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009320211M/2021-00283 | [ 發文字號 ] | 廣興府發〔2021〕99號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地方性規章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廣興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4 | [ 發布日期 ] | 2021-12-07 |
發布日期: 2021-12-07 10:10:00
廣興府發〔2021〕99號
重慶市江津區廣興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廣興鎮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鎮屬各部門,各村(居):
現將《廣興鎮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重慶市江津區廣興鎮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廣興鎮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鎮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設程序,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基本建設程序,及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三條根據年度建設資金的預算安排,對項目概算的編制、預算的執行、決算的支付要嚴格控制,達到有效地使用建設資金。
第四條加強在建項目的監管,明確職責,理順關系,杜絕各行其是管理不到位的現象,有序推進項目建設。
第五條本辦法所指的鎮工程建設項目,是指鎮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上級專項資金安排項目、村(居)集體經濟組織資金投資項目及其它建設項目,包含與項目相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國有、集體資產產權有償轉讓或有償使用項目等。根據項目投資主體,分為鎮、村(居)項目兩類(以下均為簡稱)。
第六條本辦法所指的鎮工程項目發包領導小組,由鎮長擔任組長,分管具體工程項目的鎮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由黨政辦、財政辦、經發辦和具體項目的經辦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二章項目實施
第七條施工、貨物、服務交易標準限額以上,統一進入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購,限定范圍為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項目(以源頭資金屬性為準)。
1.隨機抽取方式交易限額
施工類項目:30-200萬元(不含);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類項目:20-100萬元(不含)。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類項目:10—50萬元(不含),以江津府辦發〔2021〕126號文件執行。
2.競爭性比選方式交易限額
施工類項目:200萬元—400萬元(不含);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類項目:100萬元—200萬元(不含);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類項目:50萬元—100萬元(不含)。
3.公開招標方式交易限額
施工類項目:400萬元(含)以上;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類項目:200萬元(含)以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類項目:100萬元(含)以上。
第八條30萬元(不含)以下施工、20萬元(不含)以下貨物、10萬元(不含)以下服務(不包含設計)以及需要立即組織搶險救災(提供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意見并報區政府審定同意)的項目,由鎮、村(居)自行組織實施。
第九條鎮工程項目發包領導小組負責鎮級項目的發包工作,包括項目核準、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做好項目開標、評標、定標及中標備案工作;村(居)級項目發包工作由駐村(居)工作隊和鎮主管部門負責指導開展。
第十條限額以下項目招標發包按照以下程序實施:
1.單項合同預算價5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經鎮相關業務科室核定報送鎮主要領導審定后,在綜合考慮工程造價基礎上可直接確定施工單位。
2.單項合同預算價5萬元—30萬元(不含)的項目,需經鎮黨委會議和行政辦公會議集體決策決定發包方式。
項目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完善前期申報程序(見附件),提供實施方案。工程技術復雜的需要造價咨詢單位編制的工程預算清單及設計單位編制的施工圖紙等前期相關資料。區對工程項目招投標規模標準有調整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項目涉及救災搶險、應急等,經鎮黨委會研究后可直接指定施工單位,并同時完善相關程序、資料。
第十二條項目涉及施工工藝特殊或備選庫中無對應資質的,經鎮黨委會研究確定發包方式。
第十三條項目涉及業務科室負責施工管理及監督。
第十四條村(居)作為業主實施項目,財政資金項目參照鎮發包規模、程序、標準等實施;集體資金項目按“四議兩公開”程序,附“村﹙居﹚兩委會會議紀要(記錄)”或“村(居)黨員、小組長、代表會議紀要(記錄)”,“一事一議項目需經村(居)民(代表)大會審議表決并公示”。
第十五條納入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的項目,由鎮政府指派專職人員參與該項目招投標的全過程。
第三章施工管理
第十六條召開工程建設項目技術交底會和圖紙會審,需鎮分管項目的領導、相關業務科室和涉及村(居)主要領導參加。
建設項目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對應當實施監理的項目要委托符合監理資質等級的監理單位實施工程監理。無需實施監理的小型項目應當派專業人員現場監督,掌握施工進度和建筑質量,做好現場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加強施工現場監督和指導,對隱蔽工程和重要結構部位,項目業主方管理人員應到現場把關檢查,并按規定要求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對施工不規范、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部位,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第十八條項目要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施工中確須設計變更的,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須監理單位審核簽字,業主單位同意后實施。因采購或供材等原因,要改變或代用施工材料時要征求設計人員意見,設計變更通知單和現場記錄的技術資料應當妥善保管,作為工程驗收和結算的依據。
