防泄漏設施改造。全區包括江津區石門鎮沙壩廠地下水秦家水廠水源地、江津區德感街道地下水長沖水廠水源地2個地下水型水源地,達標率100%。全區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穩定。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源頭預防還不到位。全區已建立疑似污染地塊名單13塊,已完成11疑似污染地塊的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工作,另外2地塊在產企業存在已納入《江津區土壤環境監管重點企業名單(2018年度)》監督管理。土壤污染存在不可逆性特征,修復技術尚不夠成熟,修復過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治有待進一步強化。疑似污染地塊名錄、污染地塊名錄、管控和修復名錄等三者的關系尚未理順,建設用地土壤調查評估和管控修復的程序復雜,行政監管過度技術化。全區境內共4個工業園區,其中沿江園區即德感工業園、珞璜工業園和白沙工業園,沿江工業組團帶來一定的環境風險,土壤環境問題和固體廢物污染多樣性和復合性呈現,風險管控難度進一步加大。《土壤法》規定的企業用地自行監測、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報告、污染隱患排查等新制度,與傳統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排污許可證和環境執法等手段結合度不高。
土壤污染防治保障措施待完善。一是聯動監管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部門間職責交叉,部門間聯動監管機制不夠完善,互動不夠、互通互補不足,在用地規劃、收儲、出讓等環節遺漏疑似污染地塊信息。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準入管理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對用途擬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如果不在疑似污染地塊名錄內,容易導致在開發利用環節無法得到有效監管。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管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不足,部分地區土壤污染修復周期與開發進度需求之間矛盾突出。一些污染地塊急于再開發利用與土壤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周期長之間的矛盾較為突出。二是技術支撐保障不夠有力。耕地污染溯源、在產企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降低受污染耕地重金屬含量等方面,還沒有成熟適用的技術模式。同時,污染地塊修復工程中使用的藥劑和設備均尚未標準化,修復成本依然偏高。地下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技術、設備、材料等缺乏。衛星遙感、無人機、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化手段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決策支撐和環境監管中應用不足。
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差距依然較大。農村地區環境基礎設施仍有不少欠賬,農業農村面源污染還較為嚴重。一是與城鎮相比,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2020年,江津區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為95.39%,鄉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85.04%,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僅38.52%,與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水平仍有差距。二是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糞污資源化利用率較低,種養結合程度不夠。糞污處理利用技術支撐還需加強,部分養殖場內部設施設備工藝缺失,仍有50家畜禽養殖場存在未配備糞便處理利用設施、設備維護較差及產能不足等現象;養殖場的氨氣、甲烷等治理模式還處于起步階段,迫切需要從源頭減量、過程控制和末端處理全過程探索綜合的畜禽養殖場減臭治污模式。三是農村黑臭水體工作開展處于起步階段,目前,全區農村黑臭水體底數不清,分布面廣。
農村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依然薄弱。一是農業面源污染監測基本處于空白。生態環境部門的農業面源污染監測工作面臨監測網缺失、制度方法不健全等現實問題,履行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職責的能力不足。亟需建立農業面源污染監測體系,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源普查,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評價體系研究。二是農村環保法律法規政策缺失較多,已出臺的農村環保優惠扶持政策有待進一步細化和落實。三是農村環境保護與農業經濟高質量發展依然缺少協同互動,全區農業生產主要依靠資源消耗的粗放經營方式沒有根本改變,農業面源污染趨勢尚未有效遏制,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還不能夠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農業綠色發展道路任重道遠。
地下水環境保護基礎的薄弱問題逐步凸顯,部分工業園區和重點企業地下水污染嚴重、并有連片擴散趨勢。地下水環境協同治理修復還處于起步階段。亟需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術路徑,保持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地下水水質受地表徑流、周邊地層、區域場地等多方面影響,與地表水相比,地下水受到的污染來源更加隱蔽,城市管網漏損、農業面源及地表水污染等均會對地下水環境質量造成影響。地下水環境監測剛剛起步,已有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分散,尚未形成滿足實際需求的監測體系,難以掌握環境質量變化趨勢。對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重點污染源區域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掌握不足,未定期組織開展對存在地下水環境污染隱患和風險區域進行地下水監測,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亟待加強。基層監測、監管和執法隊伍建設亟待加強,數字化輔助監管的應用還較為初級。
一是人員不足,從“十三五”開始,治土工作的重要逐漸凸顯,江津區雖成立土壤科,但受編制限制,難以配備具體負責人員。土壤科具體工作分管土壤、固廢管理、重金屬、化學品,而隨著農業農村、地下水污染防治職能的劃入,實際從事土壤環境管理的人員很可能不增反減。二是監管能力不足,與治水、治氣達標管理不同,國家在治土上引入了國外的風險評估制度,通俗來說,就是在土壤超標的情況下,還需通過計算判斷其對人體健康的風險,技術性更強。人員專業能力還滿足不了環境監管到位的要求。鄉鎮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嚴重不足,難以滿足工作需要。全區監察執法隊伍裝備水平亟待加強,執法監管尚未將土壤污染防治作為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應急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三是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復剛剛起步,對實施效果、二次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從業單位信用監管,缺乏有效的環境監管手段。
重大區域發展戰略交匯為江津生態環境協同治污帶來新機遇。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就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新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江津區位于“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新時代西部大開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大戰略聯結點,作為“融入主城的先行區、渝西發展的領頭羊、川渝合作的排頭兵”在區域發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進一步加強與各區域在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等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溝通交流和協同合作,有助于促進江津構建生態環境保護共商、共建、共保的發展新格局,有助于協同解決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攻堅的重難點問題。
