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3-01 17:08:02 大 中 小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江津委辦發(2019)44號執行,主要承擔轄區內農林水利、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衛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獸醫等領域行政執法的職責。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與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實行統籌運行。
(二)單位構成。
按照江津委辦發(2019)44號執行,幾江街道設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 292.24萬元,支出總計292.24 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減少18.87萬元, 下降6.06% ,主要原因是人員退休,壓縮公務費。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數 292.24萬元,其中:上年結轉 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292.2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 萬元,事業收入0 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萬元,其他收入 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18.87 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退休,壓縮公務費,經費撥款減少18.87萬元。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數292.24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0.47萬元,教育支出1.51 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32.7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5.51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05 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8.8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18.87 萬元,項目支出增加 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 292.24? 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292.24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減少18.87 萬元, 下降6.06% ,主要原因是人員退休,壓縮公務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92.24 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292.24 萬元,比2023年減少18.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292.24 萬元,比2023年減少18.8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退休,壓縮公務費等,主要用于保障本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 0 萬元,比2023年增加(或減少)0? 萬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單位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0萬元,同比持平。
2024年本單位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0 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同比持平。
2024年本單位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本單位無“三公”經費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 45.54萬元,比上年減少5.78萬元,主要原因為壓縮公務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無政府采購數據。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本單位無項目支出,未設置績效目標。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 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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