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36556597C/2022-00004 | [ 發文字號 ] | 吳灘府發〔2022〕12號 |
| [ 主題分類 ] | 綜合政務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吳灘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2 | [ 發布日期 ] | 2022-03-24 |
發布日期: 2022-03-24 15:23:49
吳灘府發〔2022〕12號
重慶市江津區吳灘鎮人民政府
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員會、鎮域有關部門:
現將《吳灘鎮2022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實施。
重慶市江津區吳灘鎮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吳灘鎮2022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為切實開展2022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以下簡稱春防行動),有效防控動物疫病發生和流行,根據《動物防疫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2022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渝農辦發〔2022〕3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聚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新任務、新要求,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于“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養殖者承擔第一責任,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緊密圍繞“防風險、保安全、促發展”目標任務,堅持預防為主方針,通過春季防控行動,全面落實動物疫病綜合防控措施,確保動物免疫密度和質量,切實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
二、工作目標
(一)強制免疫目標。對轄區飼養的動物做到應免盡免,確保免疫密度。
(二)疫情普查目標。借防疫時期對轄區的畜禽養殖戶飼養的畜禽進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底數。
(三)消毒驅蟲目標。對轄區畜禽圈舍進行全面消毒,并加強畜禽驅蟲的指導。
(四)防疫監管目標。做好畜禽養殖場(戶)監督檢查。
三、時間安排
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時間為3月5日-4月2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其中,3月5日-3月15日為組織發動準備階段,3月16日-4月16日為集中免疫階段,4月17日-20日為查漏補免和總結階段。各村(居)務必遵照鎮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方案的工作布置,結合本村(居)畜禽養殖數量、防疫人員工作量等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時間,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工作內容
(一)強化防疫宣傳。春防行動中,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方式,強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重慶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重慶市突發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和《2022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等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著力突出養殖業主動物防疫主體責任宣傳,做到宣傳到場、到戶、到人。
(二)落實畜禽免疫。全鎮所有畜禽養殖場(戶)應對國家要求強制免疫的,做到應免盡免。同時,要做好畜禽標識佩戴、農村散養戶《動物免疫證明》填發和規模場《畜禽養殖場養殖檔案》建立,農服中心建立《防疫檔案》等工作。并結合動物疫病防控實際情況,指導開展免疫。
(三)加強防疫監管。春防行動期間,獸醫工作人員及防疫人員要對所有養殖場(戶)集中開展一輪全面監督檢查。督促養殖業主落實免疫、養殖檔案的建立、定期消毒、動物調運備案、調運動物落地隔離觀察、疫情報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法定義務和主體責任。
(四)開展動物普查。結合此次春季防疫行動,采取臨床檢查和調查詢問等方式,防疫人員及村居干部對轄區內的畜禽養殖場(戶)開展一次拉網式的疫情普查。普查數據要以村(社)為單位及時統計歸檔保存。
(五)開展消毒滅源和驅蟲指導。組織對農村散養畜禽圈舍進行一次集中消毒滅源和驅蟲保健指導服務,監督中小養殖場和大型養殖場規范、科學、有效落實定期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減少病源污染。要嚴格落實強制免疫操作各環節的消毒措施,包括對免疫部位、免疫器械及進出養殖場(戶)防疫人員的消毒,加強防疫人員自身防護,防止帶毒傳播和人員感染。
(六)深入推進獸醫工作“三項制度”。要堅持問題導向,繼續深入推行獸醫工作“三項制度”。
(七)狠抓狂犬病防控工作。各村(居)必須高度重視狂犬病防制工作,克服僥幸心理,加強對狂犬病危害及防制工作的宣傳。按照《傳染病防制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部門分工,派出所負責養犬的審批與違章養犬的處理,捕殺狂犬、野犬;外包服務公司負責犬類的狂犬疫苗注射,發放免疫證,建立免疫檔案;衛生院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病人搶救治療,人類狂犬病疫情監測工作;村(居)負責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村(居)、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全面完成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任務。一是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以村社為單元細化各項防控任務和進度。二是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周密安排部署。三是派專人協助農服中心做好防控工作帶隊等,確保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有力推進。
(二)強化落實責任
鎮政府與各村(居)簽訂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及畜產品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農服中心與各養殖場業主、獸藥飼料經營者等分別簽訂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及畜產品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由各村社牽頭組織、農服中心協助配合、獸醫防疫人員和養殖場業主及相關經營者共同實施的綜合防控行動機制,確保防控行動順利推進和按時完成各項工作目標。
(三)強化督查與考核
春防行動中,鎮農服中心將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村社督促檢查,對措施不力、工作懈怠,未完成目標任務或發生動物重大疫情的,將啟動必要的問責程序。
(四)強化信息上報
按照區畜牧獸醫發展中心的要求,由鎮農服中心李大英同志負責免疫相關信息收集、統計和報送工作,要及時登錄市動監110指揮平臺《動物防疫監管系統》錄入動物免疫、生產、消毒、疫情普查、無害化處理等相關信息,每周錄入一次。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免疫實行周報告制度,每周四下午6點鐘以前報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進展情況周報表。在4月20日前各防疫員必須將動物防疫檔案表加蓋村(居)公章簽字后交農服中心申報點辦公室,以便統計上報鎮及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
抄送:區畜牧獸醫發展中心,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
吳灘鎮黨政辦公室2022年3月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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