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500911835/2026-00001 | [ 發文字號 ] | 嘉平府發〔2026〕29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嘉平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2 | [ 發布日期 ] | 2026-03-12 |
發布日期: 2026-03-12 15:27:04
各村(居)民委員會、鎮屬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鎮2026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現將《嘉平鎮2026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遵照執行。
? ? ? ? ? ? ? ? ? ? ? ? ? 重慶市江津區嘉平鎮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嘉平鎮2026年春季動物疫病
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嚴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工作定位,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應免盡免的原則,集中力量抓好非洲豬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業發展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結合當前動物疫情形勢和生產流通狀況及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動時間
全鎮春防行動時間統一定為3月5日—4月20日。
二、行動目標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的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
(二)對畜禽規模養殖場動物疫病的普查面達到100%,畜禽養殖圈舍消毒面達到100%,發現重大動物疫病報告率和處置率達到100%。
(三)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發生區域性動物疫情。
以上行動目標由各村居負責免疫密度,防疫人員負責免疫質量。嘉平鎮派出所同步完成養犬管理登記工作。
三、行動內容
堅持常年防疫與季節防疫相結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動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承擔主體責任,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六項重點工作。
(一)開展集中強制免疫行動。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分類實施強制免疫。對規模養殖場,要督促其參照《2026年國家動物疫病免疫技術指南》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導做好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對散養戶,鼓勵其在基層獸醫的指導下自行免疫,確無能力的可“代行免疫”,同時應嚴格遵守《農村散養畜禽免疫注意事項》。開展免疫時,要及時做好畜禽標識佩戴、《動物免疫證明》填發(農村散養戶)、《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結束后,要對所有養殖場戶開展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工作,對漏免、免疫抗體不達標和補欄畜禽及時進行補免。積極配合市、區縣兩級動物疫控機構開展常規監測和隨機抽檢,確保免疫效果。
(二)開展宣傳普查行動。采取微信、廣播、宣傳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非洲豬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炭疽等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控知識以及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相關政策。指導養殖場戶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增強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集中開展動物疫情普查,動態更新畜禽檔案,準確掌握養殖情況。排查發現重大動物疫病,“早、快、嚴、小”果斷處置,嚴防疫情擴散。
(三)開展清洗消毒行動。對全鎮養殖場戶、交易市場、屠宰點以及運輸車輛、生產加工區、辦公生活區開展全覆蓋清洗消毒工作。明確養殖場戶、交易市場、屠宰點消毒主體責任,督促指導其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做到養殖、屠宰、流通、無害化處理等重點場所和重點區域全覆蓋,切斷動物疫病傳播途徑,消除潛在隱患。指導建立散養戶消毒臺賬,指導規模場建立消毒臺賬,詳細記錄消毒藥品種、濃度、消毒時間、消毒范圍、消毒面積等信息。
(四)抓好防疫監管。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對養殖場戶進行精細化監管,督促指導養殖業主嚴格落實免疫、消毒、檢測、隔離、凈化、消滅、無害化處理等工作。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對規定禁止免疫的病種(如布魯氏菌病)實施免疫的養殖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處理并追究責任。要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新頒布的檢疫規程實施檢疫。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非法調運、不按規定進行免疫接種、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等行為。
(五)開展疫病凈化。實施動物疫病凈化消滅,是動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徑,也是動物疫病防控的最終目標。《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明確將“凈化消滅”納入動物防疫的方針和要求。要以種畜禽場為核心,以垂直傳播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傳染病和重大動物疫病為重點,扎實推進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和非洲豬瘟、豬偽狂犬病等動物疫病凈化,對有意向、有能力的養殖企業,要全方位做好凈化指導和培訓,加快無疫區、無疫小區和動物疫病凈化場創建。
(六)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培育扶持獸醫社會化服務主體,拓展政府購買獸醫社會化服務內容,形成“主體多元、供給充足、服務專業、機制靈活”的獸醫社會化服務格局。鼓勵大型養殖企業、獸藥飼料生產流通企業、協會等市場主體,整合鄉村獸醫、動物防疫人員等資源,組建動物防疫服務團隊,向養殖場戶提供高質量的免疫、消毒、診療、用藥等專業化獸醫衛生服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嚴格工作標準,強化措施落實,確保防控成效。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及時合理安排人員,明確任務目標,做好任務分解,壓實各方責任。要切實加強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大力培育獸醫社會化服務主體,補充基層動物防疫力量。
(二)強化資金保障。經濟發展辦要確保強制免疫工作經費(包括疫苗采購、器械耗材、培訓、勞務、人員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提前準備春防工作所需疫苗、試劑、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員防護用品等物資。
(三)規范免疫行為。加強疫苗使用管理,建立發放、領用記錄,規范疫苗運輸、儲存和使用,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免疫工作開展前,要對防疫人員進行免疫技術培訓,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嚴防因操作不當造成動物疫病傳播和人員感染。免疫結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無害化處理工作。
(四)強化信息管理。產業發展中心要加強監督檢查,隨時跟蹤免疫進度及信息填報等情況,明確專人審核、報送相關防疫信息。春防工作啟動后,要通過“渝農牧”每天實時填報免疫信息,確因條件限制不能實時報送的,可在每周五中午前統一報送本周免疫數據;春防工作結束前一周,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要通過“渝農牧”統一填報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春防工作結束后,填寫春防相關情況調查表,及時形成春防總結報告,于2026年4月20日前報送至區動物疫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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