“十三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為山清水秀美麗江津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十三五”時期,通過實施土壤污染詳查、地下水污染調查,基本掌握了土壤、地下水污染狀況,為精準治污、對癥下藥指明了方向。隨著促進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科技支撐能力提升、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持續投入,涉重行業企業逐步向產業化、規模化發展,污染物排放壓力趨緩,解決了一批突出的土壤、地下水生態環境問題。政府及各部門、企業、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日益增強,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在迅速提高,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持久動力和戰略定力。“十四五”時期,“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的目標要求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的任務要求,勢必將形成土壤、地下水及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污染防治更多的產業發展空間和對土壤、地下水及農業農村環境精細化管理的深入需求,土壤、地下水及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將迎來大好的發展機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會議提出,要鞏固污染防治攻堅成果,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后續,配套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相關政策文件將會相繼出臺,也將有效指導土壤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向縱深推進,確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更加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治理。
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基礎依然薄弱。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起步較晚,相關法規標準、技術規范、監測網絡有待進一步完善,問題發現機制和手段需要進一步提高。隨著地表水、大氣污染防治加快邁入鞏固提升軌道,剛剛起步的土壤和地下水更加凸顯為全面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短板”,與地表水和大氣污染相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具有隱蔽性和滯后性。部門間協同監管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污染防治技術和監管手段,還跟不上全面治理污染、切實管控風險的迫切需求,不欠新賬、逐步還舊賬的壓力很大,農產品超標風險、污染地塊違法違規開發利用風險依然存在。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方面缺乏相關專業配套工作人員,缺少必要的監管執法手段,相關環境保護政策、環境保護機構、環境保護人員以及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均供給不足,難以對土壤環境保護實施有效監管。
農村污染治理綠色化轉型依然困難重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分類體系建設、末端處理設施選址和建設等方面存在明顯短板,一些交通不便的村莊,仍在沿用非正規垃圾填埋場,垃圾容易隨降雨沖到下游,堵塞河道。畜禽養殖快速發展,但配套設施裝備和消納條件跟不上,產生的畜禽糞污得不到及時有效處理,很容易造成環境污染,對農民生產生活帶來不利影響,甚至造成疾病傳播。
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協同共進還有一定難度。“十四五”時期,江津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將加快全區新型城鎮化、新型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和發展水平,將需要更多的安全的土地給予保障和支持,另一方面也會隨著經濟社會活動空間的優化調整,形成更多的需要進行修復或者管控的土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有限,園區企業將不斷增加,資源與環境約束不斷增強,企業減排增收和農業穩產保供壓力較大,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難度增加。在經濟發展面臨困難增多的復雜形勢下,部分地區存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減弱、保護意愿下降、行動要求放松、投入力度減小的現象,污染防治問題存在反彈風險。
綜上所述,“十四五”時期,面臨的國內外形勢更加復雜,經濟社會發展不確定性顯著提升,土壤、地下水及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機遇和挑戰并存。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以提高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繼續堅持底線思維、保持戰略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使全區生態環境質量保持改善趨勢,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基本方略,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路子,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主線,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統籌治理與修復,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保障糧食和人居環境安全、地下水生態環境安全、建設生態綠色農業、保護農村生態環境為出發點,進一步夯實工作基礎、理順推進機制,解決一批突出的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問題,推進污染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促進土壤和地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推動農業生產綠色發展、助推鄉村生態振興,加快建設“一江碧水兩岸青山,山清水秀美麗江津”。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著力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協同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治理體系。堅持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相結合,強化源頭防控,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空間布局,從源頭預防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加大生態環境治理力度,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堅持問題導向,管控風險。優先解決影響吃、住安全的突出環境問題。打通地下污染與地上污染協同治理通道,統籌城鄉生態環境一體保護,堅決守住受污染耕地風險防控、污染地塊開發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擴散、農村黑臭水體防反彈這四根底線,建立健全“及時發現問題、及早解決問題”的風險隱患管控機制。
