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5-30 10:38:1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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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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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重慶地潤礦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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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津)應急罰〔2025〕(礦山)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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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5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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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2025年5月7日,我局執法人員到重慶地潤礦業有限公司礦山核查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時,發現重慶地潤礦業有限公司在礦山現場違規使用移動篩分設備從事礦石加工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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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第三十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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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
處人民幣12000元(壹萬貳仟元整)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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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重慶市江津區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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