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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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臺的背景依據
2021年1月29日,全市召開消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2月7日,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渝府辦發〔2021〕15號),2021年3月3日,市住房城鄉建委下發《重慶市高層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攻堅行動專項工作方案》(渝建消防〔2021〕3號),2021年3月21日,區府辦下發《江津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江津府辦發〔2021〕40號)。根據市住房城鄉建委和區政府相關要求,2021年4月28日,區府辦下發《江津區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攻堅行動專項工作方案》(江津府辦發〔2021〕60號)。
二、政策的主要內容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把高層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全區高層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攻堅行動專項工作于2021年4月30日至12月31日在全區統一開展。
三、核心舉措
(一)調查摸底、宣傳發動階段(4月30日至5月31日):一是鎮街(平臺)發動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一線力量開展全面排查,摸清摸準轄區內高層建筑存在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的小區數、樓棟數、戶數、米數等基本情況,建立整治情況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二是鎮街(平臺)制作張貼拆除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的通告和宣傳海報,對既有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的家庭,應上門宣傳政策,明確安裝標準和自行拆除時限,對矛盾糾紛嚴重的,由社區召開院壩會、業主大會宣講政策;社區、物業管理單位要利用小區展板橫幅、電梯廣告和社區廣播等形式開展警示宣傳。
(二)自行拆改階段(6月1日至7月31日):各鎮街(平臺)要做實做細群眾工作,積極引導業主7月底前自行拆除或更換高層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等消防安全隱患點,并同步組織清理陽臺、防護網內可燃雜物,確保整改期間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
(三)清理拆改階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對到期未自行拆除或更換的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由區城市管理局牽頭,住建、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門配合,依法開展綜合執法,進行“定點拆除”,各鎮街(平臺)具體組織實施強制拆除。
(四)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區住房城鄉建委聯合城管、應急、消防等部門,分組深入各鎮街,對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拆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驗收。對整治不達標、責任不落實、上報情況不實的單位,予以通報、約談和督辦,并責令屬地鎮街(平臺)重新整治,確保整治一棟、放心一棟。
四、適用對象
根據重慶市明確的整治范圍和標準,此次整治范圍包含全區所有鎮街(平臺)轄區內的高層建筑,即九層(含)以上建筑。
執行標準
(一)對易燃、可燃材質(B1級以下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雨棚,予以拆除或更換為不燃、難燃材料。
(二)對突出外墻防護網,予以拆除、更換。
(三)對外沿與外墻齊平、或在外墻之內的防護網,可通過開設應急逃生口方式(尺寸不小于1米×0.6米),留出“生命通道”。
重慶市江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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