堅持提升能力,依法治污。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數字化改革為引領,堅持“整體智治、唯實唯先”強化技術支撐和數字賦能,推進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領域數字化轉型。健全污染防治的法制、監測、監管和執法體系,提升污染治理科學化、智慧化水平,加快實現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
堅持區域協同,聯防聯治。推進跨區域生態共建環境共保,做到統一謀劃、一體部署、相互協作、共同實施,深入四川省、貴州省接壤地區的聯防聯治,切實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強化長江上游生態大保護。堅持生態環境保護一體化理念,積極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一區兩群”發展戰略,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協同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共建環境共保,借助成渝地區的全國影響力提升我區生活宜居品質。
到2025年,江津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基本得到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進一步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風險得到進一步管控,農業面源污染監管體系逐步形成,農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
到2030年,江津區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農業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農村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明顯加強,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100%。
——地下水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定期對地下水水質進行監測,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應對整治措施。到2025年,地下水環境質量得到進一步管控。
——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及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農戶覆蓋率穩步提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后排放標準符合《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規定。到2025年,農業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全區實現農藥、化肥施用量零增長。
專欄2江津區“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目標指標
|
序號 |
任務 |
指標 |
類型 |
2020年現狀 |
2025年目標 |
責任部門 |
|
1 |
土壤污染防治 |
超篩選值耕地安全利用率 |
約束性 |
95% |
95% |
區農業農村委 |
|
2 |
超篩選值建設用地地塊安全利用率 |
約束性 |
95% |
95% |
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
|
3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地下水質量III類水比例 |
預期性 |
100% |
* |
區生態環境局 |
|
4 |
地下水質量V類水比例 |
預期性 |
0 |
* |
區生態環境局 | |
|
5 |
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
地下水污染源環境風險管控比例 |
預期性 |
100% |
* |
區生態環境局 |
|
6 |
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 |
預期性 |
92.28% |
* |
區農業農村委 | |
|
7 |
化肥農藥使用總量減少比例 |
預期性 |
1.5% |
1.8% |
區農業農村委 | |
|
8 |
完成農村環境整治的建制村比例 |
約束性 |
100% |
100% |
區農業農村委、區生態環境局 | |
|
9 |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約束性 |
38.52% |
穩步提升 |
區生態環境局 |
完善耕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體系。加強耕地污染源頭預防,以強化農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為核心,以單位面積化肥農藥使用量高的花椒、果樹、蔬菜等作物和新型經營主體為重點,繼續深入推進化肥農藥使用減量行動,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加強畜禽養殖管控和污染治理,有序推進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防止土壤污染。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核心,以土壤污染詳查結果為依據,繼續開展農用地污染與農產品質量協同監測與評價,查明土壤污染與食用農產品質量之間的關系,為開展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打下工作基礎。
嚴控重點工礦企業污染。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嚴控不符合土壤環境管控要求的項目落地。禁止在土壤環境優先保護區域內新建重金屬、采礦選礦、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醫藥、鉛蓄電池制造等可能影響土壤環境質量的項目,嚴格審批排放鉛、汞、鎘、鉻、砷、銅、鋅、鎳等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對重點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要增加對土壤環境影響的評價內容,并提出相應防范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對已存在重污染企業需進行提標改造或技術革新,采取新技術設施、新工藝減少污染物排放量。
加強土壤污染狀況的動態監測。明確土壤污染狀況的動態監測的方式、內容、范圍、時間周期,實施動態監測與監管。按照統一規劃、整合優化的原則,分別以農用地和污染地塊為對象,科學設置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基礎點位、風險點位、背景點位。持續完善全區耕地土壤監測點位建設,加強基層土壤監測能力建設,分區域制定能力建設計劃,統籌安排專項補助資金,用于基層監測能力建設和運維人員保障,健全基層數據庫。
2.1鞏固耕地分類管理體系。
貫徹落實《江津區耕地土壤環境類別劃分》(津農業農村委發〔2019〕61號),結合《江津區2021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農業農村委函〔2021〕16號)文件要求,江津區將繼續對受污染耕地進行分類治理。根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成果,結合全區土地利用現狀變更及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變化等情況,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動態調整,持續加強農用地分類管理。強化已采取安全利用措施耕地和農產品的協同監測,及時掌握耕地土壤污染物的成分、含量,明確污染物在農作物中的殘留情況,分析污染物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合理評估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
加強優先保護類耕地監管。優化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綜合采取占補數量和質量平衡、高標準農田建設、周邊污染企業搬遷整治等措施,實行高標準建設和更嚴格的保護制度。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區域周邊新建可能影響土壤環境質量的項目,繼續加強優先保護類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監管,確保“十四五”期間,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以黃莊現代糧油科技示范園和油溪、珞璜等蔬菜水果基地等區域為高標準農田重點建設區域,實施高標準建設、高標準管護、高標準利用,促進現代農業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協同發展。
