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626989947/2021-00004 | [ 發文字號 ] | 先鋒府發〔2021〕17號 |
| [ 主題分類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先鋒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7 | [ 發布日期 ] | 2021-02-25 |
發布日期: 2021-02-25 09:54:27
重慶市江津區先鋒鎮人民政府
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先鋒派出所、先鋒市場監管所:
為加強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推動超標電動自行車淘汰工作,確保2021年安全生產工作良好開局,結合《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公安局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渝市監發〔2019〕35號)和我鎮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決定在全鎮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實施電動自行車新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為契機,構建“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電動自行車管理體系,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維修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督,著力解決“超標電動自行車”突出問題,持續治理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人民
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先鋒鎮成立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鎮長曾祥敏擔任組長,分管安全領導代真華擔任副組長,鎮道安辦、先鋒派出所、先鋒市場監管所為成員,負責協調指揮專項整治期間各項工作。設辦公室在鎮道安辦,由道安辦主任王洪任辦公室主任,道安辦工作人員顏政負責日常工作。
三、整治時間
2021年1月22日-2021年4月15日。
四、工作措施
(一)緊盯源頭,嚴格準入
1.加強生產、銷售管理。先鋒市場監管所要嚴把銷售源頭關,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生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行為,確保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新國標的要求。
2.加強登記備案管理。在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時,要按照新國標認真查驗CCC認證證書、腳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銷售發票等信息,按規定登記上牌。
3.加強維修管理。鎮道安辦、先鋒派出所、先鋒市場監管所要加大非機動車維修行業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維修行業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和銷售涉嫌盜搶電動自行車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聯動執法,嚴厲查處
鎮道安辦牽頭,持續開展本轄區電動自行車違法查處。對轄區銷售電動自行車的企業開展摸排,對違規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行為清理整頓,嚴厲查處違法銷售行為,曝光違法案件。加強路面執法管控,針對電動自行車未登記、未懸掛號牌或超標電動車未懸掛臨時信息牌、違法載人、闖紅燈、逆行、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形成持續高壓打擊態勢。要充分發揮6支力量作用,組織開展好集中執法管控,其中鎮道安辦、先鋒派出所,每周開展不少于1次電動自行車集中整治,每月集中聯合整治時間不少于2次。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加大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上牌、安全駕駛等方面宣傳引導力度,各部門、村(居)負責本轄區宣傳工作,先鋒派出所、鎮道安辦加大“超標電動自行車”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違法亂象曝光力度,對電動自行車上牌標準、上牌流程、上路行駛法律法規、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和依據等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廣大群眾安全守法意識,自覺抵制購買、棄用“超標”和拼改裝電動自行車。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單位部門、村(居)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謀劃,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推動整治工作持續深入開展。
(二)建立長效機制
各單位部門、村(居)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建立聯合檢查處理機制,形成對電動自行車銷售、登記、使用等環節的全過程監管。對銷售監管、質量監督抽查、車輛注冊登記、路面執法、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等工作中發現的違法線索,要及時通報有管轄權的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調查處理,實現對違法行為的跨部門聯動打擊。鎮道安辦要定期組織聯席會議,通報相關情況,做好分析研判和工作安排。
(三)規范執法行為
各單位在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時,要堅持文明、公正執法,講究方式方法,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以法釋理,以理服人,確保社會穩定、道路暢通安全。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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