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626883826/2021-00007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交通、工業、信息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慈云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6 | [ 發布日期 ] | 2021-02-26 |
發布日期: 2021-02-26 14:58:03
為加強慈云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防止因三輪車非法營運引發道路交通事故,有效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經鎮黨委、鎮政府研究決定,自2021年1月19日起在全鎮域范圍內開展機動三輪車(含屬于機動車管理范圍內的電動三輪車、殘疾人機動三輪車)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現結合慈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整治原則
(一)依法行政,嚴厲打擊。嚴厲打擊無駕駛證、無號牌、無行駛證、未參加交強險上道路行駛及從事違法載人營運的三輪車輛;對慈云鎮域三輪車進行逐臺清理,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不準上道路行駛;依法強制報廢非法拼裝、改裝的三輪車輛;符合條件可以上道路行駛的三輪車,必須遵守限行、禁行路段、時段的相關規定。
(二)建章立制,長效管理。建立健全依法監管、綜合治理的長效管理機制,使三輪車擾亂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切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升廣大群眾知法守法和安全防護意識,有效遏制各類交通事故和違法行為發生,實現全鎮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迎春??? 慈云鎮黨委書記
丁? 江??? 慈云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黃文科??? 慈云鎮人大主席
唐平顯??? 慈云鎮政法書記
戴佳利??? 慈云鎮宣傳統戰委員
成? 員: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鎮市政辦)、鎮公路辦、鎮應急辦、鎮平安建設辦、慈云鎮財政辦、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鎮社保所、慈云鎮紀委、鎮宣傳辦、鎮司法所、慈云派出所、區市場監管局慈云所、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戴佳利任主任,張維、馬瑛、劉偉、鄧賢杰任副主任,譚杰、羅江貴、張巡、劉平為辦公室成員,負責日常工作。
(二)職責分工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政辦):牽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負責組織協調各方力量開展排查摸底,制定集中整治計劃,對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開展聯合整治。加強專項整治期間的城市管理工作,強化人行道上的停車秩序管理和市容市貌整治,完善相應禁行標志標識。
派出所、應急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政辦):嚴厲打擊超速超載、私自改裝等行為,從嚴查處無牌無證三輪車上道路行駛,以及三輪車人行道違法停車、占道經營、車身違規張貼等違法行為。對于暴力抗法、阻擾公務、損傷勸導員等行為,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打擊懲處。制定因專項整治可能引發的突發性事件的處置預案。應急辦完善鄉村公路安保設施和警示標志,收集報送資料。
公路辦:開展轄區內農村居民出行需求調查,落實農村客運招呼站(點)的建設場地,公布客車信息;提升農村道路通行能力。
區市場監管局慈云所:負責清理全鎮三輪車經銷商及銷售網點;從嚴查處無照經營和銷售未經國家生產許可生產的電動車、助力車和國家明令淘汰、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摩托車產品的行為。
民政和社會事務辦、社保所:負責對生活確有困難的三輪車車主按政策落實幫扶救助。
平安建設辦:參與維穩事件的處理,做好專項整治風險評估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打擊非法營運的有關信訪問題,及時應對處置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司法所:負責專項整治的法律保障;加強對全鎮的執法監督,確保嚴格執法、依法行政。
宣傳辦:通過發放資料、設置展板、采集問卷等多種形式,向群眾宣傳,營造整治氛圍,提高廣大群眾對該項工作的知曉率、認可度、參與性。利用應急廣播村村通系統,以及流動宣傳車,通過“大喇叭”傳遞整治“最強音”。加強輿情收集處置工作。
紀委: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安全責任,負責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財政辦:負責專項整治各項經費保障。
各村(社區):負責轄區范圍內的宣傳引導工作,及時排查化解矛盾;排查各自轄區內三輪車數量及相關人員情況,充分發揮勸導站作用,勸導違法違規行為。召開院壩會對轄區所有三輪車主和其他群眾開展宣傳教育。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引導階段(2021年1月19日至整治活動結束)
1.利用各類宣傳載體廣泛宣傳報道專項整治工作及三輪車違法載人營運的嚴重危害后果、事故案例,引導人民群眾理解支持整治行動,自覺抵制非法營運車輛、舉報非法營運車輛,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
2.摸清轄區三輪車的數量,對駕駛三輪車人員及家庭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分類登記造冊,建立臺賬。
3.摸清對“專項整治”工作有抵觸情緒、有上訪、串聯鬧事苗頭人員,建立排查臺賬,為下一步工作開展打下基礎。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2月9日至4月30日)。
1.嚴查違規銷售。江津區市場監管局慈云所牽頭,對全鎮范圍內的三輪車銷售網點進行清理整頓,嚴格審查其經營資格和經營項目,嚴禁經銷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機動三輪車和電動三輪車。
2.開展聯合整治。集中力量,對仍堅持或心存僥幸心理上路非法運營的三輪車開展集中攻堅,通過打擊處理起到有效震懾和鞏固效果。
時間:9點至18點為固定設點路查,18點至22點為流動巡查,每月不少于10天。
人員:派出所、應急辦、綜合執法大隊、區市場監管局慈云所、巡邏隊抽調人員組成。
重點整治車型:三輪汽車、三輪車摩托車、電動三輪車。
重點整治違法行為:非法營運;超員、無牌無證、逆行、不靠右側行駛、非法改裝等道路交通重點違法行為;三輪車人行道違法停車、占道經營、車身違規張貼等違法行為。集中排查隱患車輛,督促盡快檢驗、報廢。
每天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匯總,確保路面綜合守法率達80%。集中整治階段,人員由綜合執法大隊統一安排調度。
3.疏堵結合,引導轉崗就業。積極爭取開拓新運輸渠道,引導車主轉崗。對符合低保、社保和社會救助條件的三輪車駕駛人,按政策協調落實相應幫扶救助。對外來駕駛三輪車人員,加強教育引導,協調戶籍所在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落實各項幫扶政策和措施。
(三)長效鞏固階段(2021年5月1日起,長期)。
應急辦、公路辦、市政辦、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慈云所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日常巡查,應急辦要建立能及時查處打擊三輪車各類違法行為的長效機制,防止反彈。
四、工作保障
(一)經費保障。整治期間加班伙食費、拖車費等處置費用由財政辦按照相關規定據實報銷。
(二)車輛保障。黨政辦做好車輛保障工作。
(三)場地保障。三輪車整治存放地點由慈云鎮政府統一指定,集中處置。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職能部門和村(社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建立緊密的聯系協作機制,多部門聯動,統一指揮、協調行動,既要嚴格執法,又要講究方法策略,防止出現因工作不細致、解釋不到位、執法不規范引發重大不穩定因素。
(三)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各職能部門和村(社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把各項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整治辦將定期通報整治情況及上崗履職情況,對上崗和履職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按規定嚴肅處理或報請區政府處理。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職能部門要研究制定鞏固專項整治成果的長效機制,經常性開展聯合執法、整合力量、加強巡查,做到常抓不懈,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和道路運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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