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5-20 11:13:55 大 中 小
文霞委員:
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注。您提出《關于電子處方流轉順利實施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我局認真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專業知識掌握不夠,部分藥師對電子處方流轉結算相關流程不熟悉”問題。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改革工作自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患者在醫療機構就醫時開具電子處方流轉至藥店可實行報銷,為參保群眾提供更為便捷的“互聯網+”服務。政策執行初期可能存在部分醫生開具處方不規范、藥師電子處方流轉操作不熟悉的情況,政策實施前區醫保局組織各醫療機構進行政策培訓和業務走流程活動指導,也通過下發文件和工作群要求提醒醫療機構加強醫務人員的業務操作培訓。目前電子處方流轉結算工作正常運行,全區累計流轉電子處方2000余張,極大方便了有需求的參保群眾就醫購藥。
二、關于“醫生不愿開具流轉處方,多數藥店尚不健全處方藥供應鏈體系承擔外流處方”問題。根據《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的通知》(渝醫保發〔2023〕32號)文件規定,支持外配電子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配藥,醫生根據患者的意愿選擇是否實現電子處方流轉,醫療機構有藥可就地進行拿藥報銷,如遇特病患者處方流轉至藥店不能享受報銷(江津暫無符合條件的申報特病藥店),但要將醫保政策給患者解釋清楚。目前全區藥店732家,申請開通的門診統籌定點藥店385家(其中城區人員居住密集地開通藥店達286家),已基本能夠滿足參保群眾實現處方流轉購藥。
三、關于“網絡技術標準不統一,醫院和藥店信息系統共享存在障礙”的問題。目前我區醫療機構和藥店的信息系統基礎功能模塊都是統一標準,不存在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障礙,部分醫療機構在基礎功能的基礎上增加完善了其他相應功能,可能存在患者在開具電子處方流轉時,醫療機構開具的藥品與藥店的藥品名稱相同,廠家、規格、劑型和用法不一致的情況,導致拿藥不成功,此問題我們也多次向市局反映盡快解決。
四、關于“患者接受度不高”的問題。一是目前重慶市的醫保政策規定,通過掃醫保碼實行電子處方流轉,部分老年人不能正確使用APP,不會操作,可實現紙質處方(加蓋醫院印章)流轉至藥店拿藥。二是現重慶市醫療保障局正在對處方流轉進行適老化改造,屆時參保群眾可憑社保卡即可實現處方流轉。三是如談判藥品等部分依賴性藥品醫療機構沒有,目前只能通過處方流轉至藥店進行購買;四是隨著藥品集采使用的不斷提高,患者更愿意在醫院拿藥,醫院藥品更值得信賴,醫保報銷的獲得感更強。
感謝您對江津醫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同時也真誠歡迎您繼續關注江津醫保工作并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此復函已經丁潤清局長審簽。對以上答復有什么意見,請通過填寫回執及時反饋區政協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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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承諾事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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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醫療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
聯 系 人:向芳
聯系電話:1512344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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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承諾事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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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承諾事項具體內容 (分項列出) |
承諾落實時間 |
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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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組織各醫療機構進行政策培訓和業務走流程活動指導,也通過下發文件和工作群要求提醒醫療機構加強醫務人員的業務操作培訓。 |
已完成,并持續做好貫徹落實。 |
區醫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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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具電子處方流轉時,醫療機構開具的藥品與藥店的藥品名稱相同,廠家、規格、劑型和用法不一致的情況,導致拿藥不成功。 |
已完成,已向市局反映解決。 |
區醫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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