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4-07 16:25:00 大 中 小
一、單位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油溪鎮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為油溪鎮政府所屬正科級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承擔新時代文明實踐相關服務工作。承擔社會工作、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等服務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6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219.08萬元,支出總計219.08萬元。
(二)收入預算
2026年年初預算數219.0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19.0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2.92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2.92萬元。
(三)支出預算
2026年年初預算數219.08萬元,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61.9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5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7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81萬元,支出較上年增加12.9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42萬元,項目支出減少5.5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219.08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219.08萬元。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9.0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9.08萬元,比2025年增加12.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5年增加18.42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人數增加,人員經費相應增長。項目支出2.00萬元,主要用于群眾文化和文物保護等重點工作,比2025年減少5.50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測算財力,減少群眾文化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6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總體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0.32萬元,比2025年增加0.02萬元,增長6.67%,主要原因是2026年編制公務接待費預算時,油溪鎮部門整體公務接待費預算總額較2025年下降2.00%,為便于公務接待費的管理,所屬各單位公務接待費預算按職工人數平均分攤計算,由于該單位職工人數增加,導致分攤的公務接待費預算增長。
(二)“三公”經費分項情況說明
202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0.00萬元,與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2026年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0.32萬元,比2025年增加0.0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編制公務接待費預算時,油溪鎮部門整體公務接待費預算總額較2025年下降2.00%,為便于公務接待費的管理,所屬各單位公務接待費預算按職工人數平均分攤計算,由于該單位職工人數增加,導致分攤的公務接待費預算增長;
202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0.00萬元,與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026年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0.00萬元,與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無公務用車購置費。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本單位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6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6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6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64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0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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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楊蕓蕓;聯系方式:023-478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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