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009320211M/2021-00171 | [ 發文字號 ] | ?廣興府發〔2021〕78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 [ 體裁分類 ] | 公文;地方性規章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廣興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5 | [ 發布日期 ] | 2021-12-09 |
發布日期: 2021-12-09 13:35:09
廣興府發〔2021〕78號
重慶市江津區廣興鎮人民政府
關于撤銷江津區樓柱生豬養殖場設施農用地備案的通知
江津區樓柱生豬養殖場:
根據《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通知》(渝規資規范〔2020〕8號)文件精神,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你公司位于廣興鎮彭橋村店子村民小組的“江津區樓柱生豬養殖場設施農用地項目”進行現場復核,發現該項目原養殖設施已拆除并修建社員建房,項目實際用途與備案不一致,且不再符合設施農用地辦理范圍。根據現行政策,決定撤銷該設施農用地項目備案。
自本文件下發之日起,原《設施農業用地批復》(江津府地〔2014〕19號)作廢。
特此通知。
重慶市江津區廣興鎮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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