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398349946/2021-00055 | [ 發文字號 ] | 中山府發〔2020〕19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中山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0-01-30 | [ 發布日期 ] | 2020-01-30 |
發布日期: 2020-01-30 09:00:00
各村(居)民委員會,鎮機關各部門,鎮屬各單位:
《重慶市江津區中山鎮糧食應急供給預案》已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慶市江津區中山鎮糧食應急供給預案
重慶市江津區中山鎮人民政府 ???
2020年1月30日??????
附件
江津區中山鎮糧食應急供給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應對中山鎮各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重大疫情和嚴重自然災害引起的糧食市場供求異常波動,確保糧食市場供應,保持糧食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重慶市糧食應急預案》《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重慶市江津區突發公共事件生產生活物資應急保供儲備實施方案》《重慶市江津區糧食應急供給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科學監測、預防為主,反應及時、處置果斷、整合資源、信息共享。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區域內發生糧食供應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鎮政府設立江津區中山鎮糧食應急供應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
由鎮分管領導任指揮長,鎮經濟辦主任擔任副指揮長,鎮黨政辦、應急辦、經濟辦、宣傳辦、財政辦、民政和社會事務辦、規劃建設環保辦、市政消防大隊、農業服務中心、鎮派出所、鎮市場監管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濟辦,由經濟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
傳達貫徹執行國務院、市政府、區政府有關指示、命令和要求;組織、協調、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2.2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收集、綜合分析信息;貫徹落實糧食應急供應重大決策的實施,指導協調有關單位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預案的宣傳和演練活動,完成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成員單位
鎮黨政辦:發揮統籌樞紐作用,負責統籌協調一般、較大糧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協調重大、特別重大糧食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傳達區指揮部、鎮指揮部指令,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相關信息;組織應急救濟款和救濟物資的發放工作。
鎮經濟辦:負責糧食市場的調控和供應工作,開展對糧食市場的監測和預警分析,指定糧食應急加工、供應企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糧食的采購、調撥、加工、運輸和供應,及時提出動用鎮級儲備糧的建議并組織實施,完善應急糧食供應網絡,加強糧食應急設施建設,開展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
鎮宣傳辦:負責相關信息發布工作。
鎮派出所: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協助做好應急糧食的運輸,防止因糧食供應緊張引發群體性治安事件和社會騷亂,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打擊擾亂糧食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建立糧食綠色運輸通道。
鎮財政辦:負責安排糧食應急工作所需經費,并及時撥付到位。
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掌握糧食生產及市場供需情況,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糧食產量,維護糧食產量的穩定。
鎮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糧食監管,依法查處短斤少兩等計量欺詐違法行為;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對糧食經營活動中的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糧食銷售活動中囤積居奇、欺行霸市、以次充好等擾亂市場秩序和違法違規交易行為;負責加強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負責對糧食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質量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各村(社區):負責組織轄區內的糧食應急供應工作,落實應急措施;本預案啟動后,按照全鎮統一部署,完成各項應急任務;根據糧食應急狀態的發展態勢和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所,在鎮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具體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配合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糧食供應工作。
3.預測和預警
3.1市場監測與報告
3.1.1市場監測
建立健全糧食市場預警預報機制,加強對市場糧食供求狀況、價格動態進行收集、整理、分析、預測市場趨勢,及時向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流通、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為應急供給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市場監測應充分利用各有關部門現有的信息資源,加強信息的整合,實現信息共享。
3.1.2信息報告
建立糧食市場異常波動信息報告制度。在發生洪災、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形或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事件,引發公眾恐慌等情形下,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形及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要立即核實情況,及時向鎮和區糧食應急供應工作指揮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2預警分級
根據糧食供求突變,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的不同程度,糧食應急預警信息可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顏色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3.2.1特別重大(Ⅰ級):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超過市政府處置能力和國務院認為需要按照國家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3.2.2重大(Ⅱ級):重慶市主城區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超過區政府處置能力和區政府認為需要按照區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3.2.3較大(Ⅲ級):本行政區域內出現2個以上村(社區)較大范圍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區政府認為需要按照市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3.2.4一般(Ⅳ級):本行政區域內1個村(社區)較大范圍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區政府認為需要按照區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發生較大(Ⅲ級)糧食供應應急狀態時啟動本預案,并采取下列相關措施:
4.1.1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有關信息報告后,立即向鎮和區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請求啟動本預案,并采取相應措施,對應急工作做出部署。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辦公室必須24小時值班,及時了解并反映有關情況。請求啟動本預案時,應當包括組織應急糧源的來源、品種、數量、質量、成本、資金安排;應急糧源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如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價銷售、低價供給、無償發放、運輸保障等具體措施;有關配套措施等內容。
4.1.2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批準啟動本預案后,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本單位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1)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應隨時掌握糧食應急狀態的發展情況,并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鎮政府、區糧食供應應急指揮部,并及時做好相關信息發布工作,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緩解社會緊張心理,確保社會穩定。
(2)鎮經濟辦負責組織應急糧食,擬定上報重點運輸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合理安排運力,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撥運到位,并將有關落實情況通報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成員單位。
(3)鎮內出現糧食供不應求狀況時,由鎮經濟辦報請鎮政府請求動用鎮級儲備糧。
(4)在情況特別嚴重時,經鎮、區政府批準,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依法統一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并依法予以補(賠)償。有關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必要時在重點地區對糧食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5)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做好糧食調配、加工和供應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發生Ⅰ、Ⅱ級糧食應急事故時,分別由國務院、市、區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啟動相關預案,我鎮相應啟動本預案,并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Ⅳ級糧食應急事故時,由鎮應急指揮機構啟動相關預案,必要時相關部門支持配合。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要建立快速應急信息系統。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采集整理、分析研究信息。以報告、通報、簡報等形式,定期向鎮、區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3指揮與協調
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成員單位接到相關信息后,要立即向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報告。在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預案要求和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共同實施處置行動。
4.4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鎮宣傳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5應急結束
當糧食突發事件態勢得到妥善控制且風險隱患已消除時,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向鎮和區政府提出響應終止的建議,經批準后,停止響應措施,恢復正常秩序。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終止后,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要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調集、征用物資補償等事項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對糧食應急處理工作的糧食等物資使用情況及各項財務支出進行審核、審計,對審核認定的項目進行及時結算。對動用的糧食儲備物資要及時進行補充。
5.2社會救助
鎮民政和社會事務辦負責管理社會各界捐贈活動。
5.3后果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由鎮糧食應急供應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調查組,按照相關規定,開展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并對應急處置工作予以評估。
6.應急保障
6.1儲備保障
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保障必要的儲備規模和企業周轉庫存,增強對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經營企業庫存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鎮政府掌握必要的應急調控物資。
6.2糧食加工能力保障
建立健全糧食應急加工網絡。鎮經濟辦要根據糧食應急工作需要,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合理布局糧油應急保供網點和應急加工廠,掌握、聯系一些規模大、質量好、信譽高的糧食加工企業,作為糧食應急加工指定企業,承擔應急糧食的加工任務。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根據事態發展和形勢需要,向指定企業下達應急糧食定向加工任務指令,作為穩定市場、組織糧食生產、運輸和供應的后續保障。
6.3通信保障
鎮經濟辦要建立健全糧食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與各通信運營機構聯系,確保通信聯絡暢通。
7.監督管理
7.1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應廣泛開展對糧食應急知識宣傳教育,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辦公室及成員單位應加強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不斷提高應急應變能力,每年組織糧食供應事故應急演練,提高救援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7.2獎勵和責任
對在糧食供應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應急處置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的,要依法依規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監督檢查
鎮紀委同有關部門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附則
8.1糧食解釋
本預案所稱糧食,是指谷物(包括小麥、稻谷、玉米、雜糧等)及其成品糧、食用植物油、油料、豆類和薯類。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鎮糧食應急供應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鎮政府批準后實施,由鎮黨政辦公室印發,鎮經濟辦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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