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36583173Q/2021-00018 | [ 發文字號 ] | 李市府發〔2021〕26號 |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李市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9 | [ 發布日期 ] | 2021-02-15 |
發布日期: 2021-02-15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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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李市鎮人民政府
關于開展道路貨運行業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
李市府發〔2021〕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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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去年冬季以來,全市已發生合川區“11·17”、沙坪壩區“12·27”、高新區“12·28”、渝中區“12·28”等貨車事故;開年以來,渝北、潼南1月15日又分別發生貨車側翻事故,各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傷。根據區安委辦《關于開展道路貨運行業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津安委辦發〔2021〕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開展道路貨運行業安全專項整治,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1月12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1月22日全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全面剖析道路貨運行業安全問題,突出抓好貨車生產、銷售、登記檢驗、維修及貨物裝卸、運輸等安全管理,強化生產與維修、源頭與路面、打擊與防范相結合,整治一批非法生產、銷售、維修等違法違規企業,查處一批主體責任不落實的裝載及運輸企業,打擊一批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的突出違法行為,震懾一批貨運企業法人代表及安全管理人員、貨運駕駛人,有效改善全鎮道路貨運安全狀況。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對象:貨車生產及銷售企業、維修企業、貨運裝載企業、運輸企業等;
(二)重點車型:渣土車、商品砼車、工程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礦石運輸車等重中型貨車;
(三)重點路段:礦山、渣場、物流場站、施工建設工地等涉貨通行路段;
(四)重點違法:非法生產銷售、非法改裝拼裝、超速、超載、疲勞駕駛、超額配載等重點違法。
三、工作部署
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為期6個月,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發動清理階段(2021年1月)。鎮道安辦成員單位明確職責任務,全面排查清理貨運車輛較集中的礦山、渣場、物流場站、施工建設、維修及運輸企業等,摸清底數、建立臺賬;要加強輿論宣傳,為行動開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重點整治階段(2021年2月至5月)。鎮道安辦成員單位要按照確定的工作目標、要求和進度,從貨運車輛的生產、銷售、使用、維修、維保、執法、宣傳等環節,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三)總結完善階段(2021年6月)。各單位要對照整治目標和工作要求,認真梳理專項整治情況,系統總結經驗做法,研究提出相關建議,建立健全貨運全管理效機制。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開展清理摸排和宣傳引導。
1.全面發動摸清底數。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全面排查清理礦山、施工建設工地、渣場、攪拌站、物流場站、生產銷售及維修企業等,摸清底數、建立臺賬;根據摸排情況,分析找準安全管理問題突出的單位、企業,列出問題負面清單,下發限期整改意見書,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
2.加強宣傳造勢引導。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院壩會、趕集日宣傳等形式,多層面、全方位宣傳專項整治目的、意義和措施。要設立舉報電話,發動社會監督,引導和鼓勵公眾對發現的機動車違規生產銷售、非法改裝、違規裝載等違法進行舉報;要曝光大案要案,及時公布違規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貨運企業名單。
(二)切實開展源頭隱患排查治理。
3.開展貨車維修企業從事非法改裝排查治理。李市市場監管所、李市派出所、李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李市應急辦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貨車維修企業從事非法改裝排查整治。一是突擊抽查維修企業重點貨車的維修記錄、零配件采購記錄,深入追查已維修車輛實際狀況,采集固定違法改裝的證據,嚴格依法查處。二是對發現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等違法行為的,由相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三是對未按規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的,發現存在非法拼裝改裝、承修報廢車等違法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構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堅決予以打擊。四是嚴禁道路貨運企業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規車輛。
(三)開展貨運裝載企業超限超載治理。
4.加強貨運裝載源頭治理。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各有關單位根據相應管轄范圍負責督促貨運裝載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貨物裝載工作制度,嚴格按照車輛核載質量裝載貨物,嚴禁超限超載裝載貨物,不得為非法改裝、無牌無證車輛裝載;按規定引導安裝稱重設備,確保車輛不超載出站。鎮規劃建設環保辦重點負責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攪拌站,應急辦重點負責礦山企業和維修企業。特別是針對建筑垃圾車、商品砼車、水泥罐車、礦石運輸車等事故高風險車輛,要切實督促各建筑企業、商品砼生產企業、礦石企業嚴格按照車輛核載質量裝載貨物。李市派出所、李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要加大對貨運物流企業常態化抽查,防止超限超載車輛出站出場。
(四)切實加強貨運企業源頭監管。
5.加強貨運企業安全監管。李市派出所、李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等部門要按照“逐企檢查、逐車見面、逐人警示”要求,督促企業在1個月內限期清零非法改裝、逾期未報廢、未檢驗和交通違法記錄未處理等隱患車輛,并將12噸以上的貨運車輛衛星定位終端接監控系統,落實24小時監控制度,對監控記錄的各類違法及時進行清理、處罰。
(五)強化道路運輸執法監管。
6.加強貨車“兩超一疲勞”執法查處。李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要嚴格管控進入高速公路貨運車輛,對于超載超限貨車,要引導到規定地方進行卸載,依托入口監測預警、服務區引導檢查、出口攔截查處“三道防線”,及時查處非法改裝、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一般道路,要依托治超站和交通檢查站,開展貨車超限超載聯合整治,嚴格落實“一超四罰”措施;要全面啟用固定和移動測速設備,嚴查貨車超速違法。要督促企業嚴格落實24小時監控制度和企業內部處罰制度,對監控發現超速、疲勞駕駛違法嚴格實施企業內部處罰;企業未落實內部處罰的,李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要按照《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對企業進行處罰;對存在多次超速、嚴重超速等情形的,李市交警隊要提取數據依法固證,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實施處罰。
7.加強貨車安全技術狀況查處。在治超站聯合整治時,要加強對車廂欄板、彈簧板、懸浮軸、可伸縮結構、外廓尺寸等貨車改裝情況的檢查,對非法改裝的要依法責令恢復原狀并依法處罰。能夠當場恢復的,當場監督整改到位;不能當場整改的,依法處罰后,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在辦理申領檢驗合格標志時重點審核;李市派出所、李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要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及時改正并依法處罰。
8.加強貨車肇事事故調查處理。鎮應急辦牽頭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事故的調查,做到事故必查、一案雙查、三責同追。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要對道路運輸企業和貨運源頭配載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駕駛員等開展調查,嚴格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領導,經鎮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道路貨運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王忠彬任組長,副鎮長周存榮任副組長,鎮安委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由韓燕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道路貨運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加強責任落實。要建立交通事故責任倒查機制,對發生死亡交通事故的,要調查車輛安全狀況,倒查生產、銷售、檢驗等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對肇事車輛存在非法改裝問題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企業和人員的法律責任。鎮安委會將進行明查暗訪,對貨車運輸安全問題突出的村(社區)、鎮屬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開展通報、約談、督辦、考核、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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