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09467935F/2021-00017 | [ 發文字號 ] | 雙福街道辦發〔2020〕202號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雙福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16 | [ 發布日期 ] | 2020-12-22 |
發布日期: 2020-12-22 17:15:00
各社區,各相關部門:
根據渝津防發〔2020〕13號《重慶市江津區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區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街道實際,特制訂《雙福街道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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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雙福街道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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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渝津防發〔2020〕13號《重慶市江津區消防安全委員會 關于印發全區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扎實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杜絕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發生,雙福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定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集中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工作要求,認真貫徹上級文件指示精神,切實增強安全生產重要認識,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照市、區統一部署,全面安排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加強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全面開展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大排查
街道安委會成員單位及街道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醫院、學校、網吧、大型商業綜合體、酒店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規動火動焊、私拉亂接電線、占堵疏散通道、損壞消防設施等問題,落實嚴防嚴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社區要配合行業主管部門開展重點場所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動,督促各企業主動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有效防范措施。
(二)加強重要節點消防安全防范
在元旦、春節、元宵節、江津兩會前后等重要節點,各社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對節慶活動和商圈、倉儲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責任單位落實防范措施。
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要分時段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指導,加強值班值守,在重點場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護,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
(三)開展工業企業、群租房、“多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各社區以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對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群租房、“多合一”場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整治違章搭建、違規操作、違規住人、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員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問題。對存在嚴重隱患問題的,依法給予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等行政處罰和采取臨時查封等措施。
(四)推進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
冬春期間,各社區要組織高層住宅管理使用單位開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設施檢測維護,檢測發現的問題要逐項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全面解決消火栓供水問題。
(五)保障消防生命通道暢通
各社區加強排查消防通道未劃線公共區域,對已實施消防通道劃線地區強化巡查,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全面禁止各類違章搭建、違規停放等占用消防通道問題出現。
(六)加強“小火亡人”火災防控
各社區、雙福派出所,要以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居民住宅樓等為重點,持續開展以“三清三查”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檢查活動,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要加強臨街商鋪夾層違規住人排查整治,整治一批突出火災隱患、清退一批違規住宿人員、處理一批違法違規業主。
要發動基層網格員、消防志愿者、社區消防宣傳大使等,對社區居民加強消防安全入戶宣傳,上門指導幫助查找消除火災隱患,宣講安全用火用電、逃生自救等常識。各行業主管部門、物業管理單位要組織一次疏散演練,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七)開展小區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
各社區要全面排查轄區各小區“飛線通電”違規行為,督促各小區開展電動車違規占用消防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處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杜絕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充電現象發生。
(八)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利用“119”消防宣傳月活動,圍繞“關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題,在元旦、春節、元宵等重大節日期間策劃組織有針對性的主題宣傳活動。街道應急管理辦、各社區要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培訓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社區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群。要督促企業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要推出適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訓內容,加強線上消防培訓。
三、實施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2020年11月25日前)。各社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分別制發方案、召開會議、明確職責、細化措施,廣泛發動、部署到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社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力度,從嚴從實從細。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社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組織檢查考評,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災防控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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