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2-26 09:05:39 大 中 小
1.符合辦理對象條件:
(一)戶籍在重慶的群眾。
(二)戶籍在重慶市外但在本村(社區)居住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
2.辦理程序
(一)辦理對象填寫《婚育情況證明》中本人及配偶的婚姻、生育等相關信息,同時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交辦理證明的村(居)民委員會。
(二)村(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通過重慶市人口家庭信息系統、全國電子婚育證明信息系統,以及辦理對象提供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比對、核實并簽署意見。
(三)村(居)民委員會加蓋公章,出具婚育情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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