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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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金融支持穩經濟大盤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落細《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個體工商戶和中小微企業發展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122號)有關金融政策以及人民銀行總行助企紓困最新舉措,幫助轄內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有效克服本輪疫情影響,恢復發展并穩步向上,自文件印發日起至2023年一季度,組織全轄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支持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紓困解難恢復發展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一)推出“金融幫扶貸”產品。各地方法人銀行要針對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金融需求特點,加大再貸款運用,統一推出“再貸款金融幫扶貸”(含支小再貸款幫扶貸、支農再貸款鄉村振興貸),非法人銀行要在本行已有的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信貸產品中,確定“金融幫扶貸”產品并予以標識和進一步優化,切實加大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涉農市場主體的信貸支持。
(二)推動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地方法人銀行對“再貸款金融幫扶貸”要加大FTP定價優惠,力爭2022年四季度、2023年一季度普惠小微貸款利率水平在2022年前三季度基礎上再減一定幅度BP。鼓勵非法人銀行參照法人銀行“再貸款金融幫扶貸”專項產品在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市場主體進一步讓利支持,推動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三)依托金融服務港灣開展助企紓困走訪對接。各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1+5+N”民營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港灣五大功能優勢,持續優化盡職免責制度、不良容忍度、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差異化績效考核等政策安排,通過安排專項激勵費用補貼、下放授信和審批權限等方式,加快構建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要加強與街道、園區和市場等基層組織的溝通合作,全面開展助企紓困走訪對接,構建常態化、便捷化、網絡化融資對接走訪機制,聚焦餐飲、住宿、文旅等受疫情影響較大市場主體,全面梳理融資需求清單和受困市場主體清單,建立融資對接臺賬,及時提供高效金融服務。
(四)全面推廣助企紓困“掃碼申貸”。依托“1+5+N”民營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港灣、首貸續貸中心、營業網點,全面推廣“長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線上融資服務平臺,在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集中區域擺放“長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線上融資服務平臺宣傳海報和申貸流程。主動將“長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線上融資服務平臺宣傳嵌入新客戶營銷、開戶、申貸和貸后管理等環節,強化日常管理和操作培訓,提高接單對接效率,及時響應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申貸需求。
二、落實好階段性金融支持政策
(五)落實好階段性減息政策。各全國性銀行重慶分行要加強向總行的溝通匯報,做好2022年第四季度普惠小微貸款階段性減息政策落地實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進展情況。各地方法人銀行、村鎮銀行要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細化工作舉措,通過采取直接扣減、先收后返等方式對普惠小微貸款減息,讓企業免申即享,切實緩解小微企業付息壓力。
(六)加大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受本輪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對其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貸款,鼓勵銀行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獲延期的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底。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及時調整信貸管理系統,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對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貸款延期申請可“容缺辦理”,事后補齊。
(七)加大創業就業金融支持。落實好穩崗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渝財金〔2022〕32號)要求,給予貼息支持。各創業擔保貸款經辦銀行要在支持符合中央貼息政策企業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滿足市級貼息政策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力度,用好用足階段性幫扶政策,發揮創業擔保貸款帶動創業就業、穩定崗位的作用。
(八)繼續加大穩崗企業信貸支持。延續金融助力援企穩崗專項行動至2023年一季度,鼓勵銀行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實施減息讓利,新發放貸款在原貸款定價基礎上再減一定幅度BP。
(九)強化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延續“金融活水潤百業”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月到2023年一季度,繼續開展政策宣傳、融資對接、培育輔導等活動,編制個體工商戶金融政策和信貸產品手冊,送政策和產品上門,“一對一”開展融資對接服務,“一戶一策”解決個體工商戶和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點堵點。對暫不符合信貸條件的建立信貸培育臺賬,最大程度挖掘有效信貸需求。
