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559455J/2025-00010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5 | [ 發布日期 ] | 2025-02-25 |
發布日期: 2025-02-25 09:18:42
重慶市江津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本級)2025年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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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部門現行的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宣傳、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區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和博物館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廣播電視、體育事業發展,起草相應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重要文化、體育活動,指導全區重點文化、體育、廣播電視設施建設,負責全區旅游整體形象宣傳和推廣,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游市場開發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
(四)負責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組織實施全區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重要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六)負責全區體育事業發展,統籌實施全區群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計劃,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全區文物保護利用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履行文物、博物館安全檢查職責。指導協調博物館建設及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文物、文博場所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對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播出、傳輸機構進行行業指導和業務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監管,負責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管理。指導全區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全區廣播電視系統的安全工作。
(十)指導、推進全區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和博物館行業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一)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旅游、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旅游、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文化和旅游資源,承擔文化、體育市場和旅游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建設工作,促進文化、旅游和體育產業發展。
(十二)指導全區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和體育市場發展,規范、監管市場經營行為,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市場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旅游、體育、文物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具體執法由重慶市江津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承擔。
(十四)指導、管理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區大型文化、旅游和體育等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活動。
(十五)擬訂全區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和體育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
(十六)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七)承擔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應急、安全、穩定、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工作職責。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江津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為一級預算單位,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科、產業發展科、文化科(文物管理科)、旅游科(宣傳推廣科)、政策法制科(安全監督科、行政審批科)、廣播電視傳媒管理科、體育科。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3188.78萬元,支出總計3188.78萬元。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數3188.7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17.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371.08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609.1萬元,主要是人員減少,項目減少。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數3188.78萬元,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469.8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93.4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6.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3.01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165.32萬元,主要是體育局合并后基金類項目支出增加1270.61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1817.7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1817.7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17.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17.7萬元,比2024年減少205.7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62.35萬元,比2024年增加153.08萬元,主要原因是體育合并后人員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855.35萬元,比2024年減少358.84萬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經費進行了壓減,主要用于宣傳營銷、廣播電視、場所運轉等重點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371.0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371.08萬元,主要用于體育經費、旅游廁所,比2024年增加1371.08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結轉1306.08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5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3.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無公務用車購置費。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24.32萬元,比上年增加8.17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公用經費定額總額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2025年部門(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 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855.35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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