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36583173Q/2023-00003 | [ 發文字號 ] | 李市府發〔2023〕34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李市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7 | [ 發布日期 ] | 2023-05-04 |
發布日期: 2023-05-04 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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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機關各部門,鎮屬各單位:
現將《李市鎮季節性缺水供水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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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重慶市江津區李市鎮人民政府
? ? ? ? ? ? ? ? ? ? ? ? ? ?? 2023年4月17日
(此文件公開發布)
李市鎮季節性缺水供水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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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李市鎮各村(社區)的供水保障應急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鎮季節性缺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工協作;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管理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國家、重慶市及江津區有關供水安全的部門規章和文件。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李市鎮范圍內所有村(社區)因發生季節性缺水或突發性供水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指揮機構
成立李市鎮供水工作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鎮各村(社區)供水的應急工作。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應急和水利工作領導分別任副總指揮,鎮水利服務中心、應急辦、黨政辦、財政辦、衛健辦、城管大隊、民政辦、規劃建設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派出所、供電所、渝通自來水公司、龍吟水廠、鎮屬農村自來水廠和各村(社區)委員會為指揮部成員單位。下設辦公室在鎮水利服務中心,由鎮水利服務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相關季節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職責分工
1.李市鎮供水工作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各村(社區)供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鎮各村(社區)季節性缺水供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李市鎮供水工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鎮水利服務中心)
(1)起草全鎮農村供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鎮農村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村(社區)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應急加固、恢復重建或準備蓄水設備工作。
(4)負責全鎮水利工程調度,統一合理配置水源,充分發揮水利工程效益,嚴格執行水源保護,及時調處水事糾紛。
3.李市鎮供水工作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職責。
(1)鎮應急辦:負責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保障應急處理過程中交通調度順暢。
(2)鎮黨政辦: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及后勤保障工作。
(3)鎮財政辦:負責應急工作經費、設施修建費用及時安排和下撥;負責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4)鎮衛健辦:負責應急工作中的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水質監測和衛生保障。
(5)鎮市政辦:負責在突發性缺水發生時,根據發生的實際情況安排灑水車和消防車保證供水。
(6)鎮民政辦:負責統計核實受缺水影響的災情,協調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安排、救濟工作。
(7)鎮規劃建設環保辦:負責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
(8)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農業方面對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
(9)鎮派出所:負責維持應急工作治安秩序及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10)李市供電所:負責組織搶修供水工程的電力設施設備,保證供電。
(11)重慶市江津區渝通自來水有限公司:負責李市場鎮及擴網供水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編制場鎮及擴網供水工程應急預案,配合鎮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12)龍吟水廠:負責龍吟村供水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編制水廠供水應急預案,配合鎮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各村(社區)對本轄區內的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負總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高效開展工作。按照“產權歸屬明晰,管理主體到位,責權利相統一,工程秩序利用”的要求,加強本轄區飲水工程的管理。
三、缺水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二級。
(一)全鎮應急預案: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區水利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社區)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鎮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1.李市鎮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村(社區)要在鎮政府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缺水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鎮上應急預案啟動,村(社區)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季節性缺水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李市鎮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2.李市鎮供水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指導村(社區)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3.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區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三)應急處理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異地調水,消防、灑水車送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與送水預案
(一)針對少數偏遠吊腳戶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需安排備用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缺水問題。
(二)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三)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四)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五)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六)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李市鎮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缺水情況,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季節性飲水不安全時,李市鎮供水應急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鎮機關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鎮干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李市鎮供水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
1.李市鎮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2.各村(社區)應安排專人或相關水廠預先備足物料儲備,以及時修復發生斷裂管網。應準備消毒、防疫工具、貯水等物品以備解決因水源出現或可能出現污染影響缺水問題。
(四)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李市鎮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九、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李市鎮供水應急指揮部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附則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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