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500911835/2025-00003 | [ 發文字號 ] | 嘉平府發〔2025〕113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嘉平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0 | [ 發布日期 ] | 2025-09-22 |
發布日期: 2025-09-22 21:51:32
各村(居)民委員會、鎮屬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鎮2025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現將《嘉平鎮2025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遵照執行。
重慶市江津區嘉平鎮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嘉平鎮2025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重慶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2023—2025年)》,結合當前我鎮動物疫病防控形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控制和治理體系建設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應免盡免”的原則,扎實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深入落實動物疫病綜合防控措施,切實筑牢動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業發展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二、時間安排
全鎮秋防行動時間統一定為9月20日—10月20日,具體時間以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提前通知各村居為準。
三、行動目標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的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對畜禽存欄及動物疫病普查面達到100%,畜禽養殖圈舍消毒面達到100%,發現重大動物疫病報告率和處置率達到100%。
(三)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發生區域性動物疫情。
四、行動內容
按照“動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承擔主體責任,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集中做好強制免疫、消毒滅源、宣傳普查、防疫監管、疫病凈化五項重點工作。
(一)抓好強制免疫。強制免疫是動物防疫的基礎性工作。按照《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2023—2025年)》要求,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4種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對規模養殖場,要督促其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導做好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對散養戶要落實好秋防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實現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應免盡免”,免疫開展時,要及時做好畜禽標識佩戴、《動物免疫證明》填發(農村散養戶)和《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
(二)抓好消毒滅源。對全鎮養殖場(戶)、交易市場、屠宰點以及運輸車輛開展全覆蓋清洗消毒工作。明確養殖場(戶)、生豬交易市場消毒主體責任,督促指導其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做到養殖、屠宰、流通、無害化處理等重點場所和重點區域全覆蓋,切斷動物疫病傳播途徑,消除潛在隱患。督促各村居建立散養戶消毒臺賬,指導規模場建立消毒臺賬,詳細記錄消毒藥品種、濃度、消毒時間、消毒范圍、消毒面積等信息。
(三)抓好宣傳普查。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方式,大力營造秋防工作氛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等法律,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牛羊“兩病”等動物疫病防控知識,不斷增強養殖場(戶)防疫主體責任意識。集中開展動物疫情普查,動態更新畜禽檔案,準確掌握養殖情況。?
(四)抓好防疫監管。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嚴格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對養殖場(戶)進行精細化監管,督促指導養殖業主嚴格落實免疫、消毒、檢測、隔離、凈化、消滅、無害化處理等動物防疫工作。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對規定禁止免疫的病種(如布魯氏菌病)實施免疫的養殖單位和個人,對不按規定進行免疫接種、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等行為要嚴肅處理。
(五)抓好疫病凈化。實施動物疫病凈化消滅,是動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徑,也是動物疫病防控的最終目標。《動物防疫法》明確將“凈化消滅”納入動物防疫的方針和要求。各村居要以人畜共患傳染病和重大動物疫病為重點,扎實推進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和非洲豬瘟、豬偽狂犬病等動物疫病凈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嚴格工作標準,強化措施落實,確保防控成效。?
(二)強化資金保障。鎮經濟發展辦加強預算管理,確保強制免疫工作經費(包括疫苗采購、器械耗材、培訓、勞務、人員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提前準備秋防工作所需疫苗、試劑、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員防護用品等物資。
(三)規范免疫行為。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加強疫苗使用管理,建立發放、領用記錄,規范疫苗運輸、儲存和使用,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免疫工作開展前,要對防疫人員進行免疫技術培訓,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免疫時,要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嚴防因操作不當造成動物疫病傳播和人員感染。免疫結束后,做好疫苗瓶回收及無害化處理工作。
(四)強化信息管理。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要加強監督檢查,隨時跟蹤免疫進度及信息填報等情況,明確專人審核、報送相關防疫信息。秋防工作啟動后,要通過“重慶市農業農村委畜牧獸醫云平臺防疫系統”每天實時填報免疫信息,秋防工作結束后,填寫秋防相關情況調查表,及時形成秋防總結報告報送至區動物疫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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