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4-16 10:14:07 大 中 小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重慶市關于醫保基金監管的工作部署,持續深化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欺詐騙保、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守護好人民群眾“看病錢”“救命錢”,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特面向社會各界、廣大群眾公開征集違法違規問題線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線索征集范圍
凡涉及我區定點醫藥機構、醫保經辦機構、相關單位及個人,在醫保基金使用、管理、服務、采購、監管等環節存在的違法違規違紀問題,均屬征集范圍。重點征集以下四類問題線索:
(一)過度診療、違規收費及欺詐騙保行為。
1.虛構醫療服務、偽造病歷處方、虛記醫療費用、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等行為;
2.虛假住院、掛床住院、分解住院、降低入院指征、誘導或強制參保人員住院、購藥;
3.過度檢查、過度治療、超量開藥、重復收費、分解收費、超標準收費、無醫囑收費;
4.倒賣“回流藥”,參與藥品、醫用耗材非法交易,無真實業務虛開發票等行為。
(二)醫藥采購環節違法違規行為。
1.不按規定執行國家、重慶市集中帶量采購政策,違規網外采購、規避采購;
2.優先采購高價非中選產品、不落實約定采購量、采高不采低、虛高定價等行為;
3.干預招標采購、違規選用價格虛高藥品耗材、損害基金安全的其他采購亂象。
(三)定點零售藥店及參保人員違規行為。
1.定點藥店空刷、盜刷、套刷醫保基金,串換日用品、保健品等非醫保物品,偽造處方;
2.參保人員冒名就醫、轉借/出租醫保卡、倒賣藥品、騙取醫保待遇等行為;
3.其他侵害醫保基金安全、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問題。
(四)相關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
1.醫保經辦、監管及相關單位公職工作人員內外勾結、以權謀私、吃拿卡要、收受賄賂;
2.在定點準入、費用審核、基金撥付、執法檢查等環節濫用職權、違規審批;
3.與不法機構或人員串通合謀、套取騙取醫保基金、進行利益輸送、充當“保護傘”;
4.貪污、挪用、截留、擠占醫保基金等違紀違法問題。
二、舉報獎勵
根據《重慶市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調整重慶市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標準的通知》(渝醫保發〔2025〕33號)等文件規定,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舉報方式
江津區醫療保障局投訴舉報電話:023-47576002。
四、相關要求
若您發現有關機構或人員存在上述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的,可以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等方式向醫保部門進行舉報,醫保部門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一)舉報內容應盡量詳細,包括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人員)、具體事實、相關證據材料(如票據、照片、錄音錄像等)。
(二)鼓勵實名舉報,以便核查和反饋處理結果。
(三)舉報線索須客觀真實,嚴禁誣告陷害;對惡意舉報、捏造事實的,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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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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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醫療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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