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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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區正式印發了《關于禁獵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全文共9條,通過明確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禁獵期、禁獵工具、禁獵方法等方式,進一步提升我區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成效。其中:禁獵區范圍為江津區行政區域全域;禁獵期為通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禁獵對象為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重慶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工具包括軍用武器、體育運動槍支、汽槍、非法獵槍、地槍、排銃、毒藥、爆炸物、地弓、弓弩、彈弓、粘網、電擊或電子誘捕裝置、獵犬、獵套、獵夾及其它危害人畜安全的獵捕工具和裝置捕獵;禁獵方法包括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火攻、煙熏、挖洞、陷阱、網捕、撿蛋、搗巢、聲音誘捕等;《通告》還公布了監督舉報電話江津區林業局47521119,江津區公安局110。
禁獵陸生野生動物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建設美麗江津的重要舉措。下一步,江津區將持續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嚴厲打擊非法獵捕和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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