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62692154A/2021-00013 | [ 發文字號 ] | 支坪府發〔2021〕93號 |
| [ 主題分類 ] | 綜合政務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支坪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4 | [ 發布日期 ] | 2021-10-21 |
發布日期: 2021-10-21 15:15:00
各村(社區):
??現將《支坪鎮鄉村治理積分制推廣運用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重慶市江津區支坪鎮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4日
支坪鎮鄉村治理積分制推廣運用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鄉村治理的重要論述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鄉村治理的決策部署和全國鄉村治理推廣運用積分制視頻會議精神,根據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江津區鄉村治理積分制推廣運用實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委農辦〔2020〕2號)要求,進一步推進支坪鎮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夯實鄉村振興基層基礎,結合支坪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對象范圍
轄區6個涉農社區和2個行政村全面推行鄉村治理積分制。積分制工作由各村(社區)具體組織實施,實施單位各村(居)民小組,積分對象以戶為單位。
二、積分內容
結合《重慶市江津區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重點舉措》(江津委鄉振組〔2020〕3號)和《江津區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范工作方案》(江津委鄉振組辦〔2020〕2號)重點工作,圍繞轄區人居環境整治、鄉風文明、村民自治等內容開展積分,積分具體內容可參考積分制分值參考標準(附件1)。
三、方法步驟
(一)制定積分評價標準
結合實際,分別制定積分評價標準,設置的評分標準要清單化、事項化、可量化,便于評價。積分的主要內容、評分標準、運行程序等方面要廣泛征求居民意見和建議,通過民主討論決定納入積分的事項、范圍、分值。積分評價標準于2021年2月25日前報政府備案。
(二)建立積分管理臺賬
1.積分評定。以居民小組為單位組建積分評定工作組,并設立1名積分管理員,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民主評議,開展積分評定工作,具體評議次數由各社區自行確定。
2.公示公布。公示地點因地制宜,可在便民服務中心公示欄、居民小組人員集中區域,或通過趕場日在人員密集區域將積分臺賬進行公示,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積分情況,接受廣大居民監督,有條件的可結合實際公示到戶。
3.建立臺賬。以戶為單位建立積分臺賬。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開展積分數據收集、匯總及分析。積極探索積分制管理平臺建設,開展積分管理和公示等,促進積分管理精準化、精細化、即時化。
(三)加強積分結果運用
1.正向激勵。將積分與評優推先相結合,實行以榮譽激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激勵機制。
(1)榮譽激勵。根據積分,定期評選一定數量的“文明戶”,積極開展“五星文明戶”“清潔戶”“好媳婦”“好婆婆”等評選,授予流動紅旗,并采取廣播通報等多種方式進行表揚,增強群眾榮譽感。結合支部主題黨日、居民代表會議等開展積分交流活動,組織積分較高的群眾分享積分心得、講述積分故事,進一步提高群眾參與熱情。
(2)物質獎勵。結合自身實際,可選擇轄區內商店超市等市場經營主體作為積分兌換點,或自行采購商品建立“積分超市”。積分兌換物品由各社區自行確定,一般為香皂、垃圾桶、毛巾等日常生活物品。原則上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積分兌換活動,兌換獎品后扣除相應積分,但累計積分不清零。每年年終,各社區可就當年居民累計積分設置一定名額進行獎勵,激發居民參與積分評比的積極性。
2.反面教育。以批評教育為主,對積分較低的家庭,將其積分情況進行通報或灰榜曝光,并針對性開展其行為習慣、道德修養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引導。
四、經費保障
積分制工作經費采取財政補助、集體支持、社會捐贈等方式籌措資金,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機制。可整合服務群眾專項經費、集體經濟收入等經費開展積分制工作,按每年每戶不少于10元經費給予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指導。鎮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指導各社區因地施策制定積分評分標準,建立積分臺賬,做好積分登記、清算、資料歸檔、經費管理使用等工作;在檢查評分時要實事求是、體現差距,杜絕平均主義,切實增強群眾參與鄉村治理的內生動力。
(二)加強督促檢查考核。鄉村治理積分制推廣運用工作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手段,是強化村民自治,改善人居環境,建設美麗鄉村必要措施,鎮政府2021年度將鄉村治理積分制推廣運用工作納入村居年終綜合考核。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社區要不斷加強工作創新,全面總結在鄉村治理積分制推廣運用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報送相關資料。
???附件:1.積分制分值參考標準
?????????2.XX年支坪鎮XX社區居民積分臺賬
附件1
積分制分值參考標準
(僅供參考,可自行增減)
一、基礎評分
(一)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無違反村規民約、違法亂紀的行為發生,1分;
(二)不搞封建迷信,不參加非法宗教活動,無參與涉黑涉惡、非法信訪等行為,1分;
(三)無違背社會公德,如不贍養老人、不遵守公共秩序等行為,1分;
(四)團結鄰里,樂于助人,無鄰里糾紛和吵架斗毆現象,1分;
(五)無婚喪大操大辦,鋪張浪費等行為,1分;
(六)院壩散落垃圾及時清理,生產生活垃圾分類有序,畜禽養殖方式和圈棚規范有序,1分;
(七)房前屋后無其他雜物,無污水橫流,無亂搭亂建,無不規范的標語及垃圾廣告,1分;
(八)柴禾糧菜、農具定點堆放有序,1分;
(九)室內、廚房干凈整潔,家具、廚具、生活用品、物件等擺放整齊有序,1分;
(十)有衛生廁所,廁所整體結構完整,廁屋內清潔衛生,無糞便暴露,對環境不造成污染,定期清理,不得有蠅蛆和濃烈臭味,1分。
二、加分項
(一)積極參與幫助貧困戶打掃衛生、清理村莊垃圾、移風易俗宣傳、宣傳黨的政策制度、脫貧攻堅政策、鄉風文明等志愿服務活動,并具有一定時長(時長不低于1小時),每次1分;
(二)積極參加社會活動,鎮級每次1分、區級每次2分、市級以上每次3分;
(三)有見義勇為事跡的,按照感動“江津十大人物”“重慶好人”“中國好人”等評選活動,評選出的“孝老愛親”“敬業奉獻”“自強不息”“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等(以新聞報道、文件等資料為準),加3分;
(四)獲評鎮級榮譽,加1分;獲評區級“文明家庭”“星級文明戶”“美麗家園”等榮譽2分;獲評市級榮譽,加3分、獲評全國級榮譽,加4分;
(五)其他加分事項。
三、扣分項
(一)不服從社區兩委管理,發生違反村規民約行為一次扣1分;
(二)故意破壞公共設施的,發現一次扣1分;
(三)家庭成員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現一次扣2分;
(四)發生不履行贍養、撫養義務的,發現一次扣2分;
(五)其他扣分事項。
附件2
XX年支坪鎮XX村(社區)村(居)民積分臺賬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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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組別 |
戶主名 |
積分 情況 |
月度積分 |
累計積分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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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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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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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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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換消減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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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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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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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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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換消減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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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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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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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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