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1-24 17:49:20 大 中 小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重慶市、江津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我局編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環境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及咨詢受理政府環境信息情況、環境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及情況、政府環境信息公開收費情況、環境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及成效、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七部分組成,內容涵蓋重慶市江津區生態環境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堅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依據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促進全區生態環境系統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知情、參與權和監督權。2021年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規范管理,做好政府信息應公開盡公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切實轉變觀念,加大工作力度,繼續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機制,形成環境信息統一發布,相關業務科室各司其職的工作格局。2021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58條。
(二)切合實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編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有關事項進行了詳細闡述,確保群眾應知盡知,合法保障自己的應有權利,知曉應盡義務。2021年,江津區生態環境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請公開信件。
(三)強化審查,確保信息公開與保密安全同步進行
我局十分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強化日常管理,2021年,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過程中,我局嚴格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確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不發生失泄密問題。為此,我局重新修訂了《重慶市江津區生態環境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表》,重點標注了“公開信息不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確保公開信息合理、合規、合法。
(四)健全機制,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落實了市政府、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環境信息公開的相關文件要求,并結合實際,與區政務服務辦密切協作,搭建了局政務公開主欄目和下屬子欄目,完善了局信息公開平臺網站建設。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程序,及時更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并在網站上公布。
(五)深化建設,加強信息公開隊伍培訓工作
組織專人參加了生態環境部和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的業務培訓,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人員的業務素質及工作水平,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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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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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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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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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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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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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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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2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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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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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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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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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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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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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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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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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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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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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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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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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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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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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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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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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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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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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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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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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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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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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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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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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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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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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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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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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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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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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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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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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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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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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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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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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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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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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步改進措施
2021年,我局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不足:一是環境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不夠;二是公開信息的時效性不夠強;三是環境信息公開制度還需進一步規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拓展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2022年,將結合我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和群眾關注的熱點環境問題,結合工作實際,多渠道開展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擴大主動公開的范圍,及時發布有關信息。進一步解放思想,擴大信息公開的范圍,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對社會公眾有指導或幫助意義的信息也要納入信息公開的范疇之中予以發布。
(二)嚴格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各項程序
2022年,將環境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強局信息公開負責科(室)與機關內部各科(室)之間聯系,及時將各科(室)生成的信息發布到網上,盡量做到信息生成與發布保持同步;落實好信息發布和更新工作,更好地向公眾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發展。
(三)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2022年,加強對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考評,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明確工作職責。以服務群眾為目的,加強環境信息公開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宣傳,提高群眾對環境信息公開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單位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任務分工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務公開各項工作。本單位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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