推進農用地安全利用。嚴格落實《江津區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綜合防控,探索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地一策”,針對受污染耕地,補足技術措施,在逐步建立起安全利用技術模式的基礎上,分步驟推進,逐步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根據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建立農作物種植負面清單,引導農戶輪作休耕、種植非食用農產品等方式確保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精準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源頭管控和安全利用,實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工程。對已污染的耕地,開展土壤環境監測和農產品質量檢測,實施分類管理,確保耕地安全利用。落實《江津區2020年農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津農業農村委函〔2020〕72號),對安全利用類耕地主要推廣“土壤酸化改良+低吸附水稻種子”技術措施。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繼續加強對石蟆鎮、朱楊鎮等2個鎮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管理,對已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開展種植結構調整,探索建立農產品種植負面清單,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區實行種植結構調整,主要采取實施低吸附水稻、土壤鈍化技術、葉面阻控技術等進行治理修復。
2.2鞏固提升污染農用地治理與修復
以先鋒鎮保坪村農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技術應用試點為重點,鞏固土壤重金屬污染加密監測與修復。以油溪鎮、先鋒鎮、西湖鎮的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中度風險區域和白沙鎮的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高風險區域為重點,鞏固已完成重金屬污染農田土壤的修復,及時總結經驗,應用到未治理修復區域上。加強耕地退化治理,以西湖、油溪、李市等土壤酸化較為嚴重的區域,鞏固已建設酸化土壤治理示范片區,繼續推廣以施用土壤調理劑和鈣鎂磷肥為主的酸化土壤治理技術。
2.3強化富硒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
堅持富硒產業引領,圍繞富硒糧油、花椒、茶葉、蔬菜、果品、畜禽、水產等7大產業,積極推進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生產,加快把江津建成富硒糧油基地和成渝地區高品質的“菜籃子”。依托白沙、德感工業園、先鋒食品特色農業園,開展富硒農產品研發、加工和包裝,打造富硒農產品加工產業集群。強化富硒產品質量監管,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嚴格富硒產品認證,實施富硒產品品質提升行動。拓展營銷渠道,健全“電商+旗艦店”線上線下立體營銷服務架構,打造國際化硒產品貿易中心。推進富硒農業與鄉村旅游、文化產業、健康養老等有機融合,不斷提升特色農業附加值。加強富硒產業的對外合作和宣傳,實現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的合作共享。
加強管控和修復污染防治能力建設。配合市級持續推進疑似污染地塊排查、篩查工作,動態更新全區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數據庫和項目庫。以《重慶市江津區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為重點,落實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加強拆除活動土壤污染防治,開展用途變更或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經營用地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調查報告報送工作。健全建設用地在開發利用聯合監管體系,有序開展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工作。以重慶三五三三印染服裝總廠有限公司(原址)為重點,強化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加強對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土壤環境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制定并實施污染地塊治理修復方案。
強化重點區域土壤污染綜合防控。以土壤污染問題突出區為重點,實施鉛蓄電池制造、涂料制造、化工、危險廢物治理等重點行業污染源頭治理,實施綜合防控。針對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等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行業建立高風險地塊清單,嚴格防控高風險地塊環境風險,按照“發現一塊、管控一塊”、“開發一塊、治理一塊”的原則,實施污染地塊修復示范工程,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加強對暫未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的環境管理。對目前未進一步明確污染狀況及環境風險且暫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督促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按照相關要求采取風險管控措施。經風險評估確認需要實施風險管控和修復的污染地塊,應列入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對名錄中需要實施修復的擬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土地使用權人或土壤污染責任人應當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風險管控或修復方案,逐步制定相應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方案并報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對暫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由區人民政府組織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識、發布公告,組織開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空氣監測。
江津區生態環境局會同區規劃自然資源、區住房城鄉建設、區城市管理等部門,嚴格執法,確保治理修復工程按備案的修復方案實施。落實污染土壤轉移計劃報備制度,污染土壤終端處置單位接收污染土壤的轉移聯單制度及報備制度,密切跟蹤異位修復的污染土壤去向及處置效果,經鑒別屬于危險廢物的,應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以德感工業園區、珞璜工業園區、白沙工業園區、雙福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為重點,以化工、醫藥、機械、能源、金屬冶煉及加工、紡織印染、造紙、玻璃、危險廢物處置等行業為重點,以重慶西南制藥二廠、重慶三峽油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三五三三印染服裝總廠有限公司等工業企業為重點,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土壤開展監測,監測結果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加快農村飲用水水源調查評估。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規范》、《飲用水源地整治標準》等文件要求,以蔡家鎮清溪溝水源地、先鋒鎮秀莊村水源地等2個“萬人千噸”農村飲用水水源為重點,開展對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對存在環境問題的水源地制定整治方案,分級分類、穩步推進水源保護區環境整治,及時開展整治消除環境風險隱患。
加強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每季度開展蔡家鎮清溪溝水源地、先鋒鎮秀莊村水源地等2個“萬人千噸”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認真分析監測數據,綜合研判水源地水質安全狀況。實施從源頭到水龍頭的全過程控制,落實水源保護、工程建設、水質監測檢測三同時制度。落實《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完善水源地對應供水工程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供水工程水質檢測設施裝備水平和監測能力,滿足農村飲水工程的常規水質檢測需求。
