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30 15:35:51 大 中 小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財政局等6部門《關于加強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渝財農〔2022〕73號)文件有關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下簡稱“銜接資金”)規定,結合永興鎮等鎮關于調整部分銜接資金項目的來函需求,以及我區實際工作情況,經研究,并按程序審核,現對2022年部分銜接資金項目進行調整,并就收回資金再做安排,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調整
(一)取消資金項目1個,收回資金45.03萬元(詳見附件1第1項)。
(二)收回結余資金項目2個,共收回結余資金23.55萬元(詳見附件1第2-3項)。
(三)調整資金來源項目36個,不涉及收回資金(詳見附件2)。
(四)調整項目建設任務、利益聯結機制、績效目標等內容項目16個,調整后收回資金265.465萬元(詳見附件3)。
二、調整收回資金再安排
將收回的補助資金68.58萬元、調整后結余的項目補助資金265.465萬元,以及市財政局《關于下達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財力補助的通知》(渝財預〔2022〕56號)新增下達的資金19萬元,合并下達項目計劃15個(詳見附件4),涉及補助資金353.045萬元。
三、資金項目管理
接此通知后,請按照《關于加強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農辦〔2021〕31號)要求,落實好銜接資金項目的公告公示,及時將項目計劃進行鎮務公開和村務公開,讓群眾知情知曉。建設內容有調整的項目和新下達項目需于10天內報送實施方案至區鄉村振興局備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項目實施和資金未端支付。同時,繼續按照《重慶市江津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津財農〔2022〕46號)要求,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切實做到專款專用,并加強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做好資金項目管理,努力提高資金效益。
附件:1.江津區2022年收回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明細表
2.江津區2022年部分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資金來源調整對照表
3.江津區2022年部分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調整對照表
4.江津區2022年第五批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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