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53064447F/2021-00030 | [ 發文字號 ] | 津統發〔2021〕4號 |
| [ 主題分類 ] | 統計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統計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5 | [ 發布日期 ] | 2021-05-24 |
發布日期: 2021-05-24 15:00:00
重慶市江津區統計局關于
貫徹執行重慶市統計局加強統計領域信用建設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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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發展中心,相關部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加強統計領域信用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統字〔2017〕99號)和《重慶市統計局關于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加強統計領域信用建設的實施意見》(渝統發〔2017〕36號)精神,緊緊圍繞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有關要求,全面推進我區依法統計、誠信統計,加快構建統計守信激勵和統計失信懲戒機制,現就加強統計領域信用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統計領域信用建設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統計工作,多次強調要加強統計改革創新,加快構建現代統計調查體系,不斷提高數據質量,為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扎實的統計保障。加強統計領域信用建設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統計工作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對于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營造良好統計生態環境,提高統計運作效率、數據質量和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加強統計領域信用建設的主要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和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各項要求,加強統計誠信文化建設,認真執行國家和重慶市統計信用制度,健全統計守信激勵和統計失信懲戒機制,充實完善統計信用信息系統和統計失信企業公示系統,強化統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教育,強化統計法律法規意識,強化對統計調查對象和統計從業人員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推動開展統計誠信承諾活動,積極營造“誠信統計光榮、虛假統計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為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和服務水平提供扎實的道德保障。
三、工作任務
(一)實施企業統計信用管理制度
認真執行國家、全市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真實準確、客觀公正地反映企業守信和失信狀況,嚴格依照條件認定統計守信企業、統計信用異常企業、統計一般失信企業、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嚴格按照規定向統計信用異常、統計一般失信、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告知信用情況,嚴格按要求建立并維護統計失信企業信息公示專欄,按要求向社會公示統計一般失信和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息。
(二)實施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檔案管理制度
認真執行國家、全市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檔案管理辦法,健全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檔案,認真采集、整理、加工、保存、使用政府統計機構中的統計從業人員、調查單位中的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信息,嚴格管理統計從業人員信用活動,真實準確、客觀公正地反映統計從業人員誠信和失信狀況,嚴格依照條件認定、歸集統計從業人員統計守信行為信息、統計警示行為信息和統計嚴重失信行為信息,嚴格按規定向統計從業人員告知其警示和嚴重失信行為信息并抄送其所在單位,嚴格按規定向社會公示統計從業人員嚴重失信行為信息。
(三)健全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和有關人員聯合懲戒機制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聯合簽署的《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和重慶市統計局《關于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加強統計領域信用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加強與同級開展聯合懲戒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懲戒合力,依法對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有直接責任人員實施聯合懲戒。區統計局在本級網站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公示專欄公示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信息的同時,應將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的信息推送到重慶市統計局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公示專欄,由重慶市統計局將嚴重失信企業信息推送至聯合懲戒部門進行聯合懲戒。逐步實現由各級統計機構將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息直接推送到“信用中國”網站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聯合懲戒部門進行聯合懲戒。進一步完善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增加懲戒措施,擴大懲戒范圍,逐步將聯合懲戒機制擴大到企業以外的統計調查對象。
(四)嚴格統計信用聯合獎懲對象名單管理
按照國家有關信用聯合獎懲對象名單管理制度的規定,在確定統計守信激勵對象和統計失信懲戒對象前,先將聯合獎懲對象初步名單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各領域守信名單和失信名單進行交叉比對,并履行告知或公示程序。規范名單信息的共享和發布,按照要求將認定的聯合獎懲名單逐級報送上級統計機構和同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并將有關信息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聯合獎懲名單應實施動態管理,確保名單信息的發布時限與名單的有效期保持一致。要加強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保護,明確個人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建立健全保障信息安全的規章制度,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大對信用信息系統和平臺的監管力度,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確保國家信息安全。
(五)及時更新維護統計信用信息化系統
國家統計局建設全國統一的統計信用信息系統,制定統計信用信息數據標準,依法推進統計信用信息系統與其他部門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為加快推進分步實施各級統計機構、聯合懲戒部門實現信息互聯互通的軟硬件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區統計局應當將采集整理履職過程中獲取的統計信用主體信息,認定企業統計信用狀況,記錄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行為信息,及時更新充實到統計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六)推動開展統計誠信承諾活動
根據國家統計局和重慶市統計局統一部署,在統計系統和有關部門中組織開展遵守統計法、執行統計法、維護統計法守信踐諾活動,廣大政府統計人員就嚴格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職權作出書面承諾,并在履職崗位顯著位置予以標示。在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開展獨立真實報送統計資料守信踐諾活動,統計從業人員就依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作出書面承諾,并在履職崗位顯著位置予以標示。違背承諾的,應當接受懲戒,并承擔相應的違約和法律責任。建立健全守信踐諾機制,準確記錄并客觀評價統計從業人員對承諾的履行情況。通過統計守信踐諾活動,使統計從業人員進一步明確統計失信帶來的嚴重后果,努力形成不敢統計失信、不能統計失信、不想統計失信的工作環境。
四、工作保障
要將統計信用建設工作納入全區統計工作內容進行統籌規劃,部署實施,積極為統計信用信息數據庫建設、統計信用應用建設和宣傳教育培訓等各方面提供人員、經費保障。區統計局主要負責人為統計信用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由執法檢查室牽頭,各科、室、隊積極配合共同實施。
同時,要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深入細致向統計信用管理對象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讓其充分理解并積極配合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措施。重點加強對國家統計局《關于加強統計領域信用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統字〔2017〕99號)、《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國統字〔2017〕97號)和《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檔案管理辦法(試行)》(國統字〔2017〕98號)宣傳解讀,使調查對象尤其是調查企業充分認識到建立統計信用的重要性,確保貫徹執行準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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