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排查整治。以油溪鎮三圣社區水源地、吳灘鎮平安村水源地等54個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為重點,持續開展水源地環境執法檢查,全面排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是否存在排污口、違法建設項目等環境違法行為。對水質不達標的水源地,采取水源更換、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確保農村飲水安全。
深化分散式農村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強調查評估,摸清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基礎環境狀況。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穩步改善分散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針對調查評估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污染防治對策,重點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范圍及其周邊的工業及生活污染治理、農業源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修復等工作,切實削減污染物產生總量,禁止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源水體。取消不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規定的相關水源地,采取取締不達標飲用水源地、山坪塘整治、實施河庫聯通工程等措施優化整合水源,進一步提升農村供水水質。逐步開展分散式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例行監測。
防治養殖業環境污染。嚴格落實《江津區“十四五”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嚴格畜禽養殖“三區”管理規定,優化調整畜畜禽養殖布局,完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落實行業主管責任、鄉鎮(街道)屬地管理責任、養殖業主主體責任,加強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考核。到2025年,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100%。優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完成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和養殖區劃定,以限養區、適養區內以規模以上(30畝及以上)水產養殖單位為治理重點,實施河庫500米范圍內規模化養殖池塘整治任務,因地制宜建設池塘尾水處理系統或底排污、魚菜共生系統,實現尾水循環再利用或達標排放。繼續推廣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創建。
防治種植業環境污染。優化現代農業布局,加大種植業投入結構調整力度,開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試點和化肥減量試驗示范建設。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推進化肥減量,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化肥深施技術、水肥一體化技術,集成推廣“配方肥+秸稈還田”“配方肥+有機肥”“果—沼—畜”“配方肥+綠肥”模式等有機肥替代化肥模式。利用丘陵地區農田宜機化改造,推廣氮肥深施、混施,控制種植業氨污染。到2025年,確保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保持化肥使用量負增長。健全廢棄農膜回收網絡,打造廢棄農膜回收工作示范點,到2025年,廢棄農膜回收率力爭達到90%以上。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試點示范區,到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推進農藥減量控害,深入開展農藥減量增效行動,采用“控、替、精、統”技術路徑,推進病蟲害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確保農藥利用穩定在40%以上,保持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圍繞糧、油、菜、茶、果等農作物開展農藥減量化試點,加強農藥安全使用監督檢查,加大違規使用農藥問題的查處力度。
強化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管。持續組織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試點工作,評估農業面源污染對環境質量的影響程度,編制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單元清單,推動優先控制單元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形成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建立農業面源污染調查監測體系,加強長期觀測,探索制定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績效評估辦法,逐步構建江津區農業面源污染環境監測“一張網”。
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嚴格落實《江津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加快農村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完善配套管網建設,因地制宜推動污水處理服務范圍向近郊周邊農村延伸覆蓋。完善農村污水收集處理長效運行管理機制,探索推廣城鄉一體化運維、第三方運維和村莊自行運維等方式。以農家樂、民宿等鄉村旅游集中區域及常住人口200戶以上或500人以上的農村人口集聚點為重點,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結合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綜合治理。鼓勵采用農村改廁、戶用沼氣、人工濕地、生物塘以及儲糞還田等形式治理小型聚居點和散居農戶分散污水。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穩步提升。將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納入城鄉統籌管理體系,實施專業化社會運行管理,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養護的督查、指導,確保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
治理農村生活垃圾。深入推進“農戶分類、村組收集、鄉鎮處理”模式,建立健全符合農村實際、方式多樣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加快垃圾收集、中轉設施建設,配備生活垃圾保潔人員。推行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引導農戶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處理消納易腐垃圾。建立生活垃圾治理、運行長效機制,探索村莊保潔市場化運營。深入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制定“一處一策”整治方案,采取就地簡易封場、規范封場、搬遷處理及垃圾綜合利用等方式,消除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帶來的環境影響。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達100%。
