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4-09 11:20:00 大 中 小
重慶市江津區塘河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2026年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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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有關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承擔法制宣傳工作。
(2)按有關規定承擔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文化旅游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畜牧獸醫)、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衛生健康、社會事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事務性工作。
(3)負責日常執法檢查中信息上傳、推送工作。
(4)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專項執法等工作。
(5)協助處理各類突發性和應急性事件。
(6)協助開展基層治理、網格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7)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我單位為二級預算單位,無下屬單位。
二、部門(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6年年初預算總收入62.54萬元,總支出62.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支安排62.5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支安排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收支安排0萬元,其他收入收支安排0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3.68萬元,增長6.25%,其中:一般公共財政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3.6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預算增加。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6年年初預算數62.54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2.5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2026年年初預算收入較去年增加3.68萬元,主要是基本收入增加3.68萬元,項目收入較2025年無變化。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6年年初預算數62.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8.9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6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1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77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3.6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68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62.54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62.54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3.68萬元,增長6.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支安排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2.5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2.54萬元,比2025年增加3.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2.54萬元,比2025年增加3.68萬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數調整,人員社保繳納方面的預算收支安排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重慶市江津區塘河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重慶市江津區塘河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6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三公經費主要預算在政府本級。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7.65萬元,主要用于公用經費預算支出。公用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2026年部門(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主要由政府本級預算。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公務車在政府本級統一管理。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張茂林???聯系方式:023-4734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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