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1-04 14:49:43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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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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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重慶渝鴻興機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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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津)應急罰〔2025〕工貿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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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5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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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2025年11月26日,我局行政執法人員對重慶渝鴻興機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生產車間使用天然氣的燃燒裝置的燃氣總管未設置管道壓力監測報警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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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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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
處人民幣12000元(壹萬貳仟元整)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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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重慶市江津區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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