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5122519/2025-00053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衛生、計劃生育、婦女兒童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醫療保障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3 | [ 發布日期 ] | 2025-10-13 |
發布日期: 2025-10-13 11:17:05
市外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一、轉移接續范圍
跨省就業、戶籍或居住地變動,從市外變更到我市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
注:已辦理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相關手續人員(即退休人員)不能申請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二、轉移接續時限(待遇享受時間)
在職工醫保停保的三個月內辦理轉移接續手續的,醫保待遇正常享受。超過職工醫保停保三個月辦理轉移接續手續的,根據重慶市職工醫保轉移接續政策相關規定:隨我市單位參保繳費成功的次月開始享受職工醫保待遇、以個人身份參加我市職工醫保繳費成功的第7個月開始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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