三、加大重點領域支持力度
(十)加大冷鏈物流企業信貸支持。各金融機構要全面對接冷鏈物流企業,幫助企業用好冷鏈物流企業貸款貼息支持政策,并通過加大信貸投放、創新金融產品等方式積極滿足冷鏈物流企業信貸需求。相關金融機構要推動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持續擴面增量,積極創新交通物流行業專屬信貸產品,為交通物流市場主體提供金融支持。
(十一)加大供應鏈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各金融機構要整合供應鏈金融支持措施和產品,圍繞保供穩鏈企業清單,綜合運用信貸、票據、債券等融資工具,完善供應鏈金融服務體系,滿足企業不同類型融資需求,確保全市經濟產業鏈條穩定運行。積極發揮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作用,創新更多應收賬款、預付款、存貨、倉單、知識產權、專利權、活體抵押等權利和動產質押融資產品和服務。
(十二)加大設備購置與更新信貸支持。相關金融機構要聚焦設備購置與更新十大重點領域,用好設備更新改造專項再貸款支持政策,積極對接符合條件的項目,加快貸款投放,重點支持市場化的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項目,引導資金流向科技創新、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
(十三)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對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或因疫情停業失業而失去收入來源的存續的個人住房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購房人自主開展協商,減材料、簡流程,在合法合規前提下可“容缺辦理”,并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遲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
四、優化跨境及支付服務
(十四)優化跨境人民幣金融服務。加強跨境人民幣業務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好跨境人民幣政策,幫助其規避匯率風險、節約匯兌成本。支持重慶市跨境人民幣業務自律機制同等條件下優先將小微企業納入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優質企業名單。支持小微企業積極通過境外發行人民幣綠色債券、跨境人民幣綠色貸款、境外股東及其關聯方人民幣貸款等方式從境外融入人民幣資金,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十五)強化外匯服務支持。各金融機構要充分運用好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額度試點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在等值10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支持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境內個人通過個人外匯賬戶辦理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結算;境內個人辦理跨境電子商務項下結售匯,提供有交易額的證明材料或交易電子信息的,不占用個人年度便利化額度。對單筆5萬美元以下(含)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銀行原則上可不審核交易單證。積極對接小微企業匯率避險需求,幫助更多小微企業防范匯率風險。
(十六)不斷優化支付服務。各銀行要繼續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簡易開戶服務,縮短開戶時間,提高開戶效率,滿足個體工商戶開戶等基礎金融服務需求。各銀行、支付機構要繼續落實落細支付服務減費讓利政策,推動各項降費政策應享盡享、應降盡降,有效幫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負。
五、強化政策保障和宣傳督導
(十七)強化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加大支農、支小再貸款投放力度,為地方法人銀行發放“再貸款金融幫扶貸”提供資金保障,對符合條件的貸款,采取“先貸后借”的報賬模式,按照“一比一”比例報賬。強化再貼現運用,對制造業領軍企業、“鏈主”企業、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相關票據融資需求,優先予以再貼現支持。
(十八)強化協調聯動。會同市級部門、各區縣政府持續動態梳理重點領域融資需求清單,依托“長江渝融通”貨幣信貸大數據系統推送各金融機構,督導“一企一策”做好對接服務。深化“兩張清單”工作機制,全面收集銀企雙方問題清單,會同市級部門和區縣政府雙向協調疏通信貸傳導堵點難點。發揮好“長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線上融資服務平臺問題收集反饋功能,及時回應市場主體關切,切實提高金融服務獲得感。
(十九)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強化政擔銀企戶多方合作機制,全面推進“見貸即擔”“見擔即貸”合作。用好擔保費補貼政策,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擴面、降費、提質、增效,為中小微企業新增信用類融資提供擔保。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開發專屬信用擔保類金融產品,降低融資擔保費率。加大再擔保分險支持力度,對2023年6月前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授信范圍內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給予再擔保費全額補助。
(二十)全面推廣宣傳。各金融機構要在網點、“1+5+N”民營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首貸續貸中心和金融服務港灣全面開展“金融幫扶貸”產品和服務宣傳,提高政策知曉度。要及時總結報送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我營業管理部將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加強正面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十一)強化監測督導通報。對各金融機構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開展監測,視情況予以通報、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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