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幾江街道辦事處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幾江街道辦事處
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幾江辦發〔2023〕12號
機關各辦公室(站、所、中心、大隊);幾江街道各村(社區):
按照《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等規定,經幾江街道辦事處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將《江津區幾江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2021-2022年度自然災害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的通知》(幾江辦發〔2022〕2號)文件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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