加快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按照“分級管理、分類治理、分期推進”總體思路,深入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組織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識別,明確黑臭水體名稱、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范圍等,建立名冊臺賬。推進農村黑臭水體綜合治理,以李市小溪、躍進橋河溝等黑臭水體為重點,在實地調查和環境監測基礎上,確定污染源和污染狀況,綜合分析黑臭水體的污染成因,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體凈化等措施進行綜合治理。綜合評估農村黑臭水體水質和底泥狀況,合理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加強淤泥清理、排放、運輸、處置的全過程管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通過推進退耕還林還草還濕、退田還河還湖和水源涵養林建設,采用生態凈化手段,促進農村水生態系統健康良性發展。因地制宜推進水體水系連通,增強渠道、河道、池塘等水體流動性及自凈能力。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示范,積極申報黑臭水體治理試點示范。
深入推進村容村貌改善。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契機,科學合理規劃鄉村建設,抓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按照“不大拆大建、因地制宜、缺什么就整治什么”的原則,著眼“四化”,實施“八改”,扎實推進“五沿”區域示范整治,連點成線,以線促面。鞏固農業農村污染防治試點示范鎮、村工程建設成果,常態化開展“三清一改”村莊清潔行動。深入實施“五清理一活動”專項行動,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更加干凈、整治、有序、美觀。積極開展“最美鄉村”評選活動,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開展“最美院落”“最美庭院”創建評選活動。加快建設“四好農村路”,建設一批旅游路、產業路、便民路,促進城鄉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統籌農村田園風貌保護和環境整治,慎砍樹、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護鄉土味道,留住鄉愁,學習借鑒浙江“千萬工程”經驗,加快美麗鄉村建設工程經驗總結,形成“產業、村莊、土地、公共服務和生態規劃”五規合一的江津美麗鄉村建設模式,持續開展美麗宜居鄉村示范創建。
開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環境狀況調查。對石門鎮沙壩廠水源地、德感街道長沖水廠水源地等2個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開展環境狀況調查,掌握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補給、徑流、排泄等區域周邊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到2022年,完成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環境狀況調查。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指南等4項技術文件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19〕70號)文件要求,建立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清單,實現動態更新。
開展地下水污染源環境狀況調查。以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處置場、工業園區、礦山開采區、加油站及油庫等區域為重點,開展地下水重要污染源及周邊區域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及時掌握地下水環境風險情況。到2025年,完成地下水污染源環境狀況調查,建立地下水污染源清單,實現動態更新。
開展“雙源”風險評估。貫徹落實《關于印發江津區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津府發〔2017〕20號)文件要求,按照市級的部署及時完善更新地下水“雙源”數據庫,開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源等“雙源”調查評估。編制完成石門鎮沙壩廠水源地、德感街道長沖水廠水源地等2個地下水型水源地和存在地下水污染的環境風險評估報告。
建立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以工業園區、垃圾填埋場等污染源地下水水質監測井為重點,加強現有地下水環境監測井的運行維護和管理,推進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建設。構建地下水環境監測信息平臺,按照“大網絡、大系統、大數據”的建設思路,積極推進數據共享共用。積極配合國家和市級統一要求構建地下水環境監測信息平臺,加強數據共享,發揮地下水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
加強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控建設。全面開展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實施地下水污染源分區監管。結合地下水水文地質調查、污染調查和環境監測結果,對2個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外,與水源地共處同一水文地質單元的工業污染源、加油站等重點風險源實施風險等級管理,嚴格管理與控制有毒有害物質。建立風險源名錄,實現動態更新。在地下水型飲用水源環境保護狀況評估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飲用水源規范化建設水平。
嚴格地下水型飲用水源環境執法。定期開展飲用水保護執法檢查、地下水飲用水水源環境執法檢查和后督察。嚴格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準入標準,落實地下水保護與污染防治責任,依法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建設項目和排污口。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對地下水污染隱患進行限期治理。
加強工業污染防治。以雙福工業園區、尖山灰場、重慶市三維環保有限責任公司江津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置場等列入“雙源”清單為重點,運營、管理單位應當采取防滲等措施,并建設地下水水質監測井,按月開展地下水環境監測,監測數據報市級、區生態環境部門,將地下水環境污染應急預案納入環境污染應急預案中,并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定期檢查列入“雙源”清單中的重點行業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明令禁止企業通過滲井、滲坑和裂隙排放、傾倒廢水。以化學品生產企業以及工業園區、礦山開采區、垃圾填埋場等為重點,開展防滲情況排查,對分區防滲措施未按相關標準或規劃執行的、防滲層破損、滲漏污染地下水的開展必要的防滲改造。新建加油站埋地油罐使用雙層罐或者設置防滲池,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重點控制危險廢物對地下水的影響,加強危險廢物管控,建立全過程信息化監管體系,明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綜合利用過程環境保護要求,促進危險廢物安全利用。加強危險廢物堆放場地治理,防止對地下水的污染,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示范工作。
分類管控農業面源。以農業面源污染導致地下水超標的地區為重點,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積極引導農民科學施肥,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等技術。加強畜禽糞污處理設施建設,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區)標準化改造和禽糞污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完善糞污儲存、回收和利用體系,防治污染地下水。開展種植業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在地下水高污染風險區優先種植需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通過工程技術、生態補償等綜合措施,在水源補給區內禁止種植農作物、開展規模化和專業戶畜禽養殖,逐步退出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農業種植和經濟林,從源頭削減污染物排放。農田灌溉用水應當符合相應的水質標準,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農產品。
