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5122519/2025-00052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衛生、計劃生育、婦女兒童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醫療保障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3 | [ 發布日期 ] | 2025-10-13 |
發布日期: 2025-10-13 11:13:12
隨單位參加職工醫療保險
一、參保范圍
我區所有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退休人員。
二、繳費標準
1.基本醫保費:單位按本單位繳費基數的8.5%繳納職工醫保費(含0.5%生育保險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基數的2%繳納職工醫保費。
2.大額醫保費:單位按本單位繳費基數的1.5%繳納大額醫保費(不再為退休人員繳納大額醫保費),個人按5元/月繳納大額醫保費(以后繳費標準根據政策調整而適時調整)。
注:單位繳費基數是以每年各單位工資總額申報為準,為單位所有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三、繳費時間及繳費方式
1.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規定為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人員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登記。
2.參保單位及其職工應繳的醫保費每月20日前由單位申報繳費,其中在職職工個人應繳的基本和大額醫保費由單位按月從職工的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退休職工應繳的大額醫保費由醫保部門從職工每月應劃轉的個人賬戶資金中代扣代繳。
四、享受待遇時間
職工從申報繳費成功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保單位欠繳醫保費的,從欠繳次月起停止醫保待遇。欠費在3個月以內足額補繳的,可補享受醫保待遇;超過3個月的,欠費期間醫保待遇由單位支付。
五、繳費年限
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應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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