第十九條無設計圖紙的零星工程及附屬設施,業主方管理人員應按標書中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做好監督檢查,并確保施工質量。
第二十條項目應依照概算要求實行限額設計,應避免設計原因造成造價失控。施工過程中確需要調整的,原則上不超過工程預備費或工程合同價10%;涉及變更金額5萬元(含)以上、和超過工程合同價10%以上,經業主單位集體研究同意后實施,涉及變更金額5萬元(不含)以下經業主單位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同意后實施。所有變更需鎮主要領導或委托分管領導牽頭現場踏勘核實,完善變更簽字審批程序后方可實施;超過工程預備費或變更限量的按上級文件要求報批實施。
第二十一條嚴格控制現場工程變更簽證,因施工技術要求確需簽證的,由施工單位辦理工程變更聯系單,經現場監理和項目業務科室現場代表負責人簽注,按程序報經分管領導同意,才能進入竣工結算。
第二十二條隱蔽工程的驗收,應同步做好質量驗收和計量核準,如隱蔽工程的工程量超出原核定的范圍,應另辦理工程變更聯系單,方能結算。
第二十三條無施工圖紙的小型、零星建設項目,項目必須嚴格按招標中確定的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容實施,確需增加的項目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實施。
第二十四條工程項目建立安全施工責任制,制定落實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和施工人員安全管理,確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五條工程完工后,達到竣工驗收條件的,在施工單位提交自驗合格的報告后,由分管項目的領導牽頭組織鎮財政辦、黨政辦、經辦部門以及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經過對工程竣工資料的整理、工程的檢查、質量的評定,作出驗收結論并形成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村(居)財政補助資金項目由鎮項目主管部門組織驗收,村(居)集體資金項目驗收由駐村(居)工作隊牽頭組織驗收。
第二十六條建立工程檔案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人員,按有關規定將工程的各種資料整理歸檔。根據屬地和職能原則,將項目成果移交村(居)或相關部門單位,后期管護和維修均由接受單位負責。
第二十七條項目實施全過程接受鎮人大、紀委監委等部門監督,對項目建設中因管理不善、弄虛作假等原因造成建設項目嚴重超概算、質量不合格等情況,對負責項目實施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第四章項目資金管理
第二十八條項目工程款支付應嚴格按施工合同約定支付。項目竣工后,施工單位出具竣工結算報告、竣工圖和相關材料,鎮政府對結算資料進行審核,10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由鎮業務科室和項目分管領導負責審核,10—2000萬(不含)的項目由鎮政府在區財政局備選庫中抽取第三方進行審核,2000萬(含)萬元以上的項目在區審計局備選庫中抽取第三方進行審核,以第三方出具并經施工方、業主方共同確認的審核報告作為最終付款金額的依據,按程序報批后支付。
第二十九條按規定收撥工程有關保證金。5萬元(含)以上項目嚴格按工程合同足額收取工程履約保證金,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嚴格按規定撥付安全文明措施費,嚴格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質量保證金。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廣興鎮工程建設項目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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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廣興鎮工程建設項目申報表 (內部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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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部門(蓋章): |
申報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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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 施 內 容 |
根據工作需要,擬實施項目,初步預算萬元(資金來源:專項資金文號:)?,F將申請實施具體項目及其有關要求予以呈報,請審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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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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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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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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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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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部門意見 |
項目分管領導意見 |
主要領導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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