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4-09 15:36:12 大 中 小
重慶市江津區柏林鎮人民政府(本級)
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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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 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負責基層治理綜合指揮日常工作。負責一體化治理智治平臺日常運行監測、分析研判、協同流轉、應急指揮、督查考核等職責。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機要保密、會務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務。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黨的建設辦公室。負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及民主法治、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群眾團體等領域的工作,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負責人大、政協有關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濟發展、村鎮建設、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財政管理、經濟社會統計等領域的工作,制定和執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強化產業引導,落實區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4. 民生服務辦公室。負責教育、文化、衛生健康、體育、勞動就業等領域的工作,推動社會事業發展,落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扶貧濟困等社會保障政策,優化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配置,統籌公共服務設施空間布局,提供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5. 平安法治辦公室。負責平安綜治、應急管理、綜合執法、信訪穩定、人民武裝等領域的工作,健全應急管理和除險清患排查治理體系,完善執法協調、矛盾糾紛化解調處、公共法律服務、普法依法治理、網上網下聯動化解網絡輿情風險等機制,推動平安法治和社會治理工作落細落實。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柏林鎮紀委、武裝部按照有關規定設置。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按章程設置。
(二)單位構成。
統籌設置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黨的建設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民生服務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6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1,621.55萬元,支出總計1,621.55萬元。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6年年初預算數1,621.55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621.5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85.06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85.06萬元。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6年年初預算數1,621.5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83.4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2.5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72.12萬元,農林水支出19.3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1.57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2.50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85.06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3.94萬元,項目支出增加8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1,621.55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1,621.55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21.5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21.55萬元,比2025年增加85.0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9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5年減少3.94萬元;項目支出585.59萬元,主要用于市政環衛清掃保潔和維修維護、農村公路養護、民生事務等重點工作,比2025年增加89萬元,主要原因是市政維修維護及農村公路養護預算較上年增加。
??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重慶市江津區柏林鎮人民政府(本級)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重慶市江津區柏林鎮人民政府(本級)2026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總體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34.50萬元,比2025年增加10.50萬元,上升43.75%,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
(二)“三公”經費分項情況說明
202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0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增減;
2026年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3萬元,與2025年相比無增減;
202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16.50萬元,比2025年減少4.50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車輛動力系統不同,純電動汽車運行維護費標準降低;
2026年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15萬元,比2025年增加15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計劃新購置一輛公車。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57.02萬元,比上年增加5.06萬元,主要原因為在職人員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1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1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585.59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業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輛,其中業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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