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04 14:50:38 大 中 小
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幫扶政策明白紙
一、增收類
1.到戶產業獎補。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的監測對象,發展主導產業(種植業、養殖業等產業)的,給予每戶種苗(仔)實物或資金補助,每戶每年所得到戶獎補資金不超過3000元(“兩類群體”為5000元)。具體實施方案由各有關鎮街自行制定。
2.消費幫扶。動員社會各界力量購買或幫助銷售監測對象的農特產品,幫助其增收。
(二)就業幫扶
1.就業創業補貼。對穩定就業3個月及以上的、靈活就業或創業且全年(計算周期為上年度10月1日—當年9月30日)就業創業收入超過8000元的“兩類群體”,由當事人提供有效憑證,經鎮村審核后,給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就業創業補貼。
2.就業培訓。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家庭成員中符合企業用工條件的勞動力或半勞動力,參加市級基地校培訓的可享受40元/人/天的誤工補貼。
3.就業幫扶車間就業。就業幫扶車間近3個月在崗人數達到10人及以上(不含法人代表),吸納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就業不低于在崗人數的30%。
4.外出務工跨區域交通補助。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當年度在市內區外或市外就業的,能提供報銷憑證的,按外出務工乘坐火車硬座、高鐵(動車)二等座和省際(縣際)班車客運的往返票據據實補助;對無法提供報銷憑證的脫貧人口,按區(縣)外市內就業50元、到市外就業200元的標準給予定額補助(含往返費用),每年僅可享受一次。
5.一次性創業補助。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3年以下,帶動就業3人以上(不含本人),可申請8000元/戶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助。
6.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在戶籍所在區(縣)以外區域實現單位就業、自主創業,且連續穩定就業3個月及以上并仍處于就業狀態的,按山東省就業800元/人、其余區域就業500元/人給予補貼。每人只享受一次補貼,不重復享受。
7.交通食宿補貼。參加人力社保部門組織的技能培訓并符合培訓補貼的脫貧人口,按培訓天數每天100元/人標準給予交通食宿補貼,每人一年限一次,并實行實名管理。
(三)金融幫扶
1.小額信貸。家庭成員在18-65周歲的勞動力且有發展產業意愿的家庭,可享受免擔保免抵押貸款。貸款在5萬元及以下的,享受財政貼息;個別有需要且有還款能力,可根據情況追加貸款不超過10萬元,5萬元以上貸款部分不享受財政貼息。
2.富民貸。持續穩定經營的農戶(含脫貧對象和監測對象),以戶為單位發放貸款;單戶貸款額度起點為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25年12月31日;貸款利率執行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3.渝快助農貸。持續穩定經營的農戶(含脫貧對象和監測對象),以戶為單位發放貸款;單戶貸款額度起點為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25年10月30日;貸款利率執行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四)公益性崗位幫扶
對象范圍:優先安置家中有弱(半)勞力和無法外出、無業可就的家庭成員。通常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補貼金額根據區縣政策和崗位種類確定,其中人社部門開發的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500元/月,鄉村振興部門開發的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300元/月(僅限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從2024年8月起,500元/月)。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對聘用期滿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人員,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重新計算。
二、兩不愁三保障類
(一)住房安全保障
1.危房改造。C級補助政策標準平均0.75萬元/戶。D級和無房戶補助政策標準3.5萬元/戶。
2.因災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C級補助政策標準平均0.75萬元/戶。D級和無房戶補助政策標準3.5萬元/戶。
(二)飲水安全保障
1.飲水設施的維修、養護。鎮街、村社區組織供水單位負責日常維修養護;受損嚴重的通過農村供水維修養護工程維修。
2.應急送水。根據應急預案,對受旱災等飲水嚴重短缺對象開展應急送水。
(三)健康幫扶
1.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資助。監測對象參加一檔資助70%、參加二檔按照一檔個人繳費標準的100%資助。
2.大病保險。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不設封頂線。
3.醫療救助。監測對象患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的自付門診費用按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進行救助;住院醫療費用經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后,屬于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的自付費用,按60%的比例給予救助。市內醫療救助通過醫保系統“一站式”自動結算。
4.“渝快保”資助參保。監測對象購買“渝快保”資助69元/人。
