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4-07 16:15:00 大 中 小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江津區油溪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我鎮”)是基層國家行政機關,行使本行政區域的相關行政職能職責,主要有:一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人民政府關于鎮街工作方面的決定,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二是負責轄區內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發動轄區單位和群眾保護環境;三是動員和領導居民及各單位、各部門開展村社區建設工作,制定并實施村社區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四是指導村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協調解決行政事務、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問題;五是負責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六是負責轄區內普法教育工作,維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七是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的指導、監督;八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綜治、信訪、維穩等工作;九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人口和生育工作;十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企業服務、在地統計工作;十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人員就業、社保、退管等社會保障工作;十二是協助武裝部門做好國防動員、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工作;十三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風、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遷、搶險救災、重大動物疫情防控等工作;十四是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我鎮設置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黨的建設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民生服務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6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3,811.66萬元,支出總計3,811.66萬元。
(二)收入預算
2026年年初預算數3,811.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64.3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547.27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797.71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250.4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增加547.27萬元。
(三)支出預算
2026年年初預算數3,811.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594.4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93.7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0.1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38.55萬元,農林水支出301.5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30.21萬元,預備費53.0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20.0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7.00萬元,教育支出2.00萬元,國防支出0.5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50萬元。支出較上年增加797.7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41萬元,項目支出增加769.3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3,811.66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3,811.66萬元。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264.3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64.39萬元,比2025年增加250.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3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5年增加28.41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人數增加,人員經費相應增加。項目支出1,370.00萬元,主要用于民生實事、場鎮基礎設施管理維護、環境衛生整治等重點工作和提取預備費,比2025年增加222.03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測算財力和保民生要求,增加城市危舊房改造工程項目等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47.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547.27萬元,主要用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峽水庫庫區基金支出。比2025年增加547.27萬元,主要原因是該收入為2025年上級年中追加油溪鎮丹鳳社區桂花居民小組地塊土地出讓收入資金,結轉在2026年度列收列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6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總體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11.17萬元,比2025年減少0.16萬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過“苦日子”要求,進一步管控公務接待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
(二)“三公”經費分項情況說明
202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0.00萬元,與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2026年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2.17萬元,比2025年減少0.16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過“苦日子”要求,精簡接待事項,壓縮公務接待費支出;
202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9.00萬元,與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過“苦日子”要求,嚴控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2026年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0.00萬元,與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無公務用車購置費。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68.78萬元,比上年增加0.46萬元,主要原因為機關新進人員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43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4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5.43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4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370.0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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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楊蕓蕓;聯系方式:023-478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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