嚴格控制生活污染。開展城鎮污水管網滲漏排查工作,加快城鎮污水管網更新改造,完善管網收集系統,減少管網滲漏;規范污泥處置系統建設,嚴格按照污泥處理標準及堆存處置要求對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加快推進雙福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建、改擴建蘭家沱污水處理廠(三期)、先鋒鎮污水處理廠擴建、中山污水處理廠、四屏鎮灣頭污水處理廠、石門鎮污水管網等工程實施建設。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場或堆放場防滲措施,建設雨污分流系統。對于已污染地下水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及時開展頂部防滲、滲濾液引流、地下水修復等工作。有計劃關閉過渡性的簡易或非正規生活垃圾填埋設施。
實施地下水污染管控與治理。根據重點企業用地詳查結果,完成重點工業園區地下水污染擴散排查。對已查明的地下水污染嚴重的在產企業,督促落實隱患排查、自行監測、溯源斷源、管控治理等措施。按照國家地下水污染場地清單公布辦法和要求,建立地下水污染地塊動態清單,適時公布環境風險大、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地塊清單,健全與區發展改革、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區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聯動監管機制。以工業園區、礦山開采區等為重點,編制針對性的風險管控方案并實施。加強地下水污染修復制度建設,逐步完善限期修復達標制度,提升地下水環境管理水平。
推動重點治理項目試點示范。綜合江津區地下水專項調查評估、地下水污染擴散排查、企業地下水污染管控和治理等重點任務,推進抽出處理、原位氧化等單一技術或技術組合實現本地化應用,探索和集成經濟合理、效果可達的技術或技術組合,結合全區實際,開展地水下污染修復試點。到2025年,基本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可復制、可推廣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模式。
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關于印發江津區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津府發〔2017〕20號)等文件要求,加強農用地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要將地下水污染防治內容加入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農用地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中;加強建設用地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對污染物含量超過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的建設用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地下水是否收到污染等內容;對列入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中的建設用地地塊,實施風險管控措施應包含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內容;實施修復的地塊,要將地下水污染修復相關內容加入修復方案。在防治項目立項、實施以及績效評估等環節,要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統籌安排、同步考慮、同步落實。
加強地表水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加快城鎮污水管網更新改造,完善管網收集系統,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減少管網滲漏及生活污水排放對地下水的影響;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統籌規劃農業灌溉取水水源,使用污水處理廠再生水的,應嚴格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20922-2007)、《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GB18918-2002)等文件排放標準要求;降低農業面源污染對地下水水質影響,重點推進土地集中連片區域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開展種植業結構調整與優化布局,在地下水高污染風險區引導優先種植需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避免在土壤滲透性強、地下水位高、地下水露頭區進行再生水灌溉;持續推進橋溪河、梅江河、綦江河等水環境綜合整治,減少河網區污染河段側滲和垂直補給污染地下水,重點控制地表水中氨氮、總磷、耗氧量有機物超標對地下水的影響。
加強區域與場地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工作指南》等技術指南,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區劃分工作,劃定地下水污染保護區、防控區和治理區,綜合考慮地下水污染指標、地下水使用功能等因素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措施,實施地下水污染源分類監管;以開展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為重點,優先選擇以保護地下水型飲用水源環境安全為目的的場地和因非法排放水污染物造成地下水含水層直接污染,開展地下水污染修復與防控工作。
完善污染防治法制體系。配合市級推進《重慶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立法工作,鼓勵各鄉鎮(街道)同步開展學習,并結合各地區實際情況提出工作意見。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普法宣傳活動,提升社會公眾土壤環境保護意識,傳播土壤生態環境方面的科普知識,拓寬土壤法宣傳范圍。積極組織全區企業,特別是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及企業參與土壤污染防治培訓與交流,提高企業對土壤環境保護的知曉率,促進企業自覺對保護土壤環境守職盡責,強化守法意識。
進一步摸清家底。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十條”等文件要求,推進農用地和建設用地重點地塊、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監測、調查等。持續推進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以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為重點,推進城鎮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補給區、加油站、垃圾填埋場等區域周邊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判斷區域地下水和“雙源”周邊地下水環境質量和環境管理情況,研究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常態化機制、工作模式和保障措施等。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風險排查和農村黑臭水體調查,建立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統計調查體系。
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建立健全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污染源預警預報體系和網格監控體系。落實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年度環境監測工作任務。完成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固廢處置設施周邊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布設。以農產品污染物含量超標、作為污水灌溉區、用于規模化養殖、固體廢物堆放、填埋等的農用地和國務院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建設用地等為重點,農業農村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落實重點監測要求。開展全區土壤環境背景調查,并結合重點行業詳查、國控點檢測、企業自行檢測和重點企業周邊土壤環境檢測,形成全區土壤環境數據庫,理清本地未污染土壤特征因子的環境背景含量、空間分布特征及變化規律。落實地下水國考點位監測要求。合理布設重點工業園區和重點企業周邊地下水監測點,統一采樣檢測要求、統一數據匯總分析。健全農村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增加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點位,開展空氣、水、土壤、生態監測。
