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江津區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分級評價辦法(修訂)的通
江津府辦發〔2022〕157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江津區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分級評價辦法(修訂)》已經區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報區委第19次常委會議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江津區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分級評價辦法(修訂)
為推動產業提質增效,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修訂完善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把推動分級評價、開展分類管理作為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有力抓手。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強化正向激勵和反向倒逼,不斷提高要素配置效能,著力推動集約高效發展、創新綠色發展,促進我區工業經濟轉型發展,加快建設成為重慶市先進制造業基地。
二、評價辦法
(一)評價對象。
1.全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2.投產滿三年仍未升規的單獨供地工業企業。
(二)評價指標及權重分。
1.指標權重。
企業單位用地產值權重分40,單位用地經濟貢獻權重分40,單位用地投資額權重分20。
2.指標基準值。
指標基準值按單位用地產值666萬元/畝、單位用地經濟貢獻15萬元/畝、單位用地投資額333萬元/畝計算。
對初級農產品加工企業設置修正系數,指標基準值按0.6倍折算,對建筑容積率有特殊規定的化工企業設置修正系數,指標基準值按照0.8倍折算。
三、得分計算
(一)計算方式。
招商引資協議未約定產值、經濟貢獻的企業:
企業評價得分=(單位用地產值得分+單位用地經濟貢獻得分+單位用地投資得分)+加(減)分
招商引資協議中約定了產值、經濟貢獻的企業:
企業評價得分=【(單位用地產值得分+協議約定產值得分)÷2+(單位用地經濟貢獻得分+協議約定經濟貢獻得分)÷2+單位用地投資得分】+加(減)分
單項指標得分為該指標評價年度數據除以用地面積除以基準值乘以權重分,最高得分不超過該項權重分的1.2倍。
協議約定得分為該指標評價年度數據除以協議約定值乘以權重分,最高得分不超過該項權重分的1.2倍。
(二)加減分項。
1.高效發展。規上工業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每高于全區平均水平10%加1分,最多加3分;每低于全區平均水平10%扣1分,最多扣3分。
2.安全生產。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一級加3分,二級加2分,三級加1分;企業在評價年度發生亡人安全生產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3分。
(三)加分項。
1.行業地位。
(1)屬世界500強的,加3分;中國500強、中國制造500強、中國民營500強的,加2分。
(2)新三板掛牌企業及已進入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上市輔導期企業,總部企業加2分,生產基地企業加1分。
(3)通過國家認定“專精特新小巨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加3分;重慶市(省級)“雙百企業”“制造業產業鏈龍頭企業”“隱形冠軍”“小巨人”加2分;重慶市(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加1分。
(4)列入數字經濟或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的,加2分。
(5)軍民融合企業,加2分。
2.智能化改造。
(1)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加2分,通過國家兩化融合貫標加1分。
(2)當年開展智能化改造的企業加1分,認定為重慶市(省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加2分,成功申報國家智能制造項目的加3分。
3.研發創新。
(1)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全國重點)實驗室加3分,重慶市(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重慶市(省級)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加2分,江津區(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加1分;獲得國家創新示范企業加2分,重慶市(省級)創新示范企業加1分;高新技術企業或研發投入強度達到3%及以上的企業加2分。
(2)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加3分,獲得市級、省部級科技進步獎加2分。
(3)當年獲得重慶市(省級)重大新產品的企業,1個產品加1分,最多加3分。
4.品牌建設。
(1)獲評“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加3分,獲評“重慶市市長(省長)質量管理獎”“重慶市市長(省長)質量管理提名獎”加2分,獲評“江津(市級)質量獎”加1分。
(2)獲評“中國馳名商標”加2分、“重慶(省級)名牌”、“重慶(省級)老字號”等品牌榮譽加1分。
5.轉型發展。
(1)獲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綠色工廠的加3分,國家綠色設計產品加2分;獲重慶市綠色供應鏈、綠色工廠加2分,重慶市能效、水效領跑者加2分。
(2)在項目區用地范圍內引進或培育成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資質的建筑企業、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限額以上商貿企業、規模以上服務企業,每一家加2分。
