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9858095/2021-00349 | [ 發文字號 ] | 津衛法監〔2021〕26號 |
| [ 主題分類 ] | 衛生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衛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4 | [ 發布日期 ] | 2021-05-24 |
發布日期: 2021-05-24 18:00:00
重慶市江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開展醫療機構消毒效果監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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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醫療衛生單位:
自2021年2月起全球新冠疫情呈不同程度反彈,特別是近段時間與我國接壤的東南亞地區新增新冠確診病例呈明顯上升趨勢,境外輸入防控壓力持續增大。近日遼寧和安徽相繼出現新冠本土病例,國內的疫情防控仍面臨巨大挑戰。為切實做好醫療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加強醫療機構消毒質量監測,掌握消毒質量和感染危險因素,預防和控制醫療機構內的感染,防止傳染性疾病傳播,保障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從5月底開始,在全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消毒效果監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測目的
(一)了解醫療機構的消毒與感染控制能力及變化情況。
(二)評價醫療機構的消毒工作質量,為改進醫院消毒與感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據,以降低醫院感染發病率。
二、監測范圍及頻率
轄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監測覆蓋率100%,各單位每年監測一次。
三、監測依據
《醫院感染管理辦法》
《消毒管理辦法》
《醫院消毒衛生標準》
《內鏡清洗消毒技術操作規范》
《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
《醫療機構口腔診療器械消毒技術操作規范》
《傳染病防治法》
四、監測項目及方法
1.室內空氣(手術室、監護室、燒傷病房、層流病房、產房與母嬰同室、治療室、換藥室、血液透析室、診療室等)
(1)監測項目:細菌總數
(2)采樣數量:5份
(3)方法依據:GB15982-2012及《醫院消毒衛生標準》2012年版
2.使用中消毒液(內窺鏡室、產房與母嬰同室、注射室、傳染病門診與病房、檢驗科與血庫、口腔科等)
(1)監測項目:有效成份含量、污染菌量
(2)采樣數量:3份
(3)方法依據:GB15982-2012及《醫院消毒衛生標準》2012年版
3.醫護人員手(手術室、監護室、燒傷病房、產房與母嬰同室、注射室、治療室、檢驗科、供應室無菌區等)
(1)監測項目:細菌總數、致病菌
(2)采樣數量:5份
(3)方法依據:GB15982-2012及《醫院消毒衛生標準》2012年版
4.物品和環境表面(層流病房、產房與母嬰同室的護理臺面、傳染病房與門診、檢驗室、監護室、治療室、換藥室、手術室等)
(1)監測項目:細菌總數、致病菌
(2)采樣數量:5份
(3)方法依據:GB15982-2012及《醫院消毒衛生標準》2012年版
5.滅菌物品
(1)監測項目:無菌試驗
(2)采樣數量:1份
(3)方法依據:GB15982-2012及《醫院消毒衛生標準》2012年版
6.紫外線殺菌燈
(1)監測項目:紫外線輻照強度
(2)采樣數量:1份
(3)方法依據:GB15982-2012及《醫院消毒衛生標準》2012年版
7.醫療器械(內窺鏡、口腔科器械等醫療器械)
(1)監測項目:細菌總數及致病菌
(2)采樣數量:1份
(3)方法依據:GB15982-2012及《醫院消毒衛生標準》2012年版
五、監測要求
1.二級以上醫院、民營醫院、鎮街(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上述監測項目開展消毒效果監測。
2.村衛生室、個體診所、門診部室內空氣、使用中消毒液、醫務人員手衛生、物品和環境表面4個樣為必檢樣,其余項目不做硬性要求。
3.各醫療衛生單位自行聯系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消毒效果監測,檢測費用自理。
六、工作安排
本通知從2021年開始執行,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每年于9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的消毒效果監測工作,并妥善保管監測報告,對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區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也將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對未開展消毒效果監測單位和監測不合格單位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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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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