加強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執法。依法將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納入日常執法內容。深化部門合作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在執法過程中加強工作溝通和交流,定期召開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會議,針對矛盾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行動,強化行政聯動執法,對于影響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安全的各種違法行為始終保持嚴打高壓勢態。加強對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地塊的抽查巡檢,對違反《土壤法》的,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厲打擊向土壤、地下水滲排偷排污染物、違規開發污染地塊或修復工程造成二次污染等嚴重違法行為。加強基層執法監管監測能力建設,鼓勵各地根據履職需求,開展執法能力和監測能力建設。推動全區土壤環境信息化應用升級改造,應用大數據手段,深度挖掘土壤和地下水調查詳查數據成果,提升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水平。
推進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創新監管手段和監管方式,研究建立統一的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云平臺”。進一步加強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優化和整合污染防治專業支撐隊伍,開展污染防治專業技術培訓。加強與重慶交通大學等高校、科研機構合作,整合人才資源,建立健全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專家庫,探索建立專家水平評價機制。建立經濟激勵機制,運用經濟手段推進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完善土壤與地下水環境應急管理機制,加大科技研發支撐力度。
加強政策創新。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設立“以獎促治”政策,用于支持重點行業開展污染設施“零滲漏”、治污設施轉型升級等。研究重點企業土壤污染防治激勵機制,將重點行業企業開展隱患排查、土壤環境自行監測、環境問題整改等納入企業成本。建立獎懲機制,加大違法違規企業處罰力度。建立并完善土壤污染治理投融資機制、影響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的重點行業企業退出等政策。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建立礦山生態修復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從嚴制定地下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完善差別水價等政策。探索建立受益地區對地下水補給徑流區的生態補償機制。研究將地下水質量狀況,納入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制度。在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加強農村生態環保設施用地和運營經費保障,實行農業用電價格;強化金融政策支持,發行農村生態環境治理專項債券;研究制定進一步支持畜禽養殖廢棄物、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獎補政策。
根據規劃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主要從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地下水污染風險排查及風險管控試點示范、農業農村環境治理、監管能力提升、集中推進區或示范區建設等方面,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工程。
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黨政主體責任,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分工負責和統一監管的工作機制,形成區、鄉鎮(街道)分級管理,部門相互配合,上下聯動,良性互動的推進機制,狠抓工作落實。按照部門職責分工,抓好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目標、任務分解,并將其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對規劃實施進展緩慢、重點工程任務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鄉鎮(街道)、部門,跟蹤問責問效,落實防治工作責任,保障規劃目標和任務的完成。
強化投入保障。根據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規定,落實江津區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的重點任務、重大項目的資金投入。積極爭取上級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督促污染責任主體切實承擔污染治理的經濟責任,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進一步拓寬多元化資金籌措渠道。圍繞規劃目標和重點問題,依托項目庫加大投入力度,根據全區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的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污染物狀況,抓緊謀劃并實施重點污染防治項目,推動排除一批突出風險隱患。
強化監督考核。加強考核評估,按照《江津區生態與環境保護考核辦法(試行)》、《2020年江津區處級領導班子及區管國有重點企業領導班子發展業績考核指標》等有關規定,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采取通報預警、掛牌督辦等措施,督促未完成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目標任務或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地方整改落實。依法追究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土壤污染問題突出、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的單位和人員責任。
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對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的輿論宣傳,及時主動在部門網站上公開查處的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違法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對掛牌督辦環境問題、立案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以及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問題予以曝光。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加強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保護意識,形成全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加強環境公共關系和公共傳播能力建設,搭建政府、企業、公眾和媒體間的互動交流平臺。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基礎研究,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創建和完善科學的專業人才引進和培養制度。堅持黨管人才,加強對從事土壤、地下水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經濟建設專職人員的技術培訓,培養一支懂業務、善協調、會管理的生態文明建設專業隊伍。設立江津區生態環境專項基金,促進科技人員的技術創新。
附件下載: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
關注公眾號
江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