6.其他加分項。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的,加1分。
(四)減分項。
1.環境保護。企業在評價年度發生環保事故的,每一起扣3分。
2.消防安全。企業在評價年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的,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每500萬元扣1分。
同一企業(產品)獲得同一類型的國家級、市級、區級獎勵表彰,按最高等級獎項計分。
以上所有加分項疊加,最高不超過20分。累計減分不設上限。
四、確定分級
(一)綜合評價。
根據企業最終得分情況,對企業發展質量進行分級,將企業分為A級、B級、C級、D級、E級五個等級。
A級企業:100分(含)以上;
B級企業:80分至99分;
C級企業:60分至79分;
D級企業:30分至59分;
E級企業:30分(不含)以下。
(二)直接判定情形。
1.升級。
(1)上市企業評分低于C級的,直接納入C級管理;
(2)新升規并納入評價范圍的企業,給予2年的培育期,在培育期內評價低于C級的,按C級企業管理;
(3)重慶市、江津區鼓勵發展的重點方向產業企業給予3年的鼓勵發展期。在鼓勵發展期內,評分低于C級的,經江津區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后,可以直接納入C級管理。
2.降級。
(1)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環境責任事故的,降低一個等級。
(2)實際占有土地3年以上,沒有投產的企業,直接列為E級;
(三)動態管理。
根據每年度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結果,對企業的分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在每年3月31日前,按照企業上一年度數據進行評價,并按評價得分調整分級。
五、結果運用
(一)A級企業。
公開表揚并授牌,充分考慮企業在用地、用電、用能、排放等方面需求,為企業預留用地發展空間,支持企業及其負責人參與各級評先評優。
(二)B、C級企業。
鼓勵企業制定落實提升方案和提質增效計劃。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提倡企業增資擴產,支持企業實施“騰籠換鳥”,發展先進產能或轉產轉型。
(三)D、E級企業。
督促企業整改提級,通過開展二次招商、分割轉讓等方式盤活現有土地及廠房資源,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
對招商引資合同履約無望的企業依法依規綜合運用多種法律手段,倒逼企業加快履約進度或者依法退出。
因企業停產、破產或項目建設過程中各種原因中止建設1年以上的,依法啟動閑置用地認定程序,按規定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全區納入評價范圍內的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由江津區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由區經濟信息委負責日常工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綜合評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強對各工業園和有關鎮街結果運用的督促和實績考核。聯席會議由區政府分管工業經濟的副區長擔任召集人。
(二)明確工作職責。
根據工作開展要求,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統籌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管理工作,統計匯總擬參評企業名單。負責評價體系的修改完善、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評價結果的匯總和抽查、結果運用的考核督查等相關工作。
各簽約平臺:負責提供企業簽約合同相關數據(區招商投資局負責提供區政府簽約單位相關數據)。
區財政局、江津區稅務局:負責核實納入評價范圍內工業企業評價期間規定范圍內各類經濟貢獻(費、基金)數據及總額。
江津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單獨購地企業名錄,核實各企業供地情況,根據企業分級評級結果分類制定供地策略、收回轉讓、閑置土地認定及處置等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區科技局、區應急局、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江津區市場監管局等單位負責職責范圍內加減分項的核實工作。
屬地管理單位: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應評價的工業企業按照相應要求填報相關數據并收集、匯總、核實轄區內應評價的工業企業數據,并提出評價意見。嚴格按照分級管理及結果運用要求,強化對轄區企業的服務和管理,加強低效和閑置用地的清理和處置,助推企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
(三)加強結果運用。
各部門應以綜合評價工作為基礎,建立健全以差別化政策為核心的分級指導、精準服務機制,加大綜合評價結果應用力度,完善差別化資源要素政策,完善差別化的用地機制、排污機制、信貸機制,促進企業提質增效,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
各工業園和有關鎮街要加強對有關法律法規、評價指標和政策的解讀,引導企業主動參與、積極配合數據采集和開展結果運用,暢通互動渠道。營造政府推動、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要把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作為重點工作來抓,積極幫助企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通過存量閑置和低效用地的騰挪清退和處置,提高轄區用地效率,促進我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
七、附則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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