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10-24 10:51:17 大 中 小
2025年2月8日14時18分左右,重慶市江津區李市鎮龍吟中學路段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區應急管理局接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案件移交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區政府辦公室、區公安局、區總工會、區交通運輸委、李市鎮等部門和單位派員組成的江津區2025年“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紀委監委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當事人、車輛、車屬公司和道路等基本情況
(一)當事人情況
伍XX,男,漢族,家庭住址:重慶市大足區智鳳街道辦事處XXXXXXX,身份證號:500225********1913,準駕車型:A2D,2011年11月8日初次領證,本次事故中駕駛川ACJ171重型半掛牽引川AT909掛車。
傅XX,女,漢族,家庭住址:重慶市江津區李市鎮XXXXXXX,身份證號:500116********6826,本次事故中行人,在事故中死亡。
(二)車輛情況
伍XX駕駛的川ACJ171,重型半掛牽引車,車輛品牌:東風牌/DFH4250A4,車輛識別代號:LGAG4DY37L9016122,發動機號: L2013176, 初次登記日期: 2020-06-05, 檢驗有效期至2025-06-30,使用性質:貨運,機動車所有人:成都卡友地帶物流有限公司,登記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武侯大道鐵佛段1號1棟1單元13層1310號, 已購買機動車強制保險: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四川分公司,保單號: 12644083902522526298; 商業險: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四川分公司,保單號: 12679063902630684482。伍XX于2024年7月將車掛靠在成都卡友地帶物流有限公司。
川AT909重型倉柵式半掛車,億通事業達牌/YLC9400CCYE,車輛識別代號:LA99FRX38KOYLC177,初次登記日期: 2020-06-05, 檢驗有效期至2025-06-30, 使用性質:貨運,機動車所有人:成都卡友地帶物流有限公司,住所詳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武侯大道鐵佛段1號1棟1單元13層1310號, 聯系電話: 151********。
(三)成都卡友地帶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卡友地帶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18日,實際經營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武侯大道鐵佛段1號1棟1單元13層1310號。法定代表人:余XX。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資本:壹佰萬元。經營范圍: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貨運代理及信息咨詢服務:人力裝卸服務;機械設備租賃;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品) :銷售:金屬材料(不含貴金屬)、建材、五金、汽車零配件;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展開經營活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107MA636C8J2Y。
(四)道路情況
事故現場位于重慶市江津區國道212線1349KM+400m李市鎮龍吟中學路段,呈南北走向,北往江津區李市高速口方向,南往蔡家鎮方向,西側是農田,東側是居民房,道路中央施畫有黃色虛線,瀝青路面,干燥,限速30Km/h,相關標志標牌齊全。事故地點為李市鎮龍吟中學路段。
二、事故經過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5年02月08日14時18分左右,伍XX駕駛川ACJ171重型半掛牽引川AT909重型倉柵式半掛車沿國道212線從李市高速路口方向往蔡家鎮方向行駛,當車行駛至重慶市江津區國道212線1349公里400米李市鎮龍吟中學路段,與其行駛方向從右往左行走的行人傅XX相撞,致傅XX于2025年2月10日搶救無效死亡,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置
事故發生后,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第五勤務大隊啟動了應急響應,立即趕往事發現場進行處置,對事故路段展開車輛疏導、警戒和管制。
三、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
本次事故導致行人傅XX等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50萬元。
四、相關檢驗鑒定情況
事故發生后,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勤務五大隊委托相關單位對傅XX尸體、涉事川ACJ171重型半掛牽引川AT909重型倉柵式半掛車進行了檢驗鑒定,結果如下:
(一)尸表檢驗,死亡原因鑒定情況
經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并出具江津公鑒(病理)〔2025〕18號,鑒定意見:傅XX全身損傷與交通損傷特征相符,并符合顱腦損傷死亡。
(二)川ACJ171重型半掛牽引川AT909重型倉柵式半掛車行駛、傳動、轉向和制動的安全技術性能鑒定情況
經重慶市安心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并出具(渝安心鑒〔2025〕車檢鑒字第211號)鑒定意見:該車行駛、傳動、轉向和后軸制動系統性能有效;前軸制動系統未能滿足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第7.2.3條的要求。
五、事故原因與性質
(一)原因分析
當事人伍XX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駕駛行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當事人傅XX不按規定橫穿道路,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七十五條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又一原因。
(二)事故性質
通過對本次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調查組認定本次事故是駕駛人員伍XX承擔同等責任,行人傅XX承擔同等責任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六、事故責任與處理建議
(一)駕駛員伍XX
駕駛員伍XX,駕駛川ACJ171重型半掛牽引川AT909重型倉柵式半掛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操作不當,未做到安全文明駕駛,且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發生交通事故,其行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應當禁止的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建議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二)當事人傅XX
當事人傅XX屬于學齡前兒童,未在其法定監護人袁XX監護下橫過道路,且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發生交通事故,其行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所規定應當禁止的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當事人傅XX屬于學齡前兒童,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擔責任,其行為由其法定監護人袁XX承擔。
(三)成都卡友地帶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卡友地帶物流有限公司作為事故車輛所有人及實際管理單位,負有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經查,該公司既辦理了“道路運輸許可證”,并在交通部門進行了備案。公司法人余雪松具有“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考核合格證明”。按規定設置了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了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了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督促整改車輛安全隱患;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了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線上每月對駕駛員進行不低于2小時、線下由公司負責人每3個月1次的安全教育培訓。對川ACJ171重型半掛牽引川AT909重型倉柵式半掛車駕駛員伍興剛開展了崗前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事故調查組調查未發現成都卡友地帶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與本次事故有因果關系的違法行為,其對本次事故不負有責任。綜上,建議不予追究成都卡友地帶物流有限公司相關責任。
(三)相關部門單位履職情況
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李市鎮道路交通由交巡警支隊勤務五大隊負責,2024年履職情況:一是先后完成減量控大、二三輪車專項整治、貨車重點違法專項行動、工程運輸車突出交通違法等專項行動及創文收官工作等各項行動任務,全年共完成非現場超速糾違15579件,現場糾違5827件,兩三輪車重點違法1494件,酒駕112件,貨車各類違法1542件,兩三輪車賦碼500個,安裝登記牌300余塊,客貨車檢查登記10950余車次,兩三輪車檢查登記11780余車次。超額完成支隊下達的量化糾違任務。二是全年接處警1570件,其中交通事故1525件,其他類45件。處理簡易事故1468件,處理一般程序事故57件,協商處理45件,辦理各類行政案件50件,辦理各類刑事案件49件。三是排查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20處,目前督促鎮街整治完畢20處,源頭檢查運輸企業48余次,提出整改問題3件,與鎮街、交委執法支隊、派出所開展聯合整治36次,先后出動警力100人次,檢查貨運車輛、網約車、租賃車輛800余臺次,查處各類違法行為1700余件。四是開展各類交通安全宣傳15次,主題宣傳活動4次,進企業、公司、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大講座7次, 宣傳教育2000多人次,共發放宣傳資料1500余份。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相關規定,事故調查組認為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履行了相關管理職責,建議在本次事故中不予追責。
七、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本次交通事故暴露出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未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成都卡友地帶物流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全面分析本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加強對所屬車輛的動態監管,避免和預防類似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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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李市“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
2025年10月13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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