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02 16:26:20 大 中 小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涉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
2.參與編制涉農產業發展規劃及組織實施。
????3.負責農業新品種、農業新技術、農業新機械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應用。承辦農產品及其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管、農機安全等具體事務性工作。指導、培育農業經營主體并提供技術服務,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承辦農村經營管理事務性工作。
????4.負責轄區內動物疫病的預防、免疫和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負責動物疫情普查、調查、監測、疫情報告和畜禽圈舍環境的消毒等工作。負責獸藥、飼料等養殖業投入品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畜牧獸醫技術推廣和畜牧統計工作。
????5.承擔森林、林地、濕地、自然保護地等林業資源保護、管理的具體工作。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石漠化治理森林撫育等林業工程。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服務工作。推廣林業科技、提供技術服務。指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6.負責水資源管理、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防洪、節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及水庫運行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工作。組織指導并落實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利工程建設和防止水污染環境的有效措施。承擔防汛抗旱水務安全生產等日常工作。承擔轄區內河長制推行中的組織、協調、服務等具體工作。
7.負責轄區內農村能源、農業資源與生態保護工作。
8.負責移民管理工作,落實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9.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由重慶市江津區嘉平鎮農業服務中心構成,為重慶市江津區嘉平鎮人民政府所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資金來源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補助資金。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總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64.99萬元,支出總計264.99萬元。較年初預算增加6.44萬元,增長2.49%,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增加。較2022年決算數增加41.96萬元,上升18.82%,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新增項目類支出,去年本單位無項目支出,且人員變動導致基本支出增加等。
1.收入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64.99萬元。較2022年決算數增加41.96萬元,上升18.82%,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新增項目類支出,去年本單位無項目支出,且人員變動導致基本支出增加等;較年初預算增加6.44萬元,增長2.49%,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增加。
2.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4.99萬元。較2022年決算數增加41.96萬元,上升18.82%,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新增項目類支出,去年本單位無項目支出,且人員變動導致基本支出增加等;較年初預算增加6.44萬元,增長2.49%,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增加。
3.結轉結余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無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無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單位“三公”經費支出共計0.17萬元,比年初預算少0.14萬元,較去年支出減少0.36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
2.“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 本單位2023年度未發生因公出國(境)支出。
??本單位2023年度未發生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本單位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0.17萬元,主要為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等。比年初預算少0.14萬元,較去年支出減少0.36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
(二)“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2年度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0輛;公務接待共計2批次,25人次,人均接待費用約66.4元,公務接待費主要為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等。公務車年末保有量為0輛,平均每輛公務車費用為0萬元。本年度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和國(境)外接待費。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本單位為重慶市江津區嘉平鎮人民政府下屬事業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本單位為重慶市江津區嘉平鎮人民政府下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統一填列在政府本級,無相關情況說明。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本單位為重慶市江津區嘉平鎮人民政府下屬事業單位政府采購支出情況統一填列在政府本級,無相關情況說明。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本單位為重慶市江津區嘉平鎮人民政府下屬事業單位,為二級預算單位,故本單位無此事項。
(二)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無此事項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本單位無此事項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聯系人:李倩,聯系方式:023-61060714。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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