5.其他。①惠民濟困保: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部分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在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在醫保系統“一站式”結算后,醫保目錄外自費費用全年累計達到3000元以上的,按比例分段賠付。②“一事一議”特殊醫療救助。③紅十字會救助④家庭醫生簽約:轄區內常年在家且有簽約意愿的監測對象,家庭簽約服務全覆蓋。⑤先診療后付費:在縣域內住院,入院時不需繳納住院押金,只需要在出院時支付醫保報銷后的自付醫療費用。
(四)義務教育保障
1.送教上門。5-16歲的適齡兒童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校接受接受義務教育,經縣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認定具備學習能力的,由教育部門安排教師定期到學生家中開展教學輔導,每周1次,1次不少于2個課時,一年不少于80個課時。
2.困難學生生活補助。①學前教育階段免保教費、生活費。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兩免一補”:義務教育免雜費、免教科書費,補生活費:寄宿學生,小學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發放到學生銀行卡;非寄宿學生,脫貧不穩定戶提供免費午餐,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小學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五)其他教育幫扶
1.高中教育階段免除學費、國家助學金、免教科書費。高中教育免學費、免教科書費,每年享受3000元國家助學金,發放學生銀行卡。
2.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國家助學金、免住宿費、免教科書費。中職教育免學費(除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外)、免住宿費、免教科書費,一二年級學生每年享受3000元國家助學金,發放學生銀行卡。
3.大學生學費資助。新入學大學生不再享受學費資助政策,正在享受期間的持續享受至畢業。
4.國家助學貸款。本專科學生年貸款最高不超過16000元,研究生不超過20000元。
5.中高職雨露計劃。每生每學期1500元,發放學生銀行卡。
三、兜底保障類
(一)綜合保障
1.低保。即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認定條件的,現農村低保差額救助標準為600元/人月。
?? 2.特困供養。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和未成年人,現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標準為955元/人月。
? ? 3.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即符合孤兒認定條件、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條件的,現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補助標準1405元/人月。
4.優撫對象。包括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
5.計生特扶、計生獎扶及手術并發癥對象。計生特扶: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家庭,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12960元/人/年,獨生子女殘疾家庭扶助金10320元/人/年。計生獎扶:向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父母發放獎勵扶助金,向獨生子和雙女戶父母按照1080元/人/年發放扶助金,向獨生女家庭父母按1560元/人/年發放扶助金。手術并發癥對象:對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對象發放扶助金和基本治療費,扶助金3120元/人/年,治療費800元/人/年。
6.臨時救助。具有本區戶籍或實際居住生活在本區境內的居民,因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均可申請臨時救助。根據不同困難類型、困難程度和自救能力,按臨時救助政策標準實行救助。
7.殘疾人補貼。①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即在冊低保對象中的殘疾人,補貼標準為80元/人月;②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即一、二級重度殘疾人,補貼標準為一級90元/人月、二級80元/人月。殘疾人兩項補貼還須與九項政策相銜接。
四、基礎設施類
1.地質災害“金土工程”搬遷避讓。搬遷避讓對象為因地質災害造成房屋損毀的群眾和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確定搬遷的地質災害點群眾按照市級補助標準為15000元/人。
2.飲水設施改造提升。飲水設施覆蓋不全或亟待提升的,居民可向所屬地鎮街提出建設需求,鎮街組織專家論證符合建設條件的,可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納入農村供水保障工程項目庫,落實資金來源后實施。
3.改廁。補助對象為戶籍在江津區目前實際有人居住的農村散居住戶且廁所未達到無害化衛生廁所標準的農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農村改廁補助范圍:2021年以來已享受過農村改廁財政補助資金的;農民實際居住的農村住房其廁所已達到無害化衛生廁所標準的;已納入征地拆遷范圍即將被拆遷的;常年外出不在家、多年無人居住的)。補貼標準為新建農村三格式戶廁補助1750元/戶。
4.用電。低保戶每月每戶補貼10度電電費。
重慶市江津區農業農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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